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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
(爱新觉罗·溥仪自传)
《我的前半生》1964年由群众出版社出版,作者爱新觉罗·溥仪。是中国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在抚顺战犯看管所中所写的“反省式”自传,溥仪作为清朝的第十二位皇帝,也是我国封建王朝最后一位皇帝,三岁登基,合法在位三年,之后又任伪满洲国皇帝13年。《我的前半生》记录了溥仪从登基到流亡到接受新中国“改造”等过程,是一部回忆录,更是一本特定历史环境下的自省书,从中,我们仍然可以清晰地瞥见特定历史环境末代皇帝的悲剧与喜剧,他的人生道路凝聚着近现代社会的变迁。
- 书 名
- 《我的前半生》
- 作 者
- 爱新觉罗·溥仪
- ISBN
- 9787501400614
- 类 别
- 自传体
- 出版社
- 群众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1964年
- 装 帧
- 平装
- 开 本
- 32开
内容简介
《我的前半生》记载的是从宣统元年到民国十三年爱新觉罗·溥仪这一时期的章节,涉及清朝历史的部分。一直是畅销书,很多是有史料价值的第一手资料。
中国乃至世界历史的册页上,爱新觉罗·溥仪是从“真龙天子”被改造成为普通公民的唯一例子。他有着跌宕起伏的传奇经历和脱胎换骨的新生。
依照封建传位规则,当初本不该由溥仪当皇帝。1908年秋,光绪帝病危,慈禧太后便急着过继子嗣。按理应选“溥”字辈最年长的侄儿溥伟,溥伟祖父是咸丰六弟奕訢。奕訢当初曾协助发动过北京政变,支持慈禧与慈安“垂帘听政”。可慈禧挑中光绪帝的弟弟载沣的长子溥仪,其原因有人猜测是慈禧自认为身体还好,找个小皇帝便于她摆布。另外,溥仪的祖母是慈禧的亲妹妹,母亲是慈禧亲信荣禄之女。当时,溥伟守在宫外,满以为慈禧一定会宣自己,一见溥仪被抱进去,竟气得大骂了半晌。对此“咆哮宫门”的不赦大罪,慈禧看在他祖父的面子上才隐忍不问。11月中旬,光绪因病去世,慈禧也随之辞世,只好由隆裕太后和载沣一同扶持溥仪登基,年号宣统。(标)
退位后的溥仪慢慢懂了事,在周围清朝遗老包围下被灌输了满脑子复辟意识。1917年7月,封建军阀张勋率兵入京,拥立溥仪复辟,这位11岁的少年第一次尝到了当皇帝的兴奋,却在11天后被赶下台。此后,溥仪把复辟的希望寄托于外国,先是受英国公使馆派来的师傅庄士敦鼓动准备到西洋寻找支持,因英美政府的对华政策是维持民国而未成行。后来,他与制造“满蒙独立”以分裂中国的日本侵略者联手,在“九·一八事变”后去了东北,先当“执政”,1934年,第三次登基。日本人却未兑现帮助其恢复“大清”的许诺,只让他当“满洲国”的“康德”皇帝,对外言论全要由关东军拟稿,连走出宫的自由都没有。
在伪满深宫中呆了十几年的溥仪,对日本人由感谢变为不满,后来又发展为恐惧。1945年,日本投降,溥仪被苏军逮捕,于1950年移交中国,以叛国和协助侵略者发动战争罪在战犯管理所关押了近十年。
被关押在战犯管理所里的日子,溥仪逐步学会系鞋带、自己洗衣服等生活常识,在头脑中也扫荡了帝王意识而树立了公民观念。1959年秋,溥仪获得特赦回到北京。有些老人见面后还行跪拜大礼,马上被他批评为思想落后。获得一张选民证后,溥仪称这是一生最珍贵的东西。他开始在植物园劳动。蒙哥马利来访时询问他感受如何,他回答说“比起皇帝来我更愿当园丁”。这位英国元帅惊讶之极,回国后把这当成奇闻宣传。有的外国进步人士来访后,报道说:“看到溥仪,才能深刻地感受到什么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 总之,他由帝王变为了一位公民,晚年曾想写《我的后半生》可惜未成。
在当代出版史上,溥仪所著《我的前半生》是生命力旺盛的作品。问世半个世纪以来,印刷21次,累计印数186.3万余册,而且仍然有长盛不衰的趋势。最早的《我的前半生》的基调即“我罪恶的前半生”,是一本具有悔罪书性质的作品。 《我的前半生》从家世写起,一直写到1959年溥仪参加战犯管理所组织的社会参观。溥仪从一个末代皇帝、战犯到自觉悔罪成为一个新人,思想转变过程杂乱不清,史实方面也有很多地方叙述得不准确。由于毛主席和周总理的重视,由于有关方面负责人的积极响应。
20世纪60年代初,《我的前半生》获得了出版的机会。
作品目录
第一章 |
我的家世 |
一 |
醇贤亲王的一生
|
二 |
外祖父荣禄 |
三 |
慈禧太后的决定 |
四 |
摄政王监国 |
五 |
亲王之家 |
第二章 | 我的童年 |
一 | 登极与退位 |
二 | 帝王生活 |
三 | 母子之间 |
四 | 毓庆宫读书 |
五 | 太监 |
六 | 我的乳母 |
第三章 |
紫禁城内外 |
一 | 袁世凯时代 |
二 | 丁巳复辟 |
三 | 北洋元老 |
四 | 不绝的希望 |
五 | 庄士敦 |
六 | 结婚 |
七 | 内部冲突 |
八 | 遣散太监 |
九 | 整顿内务府 |
十 | 紫禁城的末日 |
十一 | 在北府里 |
十二 | 三岔口上的抉择 |
十三 | 由“使馆区”到“租界” |
第四章 | 在天津的活动 |
一 | 罗振玉的努力 |
二 | 我和奉系将领之间 |
三 | 谢米诺夫和“小诸葛” |
四 | 东陵事件 |
五 |
领事馆、司令部、黑龙会
|
六 | 郑孝胥的理想 |
七 | “行在”生活 |
第五章 | 潜住东北 |
一 | 不静的“静园” |
二 | 日本人意见分歧 |
三 | 夜见土肥原 |
四 | 白河偷渡 |
五 | 在封锁中 |
六 | 所见与所思 |
七 | 会见板垣 |
第六章 | 伪满十四年 |
一 | 傀儡戏开场 |
二 | 尊严与职权 |
三 | 订立密约以后 |
四 | 《国联调查团报告书》 |
五 | 第三次“做皇帝” |
六 | 幻想的破灭 |
七 | 吉冈安直 |
八 | 几个“诏书”的由来 |
九 | 家门以内 |
十 | 大崩溃 |
第七章 | 在苏联 |
一 | 疑惧和幻想 |
二 | 放不下架子 |
三 | 我不认罪 |
第八章 | 由疑惧到认罪 |
一 | 我只想到死 |
二 | 初到抚顺 |
三 | 我离开了家族 |
四 | 搬到哈尔滨 |
五 | 写自传与献“宝” |
六 | 小家族起变化 |
七 | 坦白从宽 |
八 | 糊纸盒 |
九 | 检察人员来了 |
十 | 东北人民的灾难和仇恨 |
十一 | “自作孽,不可活” |
第九章 | 接受改造 |
一 | 怎样做人? |
二 | 问题在自己身上 |
三 | 不可衡量的人 |
四 | 变化说明了一切 |
五 | 会见亲属 |
六 | 日本战犯 |
七 | “世界上的光辉” |
八 | 再次参观 |
九 | 劳动与乐观 |
十 | 考验 |
十一 | 特赦 |
本书此外还有最后一章《新的一章》与朱家溍先生对《我的前半生》部分史实的订正。
相关版本
灰皮本
《我的前半生》(灰皮本)日前由群众出版社再版发行。此版本是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改造期间撰写的“反省笔记”,半个世纪以来,在社会上广为流传的各种版本的《我的前半生》都是在这个“灰皮本”基础上加工而成的。
据了解,1960年初,群众出版社将抚顺战犯管理所的油印本《我的前半生》赶印出少数灰皮本书,发至相关干部供内部传阅。“灰皮本”本着尊重原稿的精神,只对一些编校及史实方面的问题有所修改,最大程度上还原了历史原稿底本。
“灰皮本”的《我的前半生》可以说是《我的前半生》的“祖本”,印得最早。因为是“政法系统内部发行”,当时内部发行的许多仅供参考的书,采取了内部发行方式,为了好辨认,大多用灰色纸做封皮(也有用浅黄色的),大家习惯称之为“灰皮本”,这个本子当时印量不多,据说只有八千本。这个本子源于认罪伏法的交代材料。
定本(大众流通版)
“灰皮本”不能完全算正式出版物,不仅因为其中还有瑕疵,被领导同志指出,而且有些地方还是犯忌的,这都需要进一步修订。当时负责外交事务的陈毅副总理要求有关方面尽快组织力量修改,争取正式出版,然后由外文出版社译介到国外去。于是,群众出版社派本社室主任李文达帮助溥仪“修订”。李觉得原本问题很多,很难以简单的删增来解决。经出版社领导与原作者溥仪同意,他在此本基础上、并通过调查考证(出版社专门派人替他搜辑资料与核对史实),“另起炉灶”,写了一个五十余万字的本子,也就是后来说的“全本”(群众出版社2006年8月第23次印刷本。这个版本基本上是1964年的初印本,只是前面加上了溥杰写于1987年的《序》,以及凌云写的《〈我的前半生〉是怎样问世的》,后来“全本”出世后,它又称为“定本”)。这个本子经过各个方面领导和专家审看,著名的历史学家翦伯赞、何干之都提出重要的修订意见,作家老舍替他们把文字关,在通力合作下完成了这个被视为最佳的“定本”,应该说这是个比较完整的本子。
但也应看到当时正值“千万不要忘记阶级和阶级斗争”时期,忌讳颇多。比如张勋复辟时,有个邮传部侍郎名叫“陈毅”的,都被删去。溥仪本人正在与后来的妻子李淑贤恋爱过程中,怕书中所涉及的他与第四位“妻子”李玉琴的感情纠葛(李文达曾采访李玉琴,有第一手材料)影响了他的新生活,也被删去。当时还从政治角度考虑,李文达完全隐身于幕后,作者只署名溥仪。此本在大陆和香港公开出版,轰动一时,销量以十万计。
全本
经历了“文革”,群众出版社并没有废弃李文达的那部未经删削的“全本”。当上个世纪那些历史条件都消失的时候,于2007年“全本”的《我的前半生》出版。这个本子除了恢复了因历史条件删去的内容外,也恢复了许多文学描写,当时有的历史学家强调真实,把这些芟夷殆尽。因此“全本”不仅内容远较“定本”丰富,读起来也更有兴味一些。
比较
从版本学角度来看,三个本子的差别,就显示出它们各有所长,用市场经济的语言说就是“各有各的卖点”。
“灰皮本”的卖点在于它是现存成书的最早的本子,是个原汁原味的本子,不像李文达操觚的“定本”“全本”。那两个本子,虽然也出于溥仪口述,但执笔者李文达是公安部属的工作人员,他的意见肯定有决定性的影响;而“灰皮本”则不然,虽然执笔者也非溥仪自己,但溥杰是他弟弟,肯定不敢违拗哥哥(旗人尤其重礼),何况这个哥哥还当过皇帝。因此这个文本,从史学角度来看价值更大。
创作历程
从《我的前半生》(灰皮本)书前《出版说明》即知此书另有隐衷:“爱新觉罗·溥仪在苏联羁押期间,就曾给苏联内务部门写过‘陈述书’,叙述自己一生的经历。1950年他从苏联被押送回国后,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的指令下,不止一次地撰写自传,揭露自己和检举日寇及伪满政权的种种罪行。时间大约在1951年至1954年之间。这是孕育《我的前半生》的阶段。”这里所说当然不是后来写作成书拿来出版的末代皇帝之著作,只应当作检讨交代材料而已,这样的东西在那个年代多如牛毛,无须惊怪,然而接下来的说明就有新的发展:“受日本战犯撰写忏悔录总结前半生的启发,抚顺战犯管理所认为,日本战犯自觉地揭露侵华的残暴罪行,是促进他们加强改造的好办法,就让伪满战犯都来效仿,写写自己的前半生。伪满战犯都写了,题目都叫做‘我的前半生’。在所方的反复教育下,溥仪于1957年下半年起,开始撰写《我的前半生》,历时一年半左右。在这个过程中,所方领导亲自审阅书稿,帮助他推敲和修改。由于溥仪写作能力较差,所方就指令溥杰帮助他写,还让许多伪满大臣、将官为他提供伪满时期的材料;又从辽宁图书馆借来一些图书,包括许多演义小说,如《清宫十三朝演义》等稗官野史,供其参考。成稿后由战犯自刻蜡版,印出油印本。于是就产生了摇篮时期的《我的前半生》。”
溥仪初写此书还是个被关押改造的战犯,他的求生欲望特别强,正像他的一首打油诗所写“自由诚可贵,面子价更高,若为性命故,二者皆可抛”。活着成为最高价值,为了求生何者不能为?因而,作为“认罪材料”的《我的前半生》就不能不表现出强烈的“犯人求生心态”。这与铁窗之外、没有压力的自由写作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就让我们很难分清书中所写哪些是溥仪真正的思想转变,哪些是为了取悦于监狱管理人员、取悦于社会主流、并不一定反映自己真正的思想认识的东西。毛泽东批评此书时说“书中检讨的部分太多”,“把自己说的太坏”,他说的也就是这种“犯人心态”。
例如如何认识他在宫中时教他英语的英国师傅庄士敦。我们从庄士敦的《紫禁城的黄昏》和后来溥仪对庄士敦为人和事迹叙述中可见他对这位“洋师傅”是有好感的。可是这一节的题目就是“庄士敦和我崇拜帝国主义思想”,文中把他说成是“英帝国主义者派来的特务”、“祖国人民的敌人”。其实,当年溥仪作为青年人(只十六七岁),厌倦清宫腐朽没落、死气沉沉的生活,厌恶宫中的礼制,平时连到大街上走一走、看一看的自由都没有,他向往摆脱这种专制的桎梏,逃离皇宫,到欧洲去旅行、游学,怎么就叫“崇拜帝国主义”呢?这与那个时代凡是有官方背景的外国人必是该国“间谍”“特务”的主流舆论有关。另外,关于胡适见溥仪的过程,“灰皮本”介绍起因、过程与结果都与实际不符,其中有谎言,更多的是荒唐的分析。
关于起因,溥仪说自己只是新装了电话“好奇”,“只是想看一看这位胡适之博士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而已”。实际上这件事在当年胡适日记(参见《胡适日记》1922年5月、6月)和溥仪写给胡适的信中都有记录,溥仪的“回忆”是靠不住的。
不过,溥仪《我的前半生》的写就,获得了特赦令。写于2010年10月的《出版说明》云:“党中央、毛主席在这部书稿完成后不久,便代表全国人民,决定宽大特赦他;进而给他安排适当工作,为他提供服务于社会主义新中国建设的机会;并在他的工作实践中,继续教育改造他。双方都是言必行、行必果,恪守着各自的承诺。”这由此可知溥仪因为这本著名的《我的前半生》而获得了特赦。
《我的前半生》不同版本之间的差别及其演变,以及差别之后所隐藏的文化背景和社会背景,对研究当代史的学者是非常重要的,“灰皮本”在其中有其独特的价值。
著作权纠纷
从上世纪(20世纪)60年代开始,《我的前半生》一书一直由群众出版社出版,2007年9月,由于种种原因溥仪的胞弟溥任将其著作权转交给同心出版社,从而引发著作权纠纷。群众出版社认为溥任没有授权资格,并向北京西城法院提出“无主财产”的申请。
观点一:著作权归溥任
支持溥任有继承权的主要论据是溥任和溥仪有血缘关系,有优先继承的资格。同心出版社的代理律师付明德表示,著作权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一部分,溥任作为其财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继承人李淑贤已经去世,且该书尚在著作权保护期限之内,所以溥任应享有该书著作权的继承权。
观点二:反对“皇族继承”
反对方的主要论点则来自《继承法》中遗产转移的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寿康认为,溥仪死后,其财产已经转移到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淑贤手里,李淑贤死后继承人顺序也应该按照她的顺序转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俊浩也认为,《继承法》所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非常清楚,是封闭式的规定,不存在其他的侄子、外甥、小叔子的范围。人大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春田则否认了“皇族继承”的说法。他认为“我国早结束了封建帝制,没了皇帝,也就没了皇族。不存在皇族继承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溥仪就变成新中国的公民,他适用新中国的所有的法律,没有特权。”
观点三:国家所有
人大法学院李琛表示,“如果真的是无人继承,我认为应归为国有”。她认为,从《著作权法》的表述来看,只是规定了财产在无人继承的情况下,归国家所有。对自然人的作品没有更具体的规定,这给我们留下了解释空间,那就是可以让它进入公有领域。也就是说,在还有与别人合作的合同期限外,谁都可以出版。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我的前半生》一书著作权已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归溥仪所有。李淑贤作为溥仪的妻子及唯一法定继承人,生前未对该书的著作财产权进行处分,李淑贤去世后也没有继承人。至于溥仪的侄女金霭玲女士要求该书的著作权归自己所有的诉求,法院以“金霭玲并不是李淑贤的遗产继承人……于法无据”驳回,此后,金霭玲也没有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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