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年》这本书,在中国地位显赫,新京报评选“四十年四十本书”,它力压金庸全集,高居第五。作者黄仁宇用汪洋恣肆的笔法和神龙千里的史观,影响了从学者到作家,从商人到官员的几代读者,王朔、王小波都是此书铁粉,甚至连高小凤拖高育良书记落马,也得靠此书牵线搭桥。
今年是黄仁宇先生诞辰100周年,纪念者众多,不过少有人知道的是,金庸先生在不同场合都曾直言:黄仁宇很差劲。
黄仁宇被学术界诟病之处,在于其所推崇的大历史观过于缥缈,也缺乏新意,远比不上金庸所推崇的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金庸批评道:“历史观一定要和人家不同,如果跟人家完全一样,直接照抄就行了,何必让你去写呢?”
著名学者龚鹏程的批评最为严厉:“我读黄先生书,辄为其缺乏中国思想、文学、艺术等之常识所惊。”
大誉大毁的分歧,根源于黄仁宇治学的动机:他终其一生所追寻的,并非是某种确切的历史真相,而是古老、落后的中国该怎样走向现代化。这是近现代中国知识分子们的心结,当人生极具传奇色彩的黄仁宇尝试回答,引起的共鸣便格外强烈。
亲历了抗日战争的黄仁宇,对庞大中国在生死存亡之际的僵化和原始感到沮丧,对国家财政的支绌与基层结构的失控感到悲恸。他在自传《黄河青山》里说:“我之所以成为历史学家,是因为自己颠沛流离,而一切源于中国的动荡不安。”
当黄仁宇回望历史,他深情地注视着那个中西方走向岔路口的十六世纪,在莎士比亚和汤显祖交辉、伽利略与王阳明玉映的灿烂过后,西方迈过文艺复兴跨向现代化,而中国却始终没能挣脱历史的循环。在他眼里,财政和税收,是这一分野的关键。
原因并不难理解:在广袤的中国,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有着极高的税收征管成本。当繁荣过后,既得利益集团纳税意愿降低时,征税难度将会陡升,中央财政陷入枯竭,贫富差距开始拉大,国家动员能力急剧下降,一旦遇到内忧和外患,王朝便会倾覆。
发出“中国为何没能诞生现代科学”之问的李约瑟在读完《中国大历史》后,感慨道:“一切因税收而转移”。
税收征管成本高企,成为辽阔而集权的中国两千年来挥之不去的阴影。而最终打破这一历史镣铐的,却是一种现代人耳熟能详的寻常事物:发票。
01
1946年4月11日,国统区著名诗人袁水拍,写了一篇叫做《发票贴在印花上》的政治讽刺诗,刷屏国统区,里面金句频出,比如:
发票贴在印花上,重税派在你头上,廉耻挂在高楼上,百姓滚在钉板上……
诗里面提到的“发票”,指的是财产或货物权发生转移变化时开具的交易凭证,跟现代的发票差不多。而“印花”,则是指政府发行的印花税票,政府强制要求发票上必须贴上一定面额和数量的印花税票,用做计税的依据,即“印花贴在发票上”。
而在通货膨胀和横征暴敛的背景下,政府要求贴的印花税票越来越多,以至于一张发票常常要贴上几十枚,甚至数百枚印花税票,最后不像是在发票上贴印花,反倒是像在印花上贴发票,变成了诗中所讽刺的“发票贴在印花上”。
1948年天津“北洋纱厂”交易金额3.5亿元的发票,5000元的印花贴了210张
人们要到1949年,才知道写这篇爆款文章的作者袁水拍,是位共产党员,后来官至文化部副部长。
发票在民国时代,已经深度介入社会生活,并迅速被拿来当诈骗工具。比如马路上碰瓷的,会故意让你撞他,趁机摔碎两个药瓶,便死命抓着你让你赔钱,然后掏出一张贴满印花税票的发票,彰显价格的合理性,大多数人都会被唬住,最后乖乖掏钱。
不过发票在民国大行其道的背后,是社会进步的必然。
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晋商、徽商将生意做遍大江南北。货物、服务、运输等交易的售后服务需求激增,发票应运而生。契约的效用由官方背书,官衙从中抽取契税。发票的诞生最初完全是市场行为,诞生之初,并不为明清政府所重视。
光绪年间的棉纱发票
晚清社会激烈动荡,仁人志士把目光投向海外,寻找强国富民之术。“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黄遵宪在他的《日本国志》中写道:“凡是百姓转让财产的凭证,都需要购买粘贴由政府制造的印花税票交纳印花税。”这是中国最早有关印花税的介绍。
对黄遵宪极为欣赏的李鸿章,显然是认真读了《日本国志》。1889年,他向光绪帝提议试征印花税,用以继续巩固北洋水师的亚洲霸权地位。但当时对发票还不太关注的朝廷,没有采纳中堂大人的提议。五年后的甲午中日战争,北洋水师一败涂地。
辛丑条约后,大清王朝面临着本息合计九亿八千万两白银的高额赔款,这才推出了姗姗来迟的《印花税则十五条》。但当时百姓面临各种苛捐杂税、赔款摊派,对印花税极为抵制,晚清的印花税尝试最终无果而终。
对中国现代化贡献良多的袁世凯极为重视印花税,他就任大总统后颁布的第一部税法就是《印花税法》。其中发票被列在第二类契约,印花税额为发票价值十银元以上贴印花一分,这是发票第一次出现在中国的法律法规中。
印花税征收之初,因征管简便,税负不重,税收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但伴随袁氏政权的垮台,北洋政府面临分崩离析。由于关税、盐税纷纷被地方截留,中央政府便滥印税票,向商户平民强派强摊印花税,导致怨声载道。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连年战乱之下,国库入不敷出。国民政府当年的实支15,080万元,而实收才堪堪7,730万,财政赤字占支出总额48.7%,整顿财税迫在眉睫。这种的背景下,宋子文上台抓经济,抓财政,抓税收,而肥硕的印花税,自然不会被放过。
在此期间,1934年颁布的《印花税法》标志着印花税体系的建成,其中对发票这一应税凭证给出了具体定义:“凡各业商店售卖货物成交后开具单据皆属之”。此后直到49年,国民政府对印花税法进行过九次修改,使印花税成为重要税源。
按照我国优良的历史传统,既然有征税,就会有逃税,印花税也不能免俗。
方法五花八门,大多数是在发票上下文章:有的蓄意不开发票,有的开发票不写店名,有的在发票上加印“附单”。战时税务稽征力量薄弱,低级工作人员每月工资都不够个人生活。尽管如此,税收征管部门还是拿出了一些针锋相对的发票管理措施。
比如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治下的川渝地区,发票管理水平就很高。1942年绵阳税务局开展“学校发票竞赛”,鼓励学生收集日常消费中的发票,根据上缴发票数量到期发放奖学金。用物质激励来鼓励人民相互监督,思路相当符合国情。
任何一种制度的成熟,都不仅仅依赖政府的强制推广,而是社会综合环境的必然要求。民国时期日渐繁荣的商业贸易,使得发票的作用日益提高,不少商户开始意识到开具发票的好处,要比缴纳的那点印花税更大。
上海四大百货之一的先施公司就是捷足先登者,当时上海百货普遍不对商品标价,货物品质参差,也不开具发票,以图利益最大化。先施的创始人黄焕南喊出“始创不二价,统办环球货”的口号,凡售出商品必有发票,凭票可以退换。
客户往往小心谨慎的收好发票,而发票上印又的先施logo和“志图久远,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字样,便成了先施公司最好的广告,其余三大百货随后纷纷效仿。
通过发票征管印花税,起初并不显眼,但却是我国税收征管史最为重要的一章,因为它解决了我国自古以来征税的最大难题:假账。
无论是封建王朝以田赋为基础的一条鞭法,还是民国以营业税、所得税为基础的直接税法,在税收征管中都面临着假账问题。乡绅富豪为偷税漏税,常常伪造财务数据,而核实隐匿财产的成本巨大,政府无力全面追查,税制的公平性荡然无存。
对商户营业税、所得税的征缴,有赖于商户自己提供的账簿。1943年国民政府财政部就曾承认,西川地区假账恐怕在九成以上。
在征收印花税的过程中,税收征管部门逐渐发现,作为一种外部商业凭证,发票可以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即使商户不提供账簿,也可以根据发票开具情况,直接征收税款。只要商户如实的开发票,天下再也没有难征的税。
在1947年修订颁布的《营业税法》中,第一次规定了对不开发票行为进行处罚的条款:对不开发票的商号,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但此时国民政府已经时日无多,税收征管与发票的珍珑棋局,注定要新中国来撞破。
02
1950年6月6日,新中国的“掌柜”陈云在七届三中全会上作报告,当讲到“税收方面工作中的毛病很多”时,毛主席突然插话“这方面功劳也很大”[4]。
的确,解放区的税收,功劳大过天。在完成老区土改后,我党的组织架构像毛细血管一样深入农村基层,税收征管能力远超国民政府。“小米加步枪”打败“飞机大炮”的背后,是解放区的财政动员能力,比南京政府要强得多。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对税务建制非常重视,启用了大量旧政府税务人员。那些国民党政府的税务技术人员们,对新中国财税体制的建设发挥重要作用,陈云更是直接指出:“宁缺一个县委组织部长,也不能缺一个县税务局长。”
新中国税务部门从一开始就认识到了发票在不同税种征收上的重要作用。利用发票增强账簿的真实性,反映商户的经营状况,成为税收征管的基本思路。发票在民国时期征管印花税的作用逐渐削弱,开始成为主体税种的管理手段。
1950年12月19日,《工商业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颁布,“建帐建票”的监管措施被明文写进法规。
“工商业日常经营须开给发票”,“工商业户于营业行为发生时,应取得凭证(发票),并应依发生的时序,妥为分类保管”,对违反条款的行为规定了“处以一百万元以下罚金”的罚则,这是我国税收征管的里程碑时刻。
发票的功能,不再仅是简单的商业凭证,更成为重要的征税工具。既然是工具,就得好好管理。
原国民政府川康直接税局局长崔敬伯,解放后受邀出任财政部税务总局副局长。他对发票管理给出了纲领性的指导意见:1、各地必须建立统一的发票管理制度;2、发票应由税务局统一印刷、统一编号,加盖戳记,规定领销手续。
全国最早实现发票统一管理的城市是上海,上海财政局长叫顾准。
年轻的地下党员顾树桢一直视顾准为偶像,在一起工作后,有一次问他:“顾局长,您究竟多大年纪?”,“34”。顾树桢惊的下巴都要掉了,“我念大学时就看你写的《银行会计》,还以为你至少也有五十岁了。”顾准得意地笑道:“出书时我十九岁。”
顾准虽然年轻,但肩上的单子很重,陈老总曾经几次语重心长地跟他强调:“新政府等着用钱哩。”
天才的顾准,自然是有办法的。上海市从1950年6月开始强行推行统一发票制度,到1950年底,全市近300个行业,已经有三分之二采用行业性统一发票。在这个过程中,顾准完成了对上海工商业摸底,拿出了他的杀手锏:“自报实交,轻税重罚”。
当时,全国各地的征税工作提倡“民主评议”的方法,即由著名工商界人士在行业会议中商议出各户应摊派的税额,政府通过后,便按此交税。顾准认为这种“民主评议”的税收征管过于随意,对大资本家有利,根本收不上足够的税来。
通过整顿发票,顾准将所有税户分为三类:一是工商业大户;二是正规的流动商户;三是难以监管的摊贩。对第一类,政府派遣税务专管员“专户专管”;第二类,税户由区县分局专管查账;第三类税户则不查账,只收定期定额的工商税。
顾准向他昔日恩师国务院副总理黄炎培介绍“专管”时,将之比作“在大房子里找针”,黄炎培直呼“太厉害”了。当时上海滩盛传“大老板、小商贩,谁敢在顾局长手里逃税?”
这种强调基层负责制的税收征管体系,相当科学公正,我们现在所采用的税务征管模式正是由此而来。在陈毅的支持下,征税方案在全市迅速推行,上海税收几乎应声激增,上海的财政收入一度占到了全国的三分之一。
顾准进一步发扬了发票在税收征管中起到的作用,但他个人的命运却是时代的悲剧,令人唏嘘。
伴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建国之初的税收征管制度,开始无法适应最新的经济情况,1957年的税改更是简化了纳税办法。通过发票征管税收的制度在繁荣过后,进入了一个低谷期。大量的税务机构开始合并解散,1958年税务干部数量较前一年锐减60%。
在有的偏远地区发生群众交税找不到人的情况,税收征管工作陷入失控的状态。发票的治税功能几乎被遗忘,反倒是凭证的本质开始被强调。在一系列政治运动中,从国家领导到基层工作人员在经济问题上都十分小心,任何公务消费都要将明细发票开具清楚,以示廉洁清白。
从1957年直至1978年,税收长期被视为阶级斗争乃至限制投机倒把的工具,发票也几乎丧失了治税的功能。以票控税的工作经验和成果尽数付之东流,再把这一切重新拾起来的时候,已经是1986年。
03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举国上下卯足了劲求发展,干劲十足。但这一阶段的税收征管水平已经大幅倒退。主要就靠基层的税务干部挨家挨户向企业上门收税。有的企业地处偏远地区,税务干部只能逢年过节才上门收税,被戏称为“探亲户”。
由于税务人员数量稀缺,当时基层税务干部大多要兼顾多家企业的税收征管。也没有任何辅助手段,完全靠专管员对企业经营状况的熟稔。
1979年山西省财政系统举办的业务技术比武大会上,来自乡宁县的税务所所长辛生才,不看任何资料,一口气汇报他所管辖的113个生产队和23个国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纳税指标,赢得满堂彩。赞叹业务之余,也为税收征管制度的倒退感慨。
伴随着个体户经济的蓬勃发展,税收征管能力不足的弊病暴露无遗。由于发票征管税收办法的断档,税收部门无力对个体户经济进行查账,往往对其进行“定期定额”的征收办法。
这往往会导致定额偏低以及赋税不均的问题,举个例子,对两家饭店都按每月200元营业额进行征税。那么就有可能形成这样的状况,甲饭店经营状况良好,每月营业额400元;乙饭店经营不善,每月营业额50元。前者定额偏低,后者赋税过重。
1983年国营企业推行利改税后,大包干氛围下,国企重新焕发了活力。有一些道德品质比较低下的国企干部员工,开始利用修改发票、伪造报销等手段偷逃税收甚至贿赂税务工作者,对税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面对税收征管的种种困难,税务部门再度拾起了发票管控税收的法宝。1986年财政部颁布了《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个体工商业户帐簿管理的规定》,强调发票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个体工商户建账建票的要求。
市场经济唤醒了勤劳致富的热情,也带来了不劳而获的惰性。发票成为众多不法分子牟取暴利的捷径,成为财政税收的灾难。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全国各地的劳务市场、车站、商场等人流嘈杂地界,始终流窜着一批身影鬼祟的宵小,他们兜售的,是虚假发票。
1991年和1992年,各级税务机关查获的私印私售的发票就分别达384 .54万份和253.12万份。全国范围内针对发票的打假活动不断,但由于纸质发票难以溯源,法律依据不足,往往抓了人定不了罪。
猖獗的发票犯罪逼出了《税收征收管理法》:“非法印制的发票,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发票犯罪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愈演愈烈。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核心内容是增值税。但随之而来的,虚开增值税发票这一偷税漏税的潘多拉魔盒打开了,在后来的十几年中,税务征管部门一直在与这一犯罪行为斗智斗勇。
在著名的刘晓庆偷税案中,一个重要的细节就是这位“名女人”,买了一把4.1元的改锥,把发票带回公司改成41万元,列入公司成本进行税款抵扣。当时专案组正是以这个细节为突破口,派专人到当地,找到了那张发票的另一联,才给案件板上钉钉。
国税总局的官员感慨:“刘晓庆被查处,是撞上的。”
以票控税的征管思路遭遇了挑战,但科技的进步,很快就给税务部门提供了更为先进的“猎枪”,一项叫做“金税工程”的事物,将彻底影响无数企业和个人的命运。
04
1994年2月1日,朱镕基在听取了电子部、航天工业总公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的联合汇报后,强调尽快建成“金税工程”,以打击犯罪分子伪造、虚开增值税发票 ,偷骗国家税款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年3月,“金税工程”正式启动。
这一配合着增值税改革的电子政务系统,一开始并没有引起关注。
2001年金税二期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投入运行,专业名词听起来非常绕。简单的说,这个阶段已经建成了从国税总局到省、市、县的统一网络平台,同时在开发票、印发票、发票抵扣和事后稽查四个方面实现了信息化操作。
手写增值税发票在2003年退出了历史舞台,利用假发票偷税漏税的风险大大提高。
金税二期实现了国、省、市、县四级税务机关信息共享,金税三期则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整合,实现了社保、工商、银行、海关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互联。这意味着政府信息数据的孤岛被连通,税务稽查效率大大提高。
2016年金税三期上线后,国税总局就信心满满的开启营改增的全面推广,以票控税成为往事,信息控税成为趋势。
金税工程下的流转税体系彻底打破了历史上税务征管依赖人的局限性。过去税务系统像一条章鱼,捕鱼(税收)要依赖触角(基层税务人员),一旦鱼儿(税源)反噬触角,章鱼很快就会被饿死。
金税工程下的增值税征管则完全是另外一个模型:1、增值税开票有加密模型;2、纳税链上的每个节点留下了数据,在部分数据丢失时,可以修复;3、所有的信息都同步到同一个网络中。技术让造假者无处可逃。
是不是听起来非常耳熟,笔者认为金税工程下的增值税体系某种意义上与区块链技术非常相似。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和不可更改性使其天然就适合成为发票的载体,目前也已经有先驱做出尝试。
今年11月8日,深圳宝安的沃尔玛金海路分店,就已经开始为消费者提供区块链电子发票开具服务。深圳市税务局在区块链发票方面率先走出一步,从今年8月开始陆续在不同消费场景实现区块链发票开具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沃尔玛金海路分店的区块链发票服务,同步打通线上线下,用户可以在微信小程序“沃尔玛扫玛购”上完成购物后,一键开具区块链电子发票。
区块链发票的好处在于,当用支付完成一笔交易后,这一笔交易的数据通过加密形成发票。通过分布式存储技术,上传区块链,连接消费者、商户、公司、税务局,一键完成发票的申领、开票、报销、报税全流程。
尽管区块链发票目前推广还不具备条件,但一定是发票和税控的未来发展方向。技术,从未像今天这样,如此程度地影响到这个古老国家的治理方式。
05
“数目字管理”,是黄仁宇送给中国的终极答案。他认为只要国家能够实现数字化管理,形成一种清晰可循的法治精神,摆脱人治社会的暧昧;政府保护私人财产与交易安全,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强取豪夺,那么国家迈向现代化就将指日可待。
增值税发票和金税工程所带来的税收稽查和征管成本的降低,让我们看到了“数目字管理”形成的曙光。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税收征管公平,将彻底摆脱由于既得利益集团逃税带来的财政崩溃。
黄仁宇在《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中指出,税收=征收力度*名义税率。封建王朝往往因为无力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导致征收力度有限,当财政吃紧时只能拼命加税,最终导致覆灭。
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帮助下,电子发票、区块链发票可以大幅降低税收征管成本,从而使征收力度可控,降税减负也就更加便利可控。一张薄薄的发票,承载着几乎所有的税收大权,税率的细微波动,影响的是便是国计民生。
历史凭票报销,在这张发票上,抬头写的是无数辛勤劳作的国民,这是一种承诺,也是一种责任。
黄仁宇18岁投笔从戎,曾在缅北战场上被子弹贯穿右腿;目睹过史迪威与国军的冲突;亲临日本参加受降典礼;32岁赴美求学,后来又与中国史学权威李约瑟、费正清有过恩恩怨怨。身处古今中外之间,亲历民族的危机、困惑、求索。
借用他自己的话,世间已无黄仁宇,他留给世间的最后一本书叫《我相信中国的前途》。
参考资料:
[1]. 中国发票史,高献洲
[2]. 社会经济史视野下的中国革命,刘永华
[3]. 中华民国时期的印花税,王建都
[4]. 调整公私关系和整顿税收,人民网
[5]. 中央革命根据地财政体系演变新探,王明前
[6]. 新中国60年税收管理体制的变迁,霍军
[7]. 民国税收史研究中的三种关系,柯伟明
[8]. 金税工程二十年实践、影响和启示,王长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