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法院法官和医院医师被杀案,只有直面真相才能亡羊补牢

陈中华:法院法官和医院医师被杀案,只有直面真相才能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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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24日早晨6时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民航总医院发生一起患者家属暴力伤医事件。该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杨文在正常诊疗中,遭到一位患者家属的恶性伤害,事后视频监控显示几乎是被惨烈地割颈。这起民航总医院医师被杀案,官方和民间都有大量的评论。概括起来有四种典型观点:一是官方的说法,认为这不是医患纠纷,而是刑事案件,言下之意防不胜防,只有严惩罪犯才能遏制类似悲剧的发生。二是半官方的观点,认为医院的安保有漏洞,避免类似悲剧发生,应大力加强安保措施;同时,要从法律上构建保护医生的屏蔽。三是民间最多的看法,认为凶手一家人都是素质极低的人。许多极端的评论甚至说要人肉这家人,因为这样低素质的凶残之人少一个,社会就多一份安全。四是有一些民间观点认为,西医不如中医,检查过多过滥;我认为主要原因是医院和医生大多存在乱收费和腐败,导致医患矛盾突出。

  是的,这是一起偶发的刑事案件,但真的不存在医患纠纷么?双方若没有任何纠纷,莫非凶犯是可以免于刑责的精神病患?显然,这不是事实!国人同胞有一个非常简单、粗暴的逻辑,把罪犯绳之以法,就能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其实,这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际上,都没有得到社会学的严谨论证,或者不客气地说,认为杀人偿命就能缓解或压制所有的社会矛盾,这根本就是错误的。

  加强安保措施就管用?要知道在绝大多数国人同胞眼里,中国是一个岁月静好的最安全的国家,没有之一!可是,中国的单位和居民小区围墙长度占全世界的95%以上;中国各单位和各居民小区雇用的保安人员,占世界各国的90%以上。在单位、公共场所和居民家里安装铁栅栏,则成为中国特有的现象,估计用于铁栅栏的钢材总量,中国也占世界各国的90%以上。这两个90%以上、一个95%以上的社会现象,难道不能让国人多一点反思?难道要把中国每个公共场所和私人住宅全变成监狱才能保证安全?事实上,每家医院都有庞大的保安队伍,公立大医院大多都还有警务室,而且一些医院甚至夸张到给医生、护士发放自卫器械给医生、护士配备钢盔,并启用警犬、棒棍等设备。再加强医院保安,是不是每位医生、护士身后,都形影不离地跟着一位佩枪警察或士兵?

  据民航总医院急诊科被杀杨文医生的一位同事,还原了这起悲剧事件的第一手真相,我们一起来看看(未做任何改动):“第一个问题:病人的诊治经过。患者95岁老年女性,脑梗塞后遗症,长期卧床鼻饲营养,生活质量不高。12月4号杨文医生首诊的,病人来时呕吐、纳差、意识不清,家属签字拒绝一切检查,仅要求输点液,但是输液后病情无改善好转,几个家属就认定是杨文医生输液给输坏了。之后我们努力说服家属同意检查,证实病情本就不乐观,老太太全身重症感染(胃肠道、泌尿系、肺部)并伴有心衰、心肌损伤,加上基础病多、高龄、自身免疫功能低下,治疗效果不好预后差是肯定的。我们和家属交代病情,完全没办法沟通,他们一家子不接受疾病不接受死亡。每天都会因为一点点的病情变化和怀疑我们的用药,不停的吵闹、辱骂、威胁,我们建议病人转院,建议家属走医疗鉴定,都不同意。他们就在抢救室天天跟我们干架,小儿子尤其极端和情绪化,总说老太太死了,我们谁都别想活。半个多月,我们上班都是忍气吞声、胆战心惊。”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不联系病人住院。就一句话,天天犯浑的一家人,谁敢接诊收治?!”结合媒体采访凶手一方的家属所说的话,他们一开始就强烈要求安排老太太住院,但医院要求先进行一系列检查,家属认为门诊(急诊室)的检查大部分需要自费,因为老太太病情一看就已经比较严重,要求先住院再检查。但医院先是坚持必须先检查,再住院,然后干脆说没有住院床位。家属与杨文医生和医院其他医生的争吵,主要矛盾就是先检查后住院还是先住院再检查上面,实质是医疗费负担比例多与少的问题。

  杨文医生的这位同事也说了,不让老太太住院,是因为这家人犯浑,没有住院医生敢接受。按我对医院业务流程的理解,杨文医生作为有高级职称的副主任医生,又是首诊医生,只有她才有权安排住院;如果她拒绝让病人住院,除非病人家属认识医院领导或其他更高职务的医生,按习惯没有其他医生愿意接手。这才是导致医患矛盾升级的主要原因。不难看出,悲剧发生前,患者家属与被害人杨文客观上是存在医患纠纷的,绝对不是凶犯突发精神病对医生做出如此惨绝人寰之事。实际上,之前老太太在急诊室呆了20天,医患双方有了激烈冲突――据国内知名媒体财新网记者29日报道,杨医生出事前双方就曾多次报警。

  2015年胡庆刚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刺杀四名法官事件震惊了全国。官方发布:这是一起对劳动争议案判决不服而恶意伤害法官的刑事案件,判决书内容亦已通过多种渠道公开。胡庆刚案其实很简单:胡庆刚的核心诉求是要求确认与十堰市方鼎汽车车身公司有劳动关系,通俗的说就是确认我是你单位的人。打官司要讲证据,讲证据要遵守规则。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再通俗的说:你要求确认什么,那你就得用证据证明你的要求是正确的。具体到胡庆刚案而言,有没有劳动关系,最直观的证据就是劳动合同,遗憾的是胡庆刚与方鼎公司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那不签合同是不是就没有办法确认双方有劳动关系?其实不然。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确立劳动关系若干事项的通知》规定:没有书面合同的,工资表、考勤表、社保缴费记录、工友的证词等都可以作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从目前公开的判决内容看,胡庆刚已经提交了相关证据如考勤表、请假条、以及某个人的书面材料。

  十堰血案,网络一片狂欢,额手称快,似乎凶手胡庆刚血染的尖刀,大解民众对司法腐败之恨。这种仇官情绪的泛滥喧嚣,无疑会使司法权威雪上加霜,最终的恶果还要由全社会共同买单,不论法官、律师,还是当事人。任何事件的发生都有两面性。我们在谴责犯罪,慰抚受害同仁的同时,坦诚而不情绪化地审视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反思有无问题?有问题该怎么解决?才是提升司法公信力,避免悲剧再次发生的亡羊补牢之策。

  从网上披露的胡庆刚劳动争议纠纷案一审判决书看,胡一审向法庭提交了五份证据以证明和被告公司劳动关系的存在,即员工请假单、考勤证明、易新华签字的书面材料、银行账户明细、被告公司的工作服。一审法院认为考勤证明系复印件,胡亦不能说明该证据的真实出处,银行卡明细也不能证明记载的款项是被告支付。因此认为胡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驳回了胡的各项诉讼请求。当然被告质证认为员工请假单系原告单方制作,易新华签字的书面材料系复印件想必也得到了一审法院的认可。从程序公正的角度看,实事求是讲,胡提交的五份证据确实没有证明其与被告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判决驳回诉请无可指责。

  许多案件都有两种以上的裁决方案,而且都有相应的理论支撑。但是,只有一种方案是最公正合理的。就本案而言,复印件考勤证明和易新华签字的书面材料能否形成法官对胡有利的心证?且不说网传的法官还有过去当地劳动监察机关的走访调查。如果可以形成心证,进一步去银行调取胡银行卡明细的转账单位则水落石出。当然,基于诉讼规则的限制,没有当事人申请,法官无权进场帮一方当事人踢球。这又引出另一个问题,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关系。实体公正为本,程序公正为用,程序公正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实现实体公正。

  民事审判有别于商事审判,商事活动无弱者,关乎民生的民事审判恰恰相反。由于社会、经济的原因,诉讼两造在现实中的不平等是客观存在的,不照顾弱势一方的权利,势必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所以,天平倒向弱者应成为每个法官的审判理念。在劳动争议纠纷中,用人单位是强势一方,劳动者是弱势一方。本案中法官基于这一理念应提醒弱者一方自行或申请法院去银行进一步收集证据。即使仍无法予以确证而判决驳回诉请,法官这种关注当事人各项权利的善意举动,一定会为当事人所感知。它将成为一粒种子在当事人心中生根发芽,消除当事人对法官乃至对法院的强烈对抗乃至仇视心态,进而避免悲剧的发生。因此,关注案件的实体公正,天平倒向弱者,应成为我们每个法官裁判案件的心法。在没有更完备保护法官人身安全应对措施的情况下,心存善良或是法官人身安全的护身符。

  十堰血案,同仁遇害,法官朋友圈或唉叹,或愤懑。网络却是诸如案发原因的揣测,充满戾气的评论。一篇《谢谢你们的不杀之恩》和《法院,我们可是刀把子啊!》道出了法院、法官的囧境;《拿什么温暖你,我的法官》让同仁们抱团取暖;《司法公正是法院真正的“安全门”?》给出了否定答案。笔者上网搜索发现,早在2005年上半年,江苏省就发生当事人等伤害、围攻、辱骂、威胁法官的暴力抗法事件80件。近几年,从湖南永州枪杀法官到广西梧州法官遭泼硫酸,到十堰四名法官血染法院,北京的马彩云法官遇害,伤害法官的恶性事件愈演愈烈,屡禁不止。这是怎么了?法官的“安全门”到底在哪里?

  重构司法公信力,营造全社会尊崇法官、敬畏法官的氛围,应该可以避免伤害法官悲剧的发生。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就是最好的例证,辛普森被法院宣告无罪后,死者戈德曼的父亲在新闻发布会上宣称:“今天公理受到了践踏,正义受到了践踏,但是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但是,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是一项巨大的工程,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其次,安检措施的强化无疑可以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但是法院安检不同于机场安检,执行力低下的法院安检形同虚设,这也是罪犯屡屡得手的原因。问题是即使从今天起全国法院全部执行机场安检标准,当法官走出法院大门呢?所以,法院的安检门亦不能完全成为法官的“安全门”。显然,短期内通过软硬件的改变和强化均无法解决法官的人身安全保障。我认为:心存善良是法官人身安全的护身符。

  心存善良要求法官审理的每一起案件,要怀着悲悯之心不恶意地对待任何一方当事人。在这个浮躁焦虑的背景下,人们变得越来越狂躁、易怒。因利益纷争走进法院的当事人更甚于常人,法官的悲悯情怀可使法官的一言一行释放着善意的能量,形成强大的磁场,影响着当事人的心绪,平复着当事人的焦虑。理性明事的当事人即使判决结果与己不利也会感动于法官的善意。对于垃圾人而言,法官的善意虽然不能改变其不可理喻,不能消融其偏执狂躁,起码可以起到平复恶念,唤醒心中残存善良的作用,为垃圾人播下了放弃恶行或节制恶行的种子。善因善果,应缘于此。同理,心存善良是医师身安全的护身符。直面真相,揭示隐藏在这一悲剧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避免类似悲剧重演的根本之道。另外:法院医院律师医师、应当先服务后收费。

  当前,中国的医院医师和法院律师都是先收费后服务,病人虽然有医保,但不是人人都有医保也不是什么药都能报销的,有冤屈的起诉人因家庭经济困难诉讼费虽然可以缓交减交,但是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是难开的,而且鉴定费律师费都是要先交的。导致好多有疾病的人和有冤屈的人,看不起病打不起官司。造成恶性循环:

  病人的病越来越重越没有体力去工作挣钱,就更没有钱去医院找医师治疗,造成病人心情不好,导致医患关系紧张产生医闹问题,有些花了钱病没好的病人还打杀医院医师,医院医师也挣不到病人的钱。如果医院医师能先给病人病治好了,病人就有体力去工作挣钱,病人也就有钱了,病人有钱了就有钱支付所欠的医药费了。

  冤人的冤越大越没钱请律师去法院打官司,冤人沉冤不雪就一身心想去雪冤,就工作不了也挣不了钱,就更没钱请律师去法院打官司,只好去党政机关想上访解决,党政机关又以不能干涉司法为由不管,无形中造成有冤屈的人状告无门,导致有些有冤屈的人报复社会滥杀无辜,法院律师也挣不到有冤屈人的钱。若法院和律师能给冤人先服务后收费,冤人冤雪了就有钱了,有钱了就可以交给法院律师服务费了。

  实行先服务后收费,是会给医院法院医师律师带来很大的压力,特别是医院医师怕病人治好了病不交费及怕治不好的病收不到钱而不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我认为;正是这种压力,医院和医师才有刻苦专研提高医术的动力。千方百计想办法用最便宜的药把病人的病治好,对于那些公认不好治愈的病可以实行见效后再收费。人是有良心的,病治好了病人是不会不给钱的。同理,法院律师也是这个道理。

  先为有疾病的人和有冤屈的人先服务后再收服务费,这样的政策,不但能解决病人冤人看不起病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而且能解除病人怕花钱和无钱治不了病及冤人怕花钱和无钱打不胜官司的后顾之忧,还能解决医患关系紧张造成的医闹打杀医院医师问题和有冤屈人状告无门造成的报复社会滥杀无辜问题。我决定以身作则,我们的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医师和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律师即日起实行先服务后收费。

  北京法健咨询服务中心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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