ー、农业生产集中的趋势大为加强
农业具有不同于工业的一些自然特点,如它的生产对象是有生命的物质,受到气候、土壤、种子等环境和生物因素的影响;农业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分散在全国各地等。再加上资本主义农业长期落后于工业,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一直比较低,这就使资本主义农业生产集中的过程比起工业生产的集中过程,要来得晚些,进展也慢。但资本主义社会大生产排挤小生产的规律在农业部门必然也发生作用,资本主义农业生产同工业生产一样也不断地走向集中,逐步形成一批规模巨大、实力雄厚、生产先进、产量很高的大农场。
战后以来,帝国主义国家农业生产集中的趋势大为加强,这首先表现为农场(或农户)数目不断减少,农场规模日益扩大。“例如,美国农场数目自1850年开始统计,1935年最高达到681.4万个,二次大战前后开始逐年减少。从1939年到1978年,农场数目由584.7万个减少到267万个,减少了一半以上。小农场减少,大农场反而大大增加。在这期间,农产品年销售在2万美元以下的农场,从575.2万个减少到177.2万个,减少了70%;年销售额在2万美元以上的农场,则由9.5万个增加到90万个,增长近9倍。与此同时,农场平均土地规模不断扩大,1950年平均每个农场的土地面积为1310亩,1977年达到2409亩,其中耕地从530亩扩大到1048亩。其他帝国主义国家这方面的情况也基本如此。
战后帝国主义国家农业生产的进一步集中,还表现为少数大农场的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它们拥有大量先进机器设备,占有大量土地,雇佣大批工人,集中了相当大一部分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据美国农业普查报告,1974年,农产品年销售额在10万美元以上的大农场,仅占产品销售额在2500美元以上的全部农场的9%,可是它们却占有了全部农场土地总面积的30.6%;雇佣的工人占全部农场雇佣工人总数的58.9%;所拥有的农业机械和设备,按价值计算,大约等于全部农场机械设备总值的26.7%;在产品年销售额中占有54.2%的比重。美国许多学者认为,今后美国农业生产的发展趋势是:农场数目继续减少,农场规模更加扩大,农业生产将愈益集中到少数大农场主手里。据美国《商业周刊》的一篇文章估计:八十年代美国农场将减少25%(按现在230万个计算,减少25%,即减少57.5万个,还有172.5万个),占农场总数3%的最大农场(按172.5万计算,占3%即为5.1万个)将在全部农产品销售额中占58%。农业生产这种进一步集中的发展趋势同样存在于其他帝国主义国家。
二、垄断资本加强对农业的渗透
在战后帝国主义国家,农业生产自身的不断集中,固然是必然趋势,蔚为大观,但农工商联合企业的兴起和壮大,更是异乎寻常,引人注目。
这种农工商联合企业的出现,同工商业垄断资本加紧对农业部门的渗透有着直接的联系。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很长时期里,特别是资本主义初期,农业的资本有机构成较工业低,是一个投资较为有利的生产部门。但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垄断以及农业部门中某些强大的封建关系的存在,资本不能从工业自由转移到农业中去。也正因为如此,在帝国主义阶段,垄断资本在农业部门的渗透,较之其他领域,既姗姗来迟,又较为缓慢。但资本的本性决定了它要向一切有利可图的领域扩张,农业部门也不例外。战后,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垄断资本开始大规模侵入农业领域,并日益控制农业生产部门。
垄断资本加强对农业部门的渗透,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公司制”形式,即工商业或金融垄断资本的大公司,直接投资购入或租进土地,自已开办农场,从事大规模的农业经营,并把所谓“投入”(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务的供应,属农业前部门)、农场和加工销售(属农业后部门)的有关单位以至科学研究机构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实行产供销、农工商有关企业的纵向联合,组成一个十分庞大的生产体系。例如,美国加利福尼亚财团控制的德尔·蒙特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果品蔬菜罐头公司。它在国内外经营土地80万亩,有38个农牧场。在美国有54家加工厂,13家罐头厂,1座海运卸货码头,1个空运发售中心和10个分配中心。另外,它在海外还设有加工厂、种植园。这种农业公司,尽管目前在帝国主义国家还刚刚兴起,为数也不多,但它的发展大大加强了垄断资本对农业生产的直接控制。因为在这种农业公司里,居于支配地位的是大垄断企业,农场只是农业公司的专业化生产单位,如同工厂里的专业化车间一样。加入到这种公司里的小农业生产者部分地或者全部地变成了处于依附状态的人,实质上是大垄断公司的雇佣劳动者。
垄断资本加紧向农业部门渗透和扩张的另一种重要形式是“合同制”,即大工商业公司与各类农场签订合同,搞合同制经营。一些大垄断公司通过合同制,把物资技术供应、农业生产和加工销售等各个生产环节联成一体,进行“纵向一体化”的协作生产。合同的内容各不相同,但一般来说,不外乎公司给农场规定生产数量、工艺种类、交货期限、产品等级,质量规格等;农场则要求公司按合同收购农场产品,保证价格水平,供应农药、化肥,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协助收割和运输,提供贷款、科技资料等。在合同制下农场的所有权虽仍归农场主,但他们的生产计划和经营管理都处于公司的监督之下,农场实际上成为了大工业公司。
生产零部件的小工业企业,基本上丧失了自己的独立性。垄断资本正是通过这种合同制把众多分散的农场囊括在各自的垄断系统之内。在合同制经营方式下,美国的农业生产资料制造和农畜产品的加工与销售方面已日益形成“寡头垄断”的趋势,如1978年美国50家最大的食品制造商生产了全国63.7%的加工食品。法国的拖拉机制造、化肥、 混合饲料、塑料等工业的一系列大公司,都通过合同制组织起大规模的农工联合体。法国垄断资本借此控制了几乎所有的农场和农场合作社。
在非农业垄断资本大举向农业部门滲透的情况下,许多农场主自动联合起来,组成农场合作社,联合经营农业, 并往往兼营与农业有关的收购、销售、贮运、加工、生产资料供应等业务。美国最大的一个农场合作社叫农地实业社,它在国内拥有2200个分社和50万社员,1977年的营业额高达23亿美元,列在美国最大的500家企业的第78位。农场合作社在法国、联邦德国和其他西欧国家发展得更为 广泛。1976年,西欧“共同市场”各国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在本国总农户中平均占47%,其中法国竟占到83%。目前, 在法国和联邦德国,所有从事商品性农业生产的人几乎都参加了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实际上掌握在大农场主手里,是一种资本主义的企业。
农场合作社的发展,使农业资本和农业生产进一步集中,并逐步形成某些农业部门中的垄断倾向。工商业、金融业的垄断资本,为了更有效地渗入和控制农业,就同一些大农场合作社建立有利可图的合伙关系,组成更大规模的联营企业。这就使农业生产的集中和垄断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当然,从目前情况来看,帝国主义国家农业中的垄断虽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同工业、商业、金融业的垄断程度相比,还是相差甚远的。从发展的趋向来说,非农业垄断资本还会继续向农业渗透,农业中的垄断统治也还会继续加强,但由于农业生产本身的特殊性,整个农业部门不太可能形成工业部门那样的“寡头统治”的局面。
三、农业生产集中和垄断发展的主要原因
战后帝国主义国家农业生产集中和垄断的发展,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决定的,而首先是同这些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加快进行有着密切的联系。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农业现代化的全面推进,必然引起农业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的一系列重大变化。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中使用的机器设备愈益増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投资大为增加,尽快采用新技术变得更为重要和迫切。而这对广大中小农场来说,往往是难以办到的。唯有实力雄厚的大农场,才有条件大量采用现代化技术设备,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进行现代化的大生产。这样,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在优胜劣败的竞争规律支配下,大农场的勃兴和中小农场的衰落就不可避免了。况且,农业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也为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的迅速集中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拥有几千英亩土地、年产几百万斤商品粮的大农场;每批饲养几百万只肉鸡的大养鸡场;年产几十万头肉牛的大育肥场等,都是建立在农业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基础上的。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进入了工业化、社会化的新阶段。由于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劳动分工的进一步扩大,农业内部以及农业和其他经济部门分工与联系日益加深,农业生产愈益成为需要大量投资和较高科学技术水平、需要广泛社会协作的“农业工业"。一方面,农场赖以进行生产的物资和劳务,越来越多地要向农场以外的经济部门购买。如1973年美国农场所用的物资,65%以上是向非农业部门购买的。另一方面,农场的产品,也越来越多地要通过加工、销售部门的配合才能到达消费者手里。七十年代初美国提供消费的农产品,经过各种形式和不同程度加工处理的已达到85%到90%。这样,现代农业生产的进行和发展,就不仅取决于农业生产本身,而且愈益取决于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和供应部门以及农产品加工、贮运、销售部门。
资本主义农业生产的工业化、社会化的发展,对农业部门的组织结构、经营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大大加剧了大农场对中小农场的兼并,并促进了农场之间的联合,组成生产资料供应、产品销售、产品加工、服务和信用等各种类別的农场合作社。一些大型的农场合作社则实行供产销结合。另一方面,它也为农业和工业的联合,为农工一体化的发展创造了物质前提,从而为工商业垄断资本大规模渗入农业打开了宽大的“闸门”。工商业垄断资本,利用农业工业化的新趋向,通过“合同制”,公司制”等形式,参与并进而控制农业的生产和经营。在美国和西欧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农业和其他经济部门的联合,主要就是由工商业垄断资本对农业的渗透而促成的。正是在工商业垄断资本的步步渗入下,规模巨大的农工商联合企业才开始出现并逐步发展起来。
因此,战后帝国主义国家农业生产的迅速集中,是同这些国家农业工业化、农工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相一致的。资本主义农业现代化要求农业生产的集中和大规模经营,它是实现资本主义农业现代化的一个要经济条件。在造成这一经济条件的过程中,资产阶级政府所实行的一系列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调节措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战后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为了满足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需要,通过颁布和实施各种法令,强制改造家庭式小农场为主体的旧式农业结构,使大生产在农业中占绝对统治地位。例如,法国政府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把改造小农经济的生产结构、加速农业生产集中和扩大农场规模等放在关键地位。1959年到1962年,法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令,如“农业法”,“合作法”、“商业法”、“市场法”等,大力支持组织合作社,规定只向联合起来的农户提供设备、工具、肥料、饲料以及农机维修,科技成果、专业人员培训等必要的服务,并给予低利率信贷和价格补贴,而不给予个体的小农户,并不收购它们的产品。法国“农业法”还规定,国家可以用高价收买“没有生命力的农户”的土地,租给或卖给大农场主去经营;对购进土地扩大规模的大农场给予免税、无息或低利贷款的支持;用终身补贴的办法,对老年农场主发放养老金、预备年金,鼓励他们放弃农场经营。很显然,这些措施和规定,旨在“清扫”小农场,扶植大农场。其结果,农业生产的集中过程大大加快。法国政府仅通过发放终身养老金一项措施,就使44万老年农民放弃了1.43亿亩土地,相当于全部农用土地的四分之一。
联邦德国为了在农业上广泛采用现代化先进设备和其他农业新技术,实现农业现代化,政府使用大量财政拨款去购买或长期租用中小农户的土地,然后再租给大农场主去经营,对于出售或长期出租土地的农户予以奖励,以此来加快土地集中。
在美国政府的农业政策中,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和缩减耕地面积政策一直占有重要地位。所谓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就是当农产品价格下跌到一定的工农业产品比价以下时,由政府按支持价格来收购,以此人为地维持农产品的价格。从表面上看,这项政策是为包括小农场在内的一切农户的利益服务的,而实际上,由于大农场产量大、商品率高,因而是支持价格的主要受益者。1961-1970年期间,农产品出售量最少的10%的农场主只得到支持价格补贴的1.5%,而另外10%的农产品的最大供应者,却得到了这种补贴的44%。所以,美国政府长期实行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实质上是以纳税人的钱来保证大农场的收入。美国政府为了“解决”农产品“过剩”的问题,还长期实行压缩耕地面积的政策,对农场主因产品超过市场需要而停耕土地给予补贴。这项政策的真正受惠者,仍然是大农场主。因为大农场拥有大量土地,他们可以尽量缩减受管制作物的播种面积,以向政府领取更多的停耕补偿金;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补偿金被大农场用来购买各种设备、肥料和良种等,在未停耕的土地上增加生产或种一些不受管制的作物。这样,大农场不仅不会因缩减耕地面积而减少收入,反而大发其财。美国统治阶级一再声称,保护和扶植家庭农场是国家农业政策竖定不移的目标,但仅从上面二项农业政策实行结果来看,都是有利于大农场而不利于中小农场的。因此,美国政府的农业政策,究其本质,也是为维护和巩固大生产在农业中的统治地位服务的。这些农业政策的实施,也成为美国农业生产和资本集中的重要因素。
战后各帝国主义国家在农业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调节措施,大大加速了农业生产和农业资本的集中过程。这一方面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又不可避免地引起广大农场主的两极分化,使垄断资本同中小农户、农业工人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在目前法国农村,大批中小农户纷纷破产,破产的农民大量流入城市,这人往往因没有专门技术而生活贫困,一部分农民则被迫在附近工厂当零工,变成所谓“兼营农户”。据统计,现在这类农户已多达35.8万个,约占农户总数的四分之一。美国的“家庭农场”,在大农场和外来垄断资本的夹击下,或者失败破产,或者日趋贫困,被迫加入农工一体化企业的那部分家庭农场变成了垄断资本的附庸。广大农业劳动者在垄断资本家、大农场主以及大土地所有者的剥削下,无法摆脱贫穷的境地。一位美国学者指出:“1977年,将近40%的农户收入不到10,000美元(大大低于国家的平均数),黑人农民明显地比白人农民更穷。”
来源:《今日帝国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