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资本论》:论从历史到科学的发展

《保卫资本论》:论从历史到科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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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重新回归主流阵地,重获学术领导地位依靠怎样的力量?学术保卫不可或缺。“过时论”“死亡论”警钟长鸣!是开展资本主义批判和社会主义批判并举并用的时候了,我们确实需要“两条腿”走路,才能走得稳、行得远,走好走正,不犯思想方法错误。《资本论》是百科全书,从而对它的“保卫”必也是通史规划的,需要在争鸣中将各种学科发现熔炉一体。这是破除“乌托邦空想”,冲破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牢笼”的最有力战斗手段。

  

  

  

  吴刚捧出桂花酒

  ——题引

  【特别提示】本文转自《保卫资本论》修订版P559-610。原书(2014年版本)本章题名全称是“历史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以后时代的主观逻辑·举要删芜”(附有题注:往深处看,此即全史意义之社会主观批判探索也)。

  前期的相关链接:

  《资本论》与唯物辩证法:纪念列宁诞辰150周年 -

  www.haizi.name/Article/sichao/2020/07/421077.html

  社会主义批判的若干问题(上) -

  http://www.haizi.name/Article/sichao/2020/04/417296.html

  社会主义批判的若干问题(中) -

  www.haizi.name/Article/sichao/2020/04/417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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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只有当一个民族用自己的语言掌握一门科学的时候,才能说这门科学属于这个民族了。社会主义批判是个政治经济学批判意义上的专用术语。然则以社会主义重启批判,极大彰显新时代主题!专此呼吁:在恩格斯诞辰200周年及列宁诞辰150周年之际,对基本问题立足唯物辩证法学说史的语境进行考量和有深度的学术探究,必可凝聚共识而消除理论分歧。又则,东方“思维舞步”方法论性质之触动政治经济学通史思考,必期待行之久远、影响深远!

  

  

楔子

  (一)

  只有当一个民族用自己的语言掌握了一门科学的时候,我们才能说这门科学属于这个民族了。(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

  (二)

  马克思的功绩就在于,他和“今天在德国知识界发号施令的、愤懑的、自负的、平庸的模仿者们”相反,第一个把已经被遗忘的辩证方法、它和黑格尔辩证法的联系以及差别重新提到人们面前,同时在《资本论》中把这个方法应用到一种经验科学即政治经济学的事实上去。他获得了成功,以致德国现代的经济学派只是由于借口批判马克思而抄袭马克思(还常常抄袭错),才胜过了庸俗的自由贸易派。(恩格斯:《自然辩证法》)

  (三)

  我对一切抽象的推理很不习惯……我常常必须先寻找历史根据。(恩格斯:《1858年4月9日致马克思》)

  (四)

  除了一般理论上的阐述,我还根据从来没有被利用过的官方材料非常详尽地叙述了英国农业和工业无产阶级最近20年的状况,以及爱尔兰的状况。您从一开始就会了解,我只不过是把所有这一切当作令人信服的证据。(马克思:《1867年4月30日致齐格弗里德·迈耶尔》)

  (五)

  马克思提出一种新的说明历史的方法,这方法便奠定了他和恩格斯的历史著作的基础……对于一个事实人们还很少注意,马克思不是用公理、定理、系统论学说和辅助定理的理论形式来阐述自己的说明历史的方法;他只把这种方法(历史方法)当作研究的工具,用简练的语言表述这一方法并在实践中加以检验……资产阶级历史学家和哲学家认为马克思的方法是魔鬼的邪恶产物,正因为它引导马克思去发现了阶级斗争这个历史的强大动力的理论。(拉法格:《拉法格文选》)

  (六)

  如果要问马克思在科学中究竟实行了怎样的变革,我们必须说,也许马克思对科学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在历史方面做出些有价值的东西。由此,马克思对科学本身产生深远影响和巨大的示范作用。马克思没有想要跻身伟大科学家行列,但由于这种不凡的工作成就,使他竟能够成为19世纪乃至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最为伟大的科学家。例如,马克思堪称是一位他那个时代的最为伟大的数理经济学家。人们习惯说由于能够捕捉历史进程的逻辑,历史分析对于经济理论通常极具价值,但对于马克思,我们还必须进一步指明这个工作的依据和性质:只有唯物主义,从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根本制止住数学工具在知识逻辑形式方面的滥用。(本书作者)

  (七)

  数学家的错误也就在于,他们没有想一想这些公理是怎样进入人的头脑的……但是数学公理不能靠推论证明这件事,还不能证明公理不具有像形状、颜色、重量或热量这样一些物体的性质……只有靠经验才能暴露……我们只能判明为经验所证明了的事实,并从中得出逻辑的结论……非欧几何学,——它的全部命题是相互联系在一起并且经过严密的推论而得出的,它的定理是同2000年来一直被认为绝对真理的欧几里德几何学的定理完全对立的,——是人脑的逻辑的令人惊异的表现。然而,根据这一点来说,资本主义社会(它是一个活生生的现实,而不是单纯的意识上的虚构)可以看作这个逻辑的强有力的证明。这个社会成员被分为敌对的阶级;对雇佣工人进行惨无人道的剥削、工人的贫困随着他们所生产的财富的增长而增长;在物产丰裕中引起饥饿的生产过剩的危机;饱食暖衣的懒汉受到阿谀逢迎的赞扬而受贫困之累的生产者被人轻视,道德、宗教、哲学和科学把社会的无政府状态说成是理所当然的;普选权把政权交给资产阶级的少数;总之,在文明的物质构造和思想构造中的一切都向人类的理性挑战,然而这一切都是同完美无缺的连贯性相联系的,一切的不正义都可以用精确的数学从财产权中引出来,这财产权容许资本家有权盗窃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拉法格:《拉法格文选》)

  

  

辩证法工作原像问题

  【题注】辩证法指示者历史批判科学规定也。因此,以下的论题多少令一般的读者感觉莫名其妙,其可能遇见的问题是:(1)表达上迥然异于常见叙述形式;(2)按照常理,理解辩证法的一个重的途径是先解读德国古典哲学,次之是在《资本论》的辩证逻辑上下功夫,尔后结合马克思经济学“某些原理”来印证这一逻辑力量,而能写出一定新意,但作者恰恰没有这样做;(3)思维和表达严重“不经济”:把多个主题置于同一个空间,导致论点流变,行文倒好似未经琢磨的工作草稿。结果自然是,“原像”不仅支离破碎,而且更加晦暗不明。这些指责在有了本书对历史研究性质的经济学“总说”(即本书的“写在前面”)之后应大为缓解,毕竟,从旧的语境中走出不是一件易事。单就语言而论,辩证法是被译介过来的思想,在工作用语上,革新的对象依然是它的“体”(历史),而非“用”层次。它在原始的形态上是无法被“翻译”的,只能在转义中获得中华对接。所谓原像问题,并非文献学梳理或评估,实为工作方式转化,于是有了关于“政治经济学的中国语境”批判性考察。然则,这里绝不是寻找什么辩证法的“汉语词汇”,也不是借由引言式的感言抒发“汉学思想”,而实在是体现一种“工作吁求”。即是说,如果通过这一番考察,我们恰恰提供不出一个适当的概括力强的辩证法工作定义,那么恰好就说明它从来也不仅仅是一个“在那里”的问题,要想理解把握,还须有一个“从这里”的问题。所谓“从这里”,实际就是以“本土”(中国学者,尤其越来越年轻的中国哲人和经济学人)的眼光来具体审视和运用好它的问题。如此,以下交流和商榷亦就富有了工作针对性,这铺垫好了从正面阐述中华科学的基础。

  

  恩格斯指明:“社会主义自从成为科学以来,就要求人们把它当做科学看待,就是说,要求人们去研究它。”【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第636页。】

  马克思亦如此强调,“‘博学社会主义这个词’——还从来没有人使用过。‘科学社会主义’也只是为了与空想社会主义相对立才使用,因为空想社会主义力图用新的幻想欺蒙人民,而不是仅仅运用自己的知识去探讨人民自己进行的社会运动。”【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2009,第407页。】

  套用恩格斯的话,不成熟的理论是同不成熟的社会主义生产状况、不成熟的阶级实践状况相适应的,从而也就有了人们对于辩证法的种种误见产生,倾向不从历史,却从这样或那样的“学理”来试图重新定义马克思的范畴或篡改他的工作用语的实质内涵。我们必须承认,重新梳理原本是必要的,甚至对马克思主义本身也要依循民族历史内涵的不同以及时代的发展,予以重估;但同时需要防范这一点:离开历史讲述马克思和离开历史、离开马克思讲述所谓的批判科学。而借“不同理解”“大力发展”旗号,将已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一棍子打死,则是孰可忍、不可忍,孰可行、不可行的事体!因此,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希望做而未做成的工作——社会主义批判,迟至今日的时代做出,是富有深刻的理论涵养和实践含意的。即使从逻辑角度看,辩证法亦不是历史的科学的公式,之所以如此,历史的实存规定使然;必须将之同时作为实践的逻辑看待,免除形而上的认识论(即知识论)怀抱中的逻辑学幻想,坚定实践化的认识批判道路。中国社会主义实践之成功推行则使得这一行动日益成为理论工作的直接组成。

  【社会主义批判注:“按照我的写作计划,社会主义的和共产主义的著作家都不包括在历史的评论之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2004,第417页)】

  

  (一)

  这里所讨论的是学科基础的工作寻求问题。关于政治经济学的学科方法,马克思一直谈论的是与历史唯物主义发生学工作逻辑匹配的“我的辩证方法”。二版跋中,马克思讲明:“我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说明了我的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发展集中在思想认识领域内的成就,促成一门新学科: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科学。这是在和资产阶级解释学——把科学哲学用于经济构造所形成的分析技艺(方法工具、技术)——作斗争中逐渐形成的。寻求认识论的根源,科学揭露发生背景,查明发展过程,进而宣明社会主义批判工作实质,是其全部根据;这是对“唯物主义基础”予以肯定的理论实践过程。二版跋的论断讲清楚了方法的来源和性质:(1)它是客观逻辑产物;(2)在性质上,是作为工作批判逻辑当代根据和认识的能动性范畴;归根结底,方法是历史和思想统一形态。例如,研究方法作为历史研究的思想工具,乃是实现了“研究扣于历史”(规定),而叙述方法作为理论的内在表现,乃是实现了“叙述扣于逻辑”(规定);两者形态上的差异,恰恰是历史和思想结合状态的分野使然,一方为方法的本体活动,一方为方法活动的实在表现。因此在这里,讲明科学阐述方法的前提是对历史研究方法的本体性质进行说明。

  首先,学科方法和工作逻辑形式相互之间既是内容和形式,也是“历史的方法”(行动本体)和“逻辑的方法”(理论认识)的关系。说“逻辑”不过是“历史”,这样的判断也正是讲的上述工作关系。二者的结合规定了方法论实践的路线,即如何由方法论导引认识论,不像先前所做的那样,恰恰是相反。如从历史、理论、应用的认识三分法出发,门格尔遇见难题,理论、历史以至于理论、方法被完全地相互隔开了。可见,在方法论论战中,历史学派尽管落败了,但这不是它的根本软肋。马克思指明,超越门格尔式的认识难题,解决方案是实践域的,即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它进一步工作超越熊彼特的实践三分法:彼此分割开的历史、统计、理论。立足历史实践域,马克思将这些元素作为相互构成的认识组件,规划为统一性工作环节,标识为进行本体论批判的实践逻辑。通过和借助它们,马克思恢复了方法论实践活动,还原出历史本原。理解和实践这些核心构件的思想工具则是价值论。

  其次,历史方法是将历史转换成科学的本体逻辑,无疑就是学科搜寻路径的“历史的工作逻辑”。它和实在的工作内容相对应,决定采取怎样的逻辑实体材料。如范畴的生产与范畴的批判是政治经济学特有的学科逻辑,背后的实质规定在于历史的方法本体规定内置其中。人们不能思识它,反而误解它,在于根本忽略方法论实践规定的存在性!

  【注:马克思抱怨:“人们对《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因为当中充满着对于“方法”的误解。马克思指责了德国历史学派的理论无能:“他们不能把在科学上无能为力的感觉完全压制下去,他们不安地意识到,他们必须在一个实际上不熟悉的领域内充当先生,于是就企图用博通文史的美装,或用无关材料的混合物来加以掩饰。这种材料是从所谓官房学——各种知识的杂拌,满怀希望的德国官僚候补者必须通过的炼狱之火——抄袭来的。”(《资本论》第1卷,2004,第15页)】

  其又在于完全不懂得历史是什么、方法是什么。而不懂得这些,也就不可能真正懂得马克思的工作。如此,马克思在工作中经常保持沉默,对资产阶级的误解保持着沉默。这是历史的沉默,也是历史的不沉默,它向行动和实践摊开。历史的党性是客观批判,遵循客观事物自身的发展道路。所以,马克思总是从对手的工作场境中还击对手,喜欢以对手掌握了的材料来整理出对手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整理出批判工作的轨迹。

  再次,对马克思而言,他并不试图从先驱者那里找出任何的主观偏见,没有试图发现任何的“好的抽象”与“坏的抽象”之分。马克思或许认为从来不存在这种分别,委实看它们能否切近批判对象,以及是否更符合于作者身处的时代发展。资产阶级在经济形式分析上的沉默,通俗明白地说,即是对批判行动保持工作缄默。从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使形式规定直接附着在实体材料上,以致一股脑塞进永恒性质“内容”中。为此而普遍留恋于简单商品生产占有(权)规律。非批判的理解活动被“理解”为实证主义,从经验实证主义到科学实证主义,版本不断升级!这是资产阶级所谓的自我批判——“自我认识论批判”,既说这样能通达社会主义批判。但这要算是最富虔诚性的工作谎言。资产阶级科学开历史倒车,把批判拉回到一劳永逸的理论场境,满足外表上的完善形式,满足经济构筑术。以这个标准衡量,逻辑操作从来是对历史操作的工作免除。一个进步的做法是用“认识互译”替换“物象颠倒”。如进步人士科恩自告奋勇地提供了语义公式(他声称它们是在马克思的文本中被“发现”的,其实是被“生硬创造”出来的):“物质的”=“人”和“单纯的”与“真正的”,以及“社会的”=“历史的”和“经济的”,如此等等。科恩这样说:“人们熟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区分,在马克思那里,是自然和社会之间一组对照中的一个……这些对照和识别的要点是,社会的物质或内容是自然,其形式是社会形式。”如此发现导致了他的指责:“评论者却没有谈及怎样常常使用‘物质的’作为‘社会的’和‘形式的’反义词,‘自然的’怎样归入与‘社会的’相对的‘物质的’,以及被描述为物质的东西怎样也被看作某种形式的‘内容’。”【注:科恩:《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段忠桥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第119页。】

  这是对实际的批判工作进行有意遮掩的“科学做法”和“分析活动”,因为它胡乱界说“生长”,完全遮蔽了实体的发展规定性。在此种境遇下,即使马克思本人也不得不打破沉默,不能无限期妥协下去,而要讲明:历史是科学之实存规定,向科学主义的潮流大喝一声:站住!不能在实体-形式中设置界限,胡乱建立联系;不能任意解说历史的实存规定;不能像资产阶级学者,“一谈到任何一种科学,总是说得神乎其神,好像科学不是地上而是天上产生的东西”,而实际上,“任何科学,不论拿哪一门来说,都是由于社会的需要或社会阶级的需要而产生的。”【注:布哈林:《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通俗教材)》,余大章等译,人民出版社,1983,第1页。】

  由于把叙述的方法当作“狭义的方法”,在这中间,只是“马克思沉默”超越了“资产阶级沉默”,它越过后者形成一种特有的工作的沉默和不沉默,即揭穿阶级利益代言人身份,彻底扭转为历史代言的工作身份。这样一来,亦使得资产者的沉默或不沉默获得“新生”,使其在对应的历史材料中被赋以生命力。

  总之,马克思认为,由于历史方法的客观性,历史沉默是科学本身所允许的,甚至是必须的,是范畴生产这一特殊工作的内在逻辑。以历史行动本体为研究方法的规定展开批判,从而保证了工作客观性,保持了本体-实体-形式运动中的范畴生产的纯洁性。这里,就像马克思讲的科学上的诚实,历史的实在性正在于:“使实际的资产者最深切地感到资本主义社会充满矛盾的运动的,是现代工业所经历的周期循环的各个变动,而这种变动的顶点就是普遍危机……由于它的舞台的广阔和它的作用的强烈,它甚至会把辩证法灌进新的神圣普鲁士德意志帝国的暴发户们的头脑里去。”【注:《资本论》第1卷,2004,第23页。】

  

  (二)

  人们不把方法(论)本体即辩证法说成是历史的方法,相反地,直接说成是逻辑的方法,目的是拒绝研究方法(这是方法论的“主体”)的工作领导性,进而根本拒绝探求科学方法“如何来”的问题。说到底,他们不懂什么是历史。历史对范畴生产来说是本根的规定,本身并不是什么本体范畴,乃是具体发展过程。就是说,这个所在并没有知识论构筑。由于民族用语习惯的差异,使得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可能空前加大,增加了认识纠偏的工作难度。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就人类所得到的正确认识和错误认识往往是一样多这一点而言,人类认识在正确和错误方面形影相随,亦步亦趋,它们结伴而行。历史方法(行动本体)=辩证法。尽管这样的讲法似乎没有“逻辑力量”,但却有“事实力量”,是事实的实存。因此为了反击这一点,米海洛夫斯基先生要精心准备下列辩词:

  马克思在哪一部著作中叙述了自己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呢?他的《资本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把逻辑力量同渊博学识、同对全部经济学文献和有关事实的细心研究结合起来的范例……他翻遍了数量惊人的实际材料,一部分用来论证,一部分用来说明他的经济理论。如果说他创立了“崭新的”历史过程观,用新的观点说明了人类的全部过去,总结了至今有过的一切历史哲学理论,那他当然会同样竭尽心力地做到这一点的,也就是说,他会真正重新审查并批判地分析一切关于历史过程的著名理论,研究世界历史的大量事实。同达尔文比较一下……就会更加确信这种看法。达尔文的全部著作是什么呢?就是把堆积如山的实际材料总结为几点概括性的、彼此紧相联系的思想。马克思的相称著作究竟在哪里呢?这样的著作是没有的。不仅马克思没有这样的著作,而且在全部马克思主义文献中也没有这样的著作,虽然这种文献数量很大,传播很广。

  这种辩词试图实现常识知识和科学知识的硬性统一,完结一种认识论生产。“‘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发展规律{原文是经济运动规律}’……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就是这样评论的。”“为了弄清这些问题,我们且先从《资本论》的同一序言中再引一句话,这句话就在上述那句话的稍后几行。马克思说:‘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只要把序言里引来的这两句话简单地对照一下,就可以看出《资本论》的基本思想就在于此,而这个思想,正像我们听说的那样,是以罕见的逻辑力量严格地坚持了的……说的只是一个‘社会经济形态’,即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也就是他说的,他研究的只是这个形态而不是别的形态的发展规律……马克思得出他的结论的方法……像我们刚才听到米海洛夫斯基先生所说的那样,就是‘对有关事实的细心研究’。”那么,“马克思究竟是怎样得出这个基本思想的呢?他做到这一点所用的方法,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这个假设之所以第一次使科学的社会学的出现成为可能,还由于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注:《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2009,第154-161页。】

  接下去的话是我们所熟知的那些。对于此种不怀好意,列宁的回击总是十分地犀利有力!

  

  (三)

  历史的方法在于撤除本体论:概念、理念、纯然的逻辑推理。

  【注:中国的本体论可曰道论。单一个“道”字,已然击破了形而上学的束缚。本原规定的道,实非玄虚之物或反向的实在孤立之物,实指历史之道而言,又暗合历史的各种道数的多重和多样,充满变数。而道论的历代追求,则可看作中国背景下之特殊知识论和认识论。】

  无论辩证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均如此作为。历史规定即在于不拥有任何一种的本体的逻辑理论。这可以显见:以方法论替换本体论,究竟会有什么意义?乃是制止认识论至上主义。列宁说米海洛夫斯基过分依靠了“逻辑力量”,很可能是,他把马克思作品中蕴藏的巨大的革命性力量仅归结到可得出魔力般的逻辑(所谓思想知识)的层面。但如果是这样,人们会很快地陷入彼此交缠着的语义的各种泥潭。

  【注:在新时代,“当有学者把MEGA2和马克思学分别作为文本和学术标准在学术界推广时,这一点尤其清晰。”“是否存在足以在根本上影响马克思解释的新文献?”“逻辑上,如果真的还存在着颠覆既有解释的新文献,那么《共产党宣言》以来的历史将是一个笑话。”所以,“它们在根本上都不是文本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当代公认的那些对理论和现实具有冲击力的研究,到底有多少是基于MEGA2解读做出的?不论其在实践上的发展,仅就马克思主义在20世纪西方知识中的表现来说,从开辟新道路的卢卡奇、葛兰西,到法兰克福学派,再到英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所有这些理论上的进展,哪一项是MEGA2的贡献呢。或许,有人仍然会指出这里的列举忽视了西方马克思学。对此……反问一句,事实又如何呢?对于今天的中国学术界来说,MEGA2可能是治疗学术软骨症的最后补药……这是一剂中国人体质消化不了的补药。”(胡大平:《回到恩格斯——文本、理论和解读政治学》,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第73-75页)】

  于是乎,列宁说政治经济学批判意义上的“历史”就是生产关系时,立即遭到误解。

  【注:例如,人们进行这样的误判:“列宁在分析《资本论》中马克思对经济学研究对象规定时,由于疏忽或别的原因,犯了一个逻辑错误。他在阐述《资本论》基本思想时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写道: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社会)的经济运行规律。研究这个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发生、发展和衰落,就是马克思经济学说的内容’,从这里可看出,列宁在分析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对象时,将第一部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容释义后并进了第二部分,而忘记了马克思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的规定一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二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一逻辑错误一直延续到今天。”(郭冠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对象重新解读》,《海派经济学》2003年第2期)】

  但如果否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生长和运动的规定,即不把生产方式归结为生产关系(生成)规定,那么,我们如何确认生长底座呢?难道这个生长底座不同时是属于生产关系本身的规定么?这些正确或者错误往往直接关联到《资本论》。

  批判性阅读的工作主旨全部在于,在中国条件下弄清楚历史究竟是什么。历史=过去=故纸堆?显然是不当的玩笑。历史者,生长也。关于历史的工作规定和实践的方法,四书之一《大学》早有所云,曰: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我们前面屡屡提及)。说历史就是生长规定,不外乎是将本体溶入生长过程,从中确证出本根规定性,确立实体和本质;转而确证时空统一条件下的生长行动,这样就能得到具体形态的辩证法和发生着、实践着的母子工作关系。凡过去皆不可追索,凡追索的都是历史过程,这是追索的辩证法。凡过去皆为序章,追索“历史之追索”,亦就是追索对象之何以成为研究对象。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历史方法摹写存在者的认识,是有关于主体和类存在的行动的方法规定、它的认知方法。因而循着《资本论》第四卷向前走,恰好有了明确的方法论建构方向,有了对工作逻辑的明确表达,如此,可完成马克思承诺过的工作——进行社会主义批判,兑现认识实践路线。

  这就是政治经济学语境中的中国行动:提炼出对于马克思文本的特别重读方式;这种重新阅读已不再是什么文本诠释学,旨在构造出真正的理解境界,勾画真正行动。如此,也就防止了思想思维被拿了去,终遭致“语言被夺了去”之尴尬境况。一言以蔽之,弘扬历史和回归实践,通过历史和实践与马克思交会,工作路线就体现在“回家,回历史,回中国”的建构行动之上,展露为对中华民族的辩证法工作内涵的逻辑的创造性理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方法论上的固有的功能特点在于,从自然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客观方面来说明马克思主义的学说,并不是为了盲目地逻辑化和懵懂地形式化,从而,认识和研究线路定格为实践逻辑取向的中华辩证法工作体系。这是寻找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之具体出路。

  田园将芜,胡不归;历史将芜,胡不归。历史是范畴生产的永恒工作外部。这就有了执行特殊性阅读的工作必要。通过这种阅读,目的是将中国马经界的有价值的观点真正加以弘扬,又果断摒除那些不合时宜的探索或者错误,而能够支持把工作引向产生社会主义批判实效之所在。

  【注:批判,从来不和个人有关,和观点所代表的行动集团类型有关,是行动→行动。尽管这么说,可能赋予被阅读对象以“莫须有的”写作性质,但本书作者预先声明了:这当然不是什么强加,也不可能是马克思的作品自身施于其内,恰好是长期食洋不化、食马不化之工作结果。鉴于这个目的,我们必然要感谢所有提供材料的作者,正因为他们的“客观”,才使这里的主观批判得以成行,使得科学按照它自己的批判本性前进。】

  但是,我们下面要看到的这些“重读《资本论》”往往在思想田园中牧马,把思想本身当作客观世界来塑造。认识错误根源是理论构筑主义和认识论至上主义,在于认识观统率工作方法,而不是恰恰相反。他们以社会主义理论家身份批判西方经济学,并引以为豪,却常常忘记其作为辩护性学说,在三点规定性上显示为庸俗解释学:一是物象的自我预设和工作总构图;二是非批判的工作循环,即认识论——方法论——认识论(循环论证);三是虚假本体语言和以逻辑为操作手段的认识仿真。因而可能不同程度地——在工作内涵及其形式上——落入资产阶级工作陷阱,使自身陷入险地。

  

  (四)

  且看第一种批判。

  第一,“劳动的二重性”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二重性”;马克思的“二重性”学说的精义在于揭示“物”的“社会形式”是如何“历史地获得和叠加”的。

  第二,于是,马克思说到了“资本本身具有二重性”……在此,马克思是想说明的是:(1)资本是使用价值(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与交换价值(货币)的统一体;(2)不仅如此,资本作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都有了新的、更进一步的“形式规定性”——资本是与劳动者相分离的、统治劳动者的、“合并”劳动者的生产力(以及劳动者的社会结合所产生的生产力)的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3)资本是用于“交换”“活劳动”从而实现增殖的价值。【注:刘召峰:《<资本论>中的“二重性”学说探论》,《教学与研究》2012年第1期。】

  《资本论》中具有怎样的二重性学说呢?我们从商品的两重因素羽化为资本的两重存在(以私人劳动二重发展为中介)说起。我们前面交代了,资本具有二重的社会性质:货币和商品,或者说,作为资本的货币和作为资本(品)的商品。前者更改了“作为货币的货币”社会内涵,后者更改了“作为商品的商品”存在形式。照应了商品生产的如下发展:初级形态以具体产品为社会产品,高级形态以社会产品为货币。

  【具体产品注:直接用于分配的产品(经济物品)的两个实在因素是:使用价值和具体产品。】

  也就是说,商品二重性最终获得深化的社会发展形式,成为表象形式的运动,成了“骗人的表面现象”。在这样的情势下,马克思强调说,“因为资本是由商品组成的,所以资本本身是二重的……这样,资本就变成一种非常神秘的东西。”资本作为“使用价值”,“不仅仅是劳动所归属的、把劳动并入自身的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资本还把劳动的社会结合以及与这些社会结合相适应的劳动资料的发展程度,连同劳动一起并入它自身。”所以严格地说,乃是资本第一次历史发展了“社会使用价值”:“资本主义生产第一次大规模地发展了劳动过程的物的条件和主观条件,把这些条件同单个的独立的劳动者分割开来,但是资本是把这些条件作为统治单个工人的,对单个工人来说是异己的力量来发展的。”《保卫资本论》第十五章说明了这种原因。物象派盯住的是资本作为物的使用价值的性质,并不试图说明:“劳动条件作为同工人相对立的社会力量积累起来,并且在这种形式中资本化了。”【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2009,第539页。】

  其实在社会存在中,手段并不具有一般规定上的中性涵义,这里,使用价值恰恰被资本化了:成为资本的生成过程,或资本的生产要素条件。如此,二重的社会性质只应归结为二重社会存在的性质——资本的货币和资本的商品的统一。出发点是以增殖为目的的货币。通过对商品实现社会控制,资本合并了劳动过程的使用价值,使这些条件普遍同劳动者分离,发展了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社会对立,不仅在生产场域,而且在社会场域发展出对单个工人来说是异己的物质力量。一句话,使用价值形成为资本的社会使用价值。如此,商品二重性成为资本这一社会实体在“历史地获得和叠加”意义上表现出来的“社会形式”,即价值的使用价值形式,升华了劳动二重性规定和作为外在运动表现的商品二重性规定。内蕴在资本商品中的二重性规定因而不是单纯“形式叠加”,乃是在新的实体生成的基础上对运动形式本身进行“社会更新”。内在规定是实体-形式的整体生长。如果一味考虑单纯的商品运动,而舍弃产品社会的历史实在因素,是难以觉察到这种整体生长内容的。

  可见,《资本论》中二重性学说是实践化构造,并非仓促理论构造,也决不会是什么二重性知识(理论)体系。其辩证法工作内涵在于把握“一定生产”的生成规定,提升对象为研究对象,确立历史实践逻辑。因此在开放的批判结构上,也并不是“逻辑一致性”意义的工作逻辑,仿佛封装了“抽象思维方式批判”。引文作者将“起点规定”封装于封闭历史知识体系,玩弄逻辑起点这一认识推理,满足思想史上的有价值性演绎,结果,将二重性学说主观认识化,贬为单纯叙述逻辑——从抽象上升为具体;其想要导引拜物教批判认识,却混同了社会存在上两种不同的批判:主观批判和客观批判,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本真化批判的精神,与政治经济学批判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相抵触。到头来,反治其身,如所谓的资本二重性理论,实质是对于资产阶级性质的知识论游戏的重新跌入。

  【注:这实际上是对于蒲鲁东的价值二重性理论的老调重弹:“蒲鲁东先生打算先给我们说明价值的二重性,‘价值内部的区别’,使用价值变成交换价值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1958,第77页)】

  据此看来,坚持劳动价值论实践生成的优良工作品质,认真清理并确实准备解决上述问题,乃是取得“向前走”行动的首要思想条件。

  

  (五)

  接续的第二种批判是第一种批判工作的深化,用意在于指出逻辑本体——基于存在和基于知识的本体论推导——的弊端,指示出两种方法的内在联系。指明本体论逻辑推理的实质性危害:若与科学抽象法工作对接,则导致唯辩证法之主义;若既和科学抽象法,复与资产阶级知识论工作对接,则进而导致唯科学之主义。这两种工作情况中,将抽象法换成物象法,问题的实质是一样的。前一者试图使辩证法操程化,沉迷于路线图的规划;后一者试图使辩证法科学化,热衷于纯然构图意义的知识。可是,所谓实体运动和实体构造的研究对象的考问,既不是说要进行以实体为基础的单一方向的从形式到形式的叠加运动,也无意进行实体-形式的线性对偶的认识活动。毋宁说,这是实体在历史运动中构造自身。这个实体按照本性只能是社会实体,乃是社会发展实体和社会实体之生成运动。生产方式按照规定性是支持生产关系-交换关系运动的骨骼形态,即时间发展方面的规定;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是运动的内容和运动肌体的组织构造形式,即空间发展方面的规定。

  马克思创作《资本论》历程已经表明,他称为“我的辩证方法”的,实际是历史和实践化批判方法,而并不是什么唯科学的工作主义和唯辩证法的工作主义。这样,即需要对这些研究活动进行明辨,审问其逻辑推理程序是否恰当以及相应工作是否合法。例如说: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起点上就包含着对价值范畴自身的规定,因此,马克思从未打算而且也没有必要“证明”他的价值及其规律的规定性。马克思关注的是,给定了他的分析框架,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如何在这一个框架下运行的。在这一点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一开始就被很多反对者误解了……在李嘉图看来,劳动时间确定价值这是交换价值的规律……由于他没有运用黑格尔的辩证法,他的价值理论并不带有“实体-形式”这样的“对偶”。在李嘉图那里,价值范畴只是一个作为产品的核算框架或者作为“影子价格”进行产品总量表征……暗喻了李嘉图谷物模型的思想起源……(马克思)坚持:只有同时说明了价值的“内在实体”和“外在形式”,价值的概念才能得以完整地说明。这带有浓重的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的个人特点……因此,与庞巴维克和萨缪尔森所理解的不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实际上是由一对不可分割的对偶范畴所组成的整体……价值实体是一个理论预设,它不是为了解释商品交换的现实关系,而是为了给出一个客观实在的“统一实体”,并且进一步说明,资本主义的现实关系只不过是这一个“统一实体”的运动表现;而“价值形式”则是这个抽象实体在现实关系下的具体表现形式……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个由抽象“价值实体”和具体“价值形式”组成的高度对偶体系,它表现了一个事物“内在实体”和“外在表现”的辩证关系:价值实体定义了价值形式的内容,价值形式在具体历史条件下表现着这一内容。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考察都是建立在这一对偶体系上的,单独考察任何一方都不能正确而完整地把握马克思的理论体系。而其中建立在马克思哲学思想上的“价值实体-价值形式”对偶结构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古典劳动价值论的决定性区别,也是研究和发展马克思经济学必须充分认识的问题。【注:裴宏:《实体与形式对偶的劳动价值论》,《政治经济学评论》2012年第1期。】

  刘召峰博士在文章中并没有发表对经济形态社会发生问题的看法,事实上,他对这一发展规定尚没有进行专门性研究。似乎对此存而不论。看来,他并不了解劳动二重性指示了生产关系的生成运动,也并不准备把它视为生产研究对象规定的一个总装置。

  裴宏博士对这个问题表现出同等程度的漠视。因为没有对抽象劳动的形成进行追溯,并根据这一规定展开系统性探究,余下的任务就只能由本身显得干瘪的叙述承担,认定“劳动价值论从起点上就包含着对价值范畴自身的规定”。这是一个应然的判断,只“带有浓重的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的个人特点”。依据文本考据的语义解读,似乎,“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高度自洽的”,“价值范畴是‘分析的’而不是‘经验的’”,以及仅来自分析起点——是起点的演绎结果;仿佛:马克思主张“劳动价值论”,“不需要建立在任何特殊的社会条件下得以成立。”因为,刘召峰博士也建议了:“马克思运用劳动二重性学说所考察的其实就是‘劳动的普遍与特殊’。普遍就一切劳动都是劳动者体力和脑力的耗费,而且必然是在一定时间上的耗费而言,劳动是抽象劳动,或者说劳动具有其抽象性;特殊就一切劳动都是劳动者的体力和脑力在一定形式上的耗费而言,劳动是具体劳动,或者说劳动具有其具体性。”这好像是存在固有的性质,是劳动本身的性质。这里没有谈到劳动方式的特殊规定,没有对特定生产的指涉,没有提及和说明任何产生关系的历史生长运动,并且,类存在和个例的存在照例都是一样的。存在者混同在它的存在规定中了。

  因为经验只能是个体(单个组织或个人)的,价值范畴仿佛轻松越出了个人主义;又因为马克思说过抽象是唯一可以依凭的分析工具,存在者就变身为抽象。经过裴宏博士的处理,价值代表了语言的沉默,仿佛那个愚蠢的寓言:人总会在暗处寻找失物,忘记了明亮所在。与此同时,劳动(抽象劳动)又被指认是普遍的,仿佛在说另一个更加愚蠢的寓言故事:人总是在亮处寻找失物,忘记了“暗处”。把存在和存在者完全隔开,忘记暗处同样是客观存在,而且是同亮处结合在一起整体工作的存在规定,忘掉了它们的内在联系。完全文本化的处理引诱着用以上同种的方式分别寻找“马克思”,便于各取所需。答案只会分别从“价值幻觉”和“格式塔幻觉”身旁穿过。我们却从来无法超越它们。这或许是人的行为固有的“某种惰性”。它具有持久性,但不会是天然有的,如果是那样的话,仿佛真的成了“心理学”。语言是通过类存在的行动产生,又由个体予以识别的一种认知活动。它同样是一种实践——理论的、认识的活动。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力,广义地,主要针对语言工作现象而言;而通过排除实验科学的认识障眼法,将语言生产和认识生产统一起来。从历史规定方面创造了范畴生产上的真境界。存在者(规定)从中脱身而出。现在,它认认真真地来到面前,要求我们指出逻辑操作的非法性,从而在这里,它甚至直接要求进行历史操作。

  所以我们要说,马克思从物质生产和它所包含的关系方面界定二重性,用语性质绝不应归于寓言式的说教,而应归于历史语言。任何把它重新当成科学语言的体例的做法势必跌入这种或那种形式的语义学,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解释学宣扬。因此,所谓马克思二重性语言,并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依循历史发展情势批判世界、改变世界,在于历史实践本身。用语性质的核心之处如前所述,在于指示大写生产规定,用旨是探明历史与认识的内在结构。由此可见,劳动二重性是发生学的工作逻辑:既是认识装置,也是实践装置,是内在剖解经济形态社会的装置,同时必然是历史方法论。这些装置直接抵减了资产阶级科学用语的工作语义,整体产生出革命化批判的实践语境效果。

  刘召峰博士将劳动二重性和物象二重性相提并论——作为解释共同体,认为它们都是古典经济学在说自己,这依然是约定主义和假设思想在作祟。在这里,资产阶级解释学作为罕见的一种逻辑力量的表现而在场。继之,裴宏博士关于“劳动价值论是一个独立于具体经济现象的一般框架……来自对现实高度抽象提炼的思辨和内省”之申论,也实在唬人的很,是解释学作为罕见的科学展示力量的工作登场。但实体和形式真的是“对偶的认识”吗?深层次看,这种认识恰恰是资产阶级工作者所普遍采用的方法,而且不是别的,正是所谓的纯粹理性批判方法的实质,即“实质是指伽利略和牛顿等人所确立、被当作精密科学工具的……方法。这样一来,人们对客体的认识就只限于从数量以及数和形的关系的形式方面去把握,而它们的内容和本质则被推到了不可认识的彼岸领域。”其实,“这就是卢卡奇反复批评的那种经验(现象)直观和形式理性主义的方法。”【注:孙伯鍨:《卢卡奇与马克思》,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68页。】

  这是在直观唯物主义和实证主义的方法支配下的“科学主义”。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破除这种概念结构和认识方法的工作路径是坚持从历史出发,在恢复了“内容和本质”的工作场域中最后涤荡干尽形式理性主义。

  政治经济学从商品开始,即从产品由个别人或原始公社相互交换的时刻开始。进入交换的产品是商品。但是它成为商品,只是因为在这个物中、在这个产品中结合着两个人或两个公社之间的关系,即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在这里,两者已经不再结合在同一个人身上了。在这里我们立即得到一个贯穿着整个经济学并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头脑中引起过可怕混乱的特殊事实的例子,这个事实就是: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诚然,这个或那个经济学家在个别场合也曾觉察到这种联系,而马克思第一次揭示出这种联系对于整个经济学的意义,从而使最难的问题变得如此简单明了,甚至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现在也能理解了。【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604页。】

  对于恩格斯这段话,且看奚兆永教授如何说:

  有一个问题是不能回避的。这就是,既然“交往关系”和“生产关系”具有相同的含义,为什么在“生产关系”之后还要加一个“交往关系”呢?我理解,这两个术语的基本的含义虽然相同,但在强调的方面和色彩上还是有不同的。生产关系不能离开生产过程,用恩格斯的话说,“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但是,从实质上看,这些关系“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着眼于前者,我们可以说它是“生产关系”,着眼于后者,它就是“交往关系”。另外,我们对于德语的und似也不必理解得太死。und当然是“和”或“与”的意思,但是由und连接的前后的词语却并不完全是并列的关系,其后面的词语对前面的词语实际上也含有递进的意思……如果有这样的认识,那么我们对“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理解也就不会感到怎么困惑了。【注:奚兆永:《申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答胡世祯、郭冠清并论“生产关系与交换关系”的翻译》,《海派经济学》2004年第2期。】

  实体运动和实体构造整体形成了对研究对象规定的限定,并非实体构造本身;实体构造相反地是隶属于实体运动性质的,因而不是纯逻辑构造。裴宏博士似乎并没有理会这一点。他谈到,“第一卷中,马克思给出了‘价值实体’的概念,在第三卷则给出了‘价值实体’在充分发育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形式’,即生产价格。而著名的‘转型问题’则是对‘价值实体’到‘价值形式’转换的逻辑说明。”大概这样说,是为了把第一卷的《价值形式》看作一纯逻辑讨论。但是,如果忘了剩余价值生产对于一般价值生产的历史置换,是根本无法弄清楚市场价值如何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这是实体-形式的历史逐步发展过程,是实体-形式从生活过程角度来看的资本主义实现问题。可见,实体-形式-生活的整体生长关系是价值转化问题的理解基础。其实在这方面,恩格斯说的更为明确清楚。他说,为什么必须把“逻辑的方式”归为“历史的方式”呢?因为,“我们采用这种方法,是从历史上和实际上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关系出发,因而在这里是从我们所遇到的最初的经济关系出发。我们来分析这种关系。既然这是一种关系,这就表示其中包含着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我们分别考察每一个方面;由此得出它们相互关联的性质,它们的相互作用。于是出现了需要解决的矛盾。但是,因为我们这里考察的不是只在我们头脑中发生的抽象的思想过程,而是在某个时候确实发生过或者还在发生的现实过程,因此这些矛盾也是在实践中发展着的,并且可能已经得到了解决。我们考察这种解决的方式,发现这是由建立新关系来解决的,而这个新关系的两个对立面我们现在又需要展开说明,等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3-44页。】

  以实体-形式(整体转化和母子过渡的工作关系)为基础的生活形式获得:既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特殊规定的发生前提,也是有关于这个规定发展的说明过程。认识到这一点,也就不会导致对马克思生产价格理论“意义限度”的指责,说什么:“资本主义早已跨过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全球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在这样的时代里,中小资本的流动越来越受到大资本的限制……一般利润率规律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过时了,或者说仅仅处于一种从属地位。在这样的时代,具有更重要理论意义的不是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理论,而是其关于垄断和‘国际价值’的论述。”【注:刘召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劳动的耗费、凝结与社会证成”为中心线索的解读》,《政治经济学评论》2013年第2期。】

  生产价格→生产价格形式→垄断价格(以垄断为经济内容的市场价格)的发展不是摒除部门间的竞争形态,恰恰相反,是要动用这个理论说明意义限度问题;在“垄断竞争”(以垄断为手段和形式的资本竞争)条件下,指明它的实质所在:为什么生产集中、资本集中和以金融控制为核心内容和依托的垄断一定会发展为虚拟资本主导的社会生产,乃至伴随着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的生成运动序列,“金融机器”控制体系(意味着由金融寡头集团集中控制社会机器体系的信息控制中心)一定能够形成,一定能够扩展至全球领域。因为垄断不是改变竞争的内容,只是改变其作用形式,即它通过改变平均利润的形成过程和在外表上的表现形态,使资本竞争具有越来越深化发展的内容和形式。而垄断(资本)之成为经济生活的领头羊对资本家的治理逻辑来说,则又不过是行业层面的治理→国家层面的治理→全球层面的治理这一“自发秩序”之扩展过程。归根结底,垄断不改变竞争的基础性作用,更不会改变剩余价值生产的基本状况。

  

  (六)

  尽管我们说明了劳动二重性的历史发展根据,但人们按捺不住好奇心,依然要问:马克思的劳动范畴究竟从何而来?禁不住地要做一番知识梳理。

  我们不禁要问,马克思为什么没有对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与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进行区分?笔者认为,这恰恰是由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设定即“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这种生产事实上是我们研究的本题”所决定的……区分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与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本身就是多余的工作,因为在这种社会经济条件下,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已经转化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本身已经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视域中“自然地”消失了!或者说,面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与“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被“压缩”在同一个“抽象劳动”范畴之中……因此,马克思在选择逻辑起点的时候,并没有选择最抽象的“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而是选择作为商品价值实体的“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因为这才是阐明资本的直接的逻辑起点。然而,从严格的逻辑分析来看,将“劳动一般”“劳动一般这个抽象”“抽象一般劳动”和“抽象人类劳动”等概念等同于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并不是无条件的……“劳动、劳动一般、直截了当的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这个现代经济学的起点,才成为实际上真实的东西。所以,这个被现代经济学提到首位的,表现出一种古老而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只有作为最现代的社会的范畴,才在这种抽象中表现为实际上真实的东西。”这一段几乎所有探讨抽象劳动概念的学者都曾引用过的话,恰恰表明了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向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转化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这种转化的历史必然性。【注:任洲鸿:《再论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当代经济研究》2012年第5期。】

  这里同第一种批判一样,把劳动二重性降低为物象二重性的层次来理解,认为二重性的功能只在于作为表现“一般永恒”规定的基础,尔后更为强调了包含在后者当中的社会规定。作者先生的一个取得进步的特点是:指责物象二重性,指责把劳动二重性混同为物象二重性,即更加强调商品二重性到资本二重性的发展的认识重要性。所以为了避免“思想折中”,就得铲除马克思意义的劳动二重性,把它归结为生理学说,然后从这种学说中走出,寻求真正的雇佣劳动学说,即经济学意义的抽象劳动学说。然而所说的“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乃是特指简单劳动范畴。因为,抽象劳动本身(劳动的抽象存在)并不能算作是任何的范畴,作为抽象本体,我们前面已经指出,仅是对商品生产关系这一存在者类型的工作考问。可见不像前两种批判,第三种批判是关于存在和范畴工作关系的,换言之,工作是直接落在科学辩证法框架之内了。出发点是逻辑起点,而有了“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的提出与质疑。即认为直接的起点必须是范畴,而不能是存在,否则易于受到理论攻击:

  例如,让我们假定能量是系统中的一项投入物。能量将进入大多数商品的生产,并且,通过家庭取暖等,也进入劳动力本身的生产。每一种商品,包括劳动力在内,将含有一定数量的“具体化能量”。“剩余能量”将是来自能量部门、进入经济组织其余部分的净能量。利润受剩余能量的限制,犹如受剩余劳动的限制一样。这样我们可以毫无诚意地编造一套“能量价值论”。

  如上指出,劳动二重性“与生俱来说”事实上也就屈服于这套观点了。因为,它无法反驳这一论证:

  在无论什么情况下,“具体化劳动”的数量总是根据特定的工艺计算,包括所使用的社会必需劳动时间。所以,“具体化劳动”的数量在资本主义以外的其他生产方式中也可以计算,只需劳动是同质的,或者可以有办法把它折合为一种共同的标准。工业技术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中可能不同,而各自的具体化劳动的数量,却仍可以分别计算。所以,“具体化劳动”的概念,在社会上不是对资本主义特殊的;这一概念是有关生产力的技术状态,而不是有关生产关系。

  并且按照实体与形式对偶说,比照着“语义对偶”的存在性,所以就应该说:

  具体化劳动价值的概念,对理解社会的生产过程既不必要,也不够用……实际上,这种概念还不仅仅是不必要,而是对科学思想的一种障碍。【注:霍奇逊:《资本主义、价值和剥削——一种剥削理论》,于树生等译,商务印书馆,2013,第124-135页。】

  演化学家霍奇逊的意思是,实际上,没有足够的理由或根据支持人们把劳动中的抽象和具体(规定)分开,而将社会度量的尺度职能单独赋给抽象劳动。事实上,也不可以这么做,劳动只能作为“具体化劳动”。这就是引文作者对“马克思的抽象劳动”(其所说的“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产生担忧的理由所在了。马克思认为,抽象劳动是商品生产方式和商品生产关系的合一规定,集中反映商品经济形态研究对象之生成性,展示生产关系存在者类型之特殊。因此由存在上看,劳动的生理耗费活动和经济关系的蕴涵必然是统一的,甚至说是同一个工作规定,这就从抽象劳动方面获得了唯物主义基础的规定。换言之,这里并不存有生理耗费和经济的意义区分,它们均应当视为特定社会存在规定。为什么呢?

  只要我们考察的不是单个资本家和单个工人,而是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不是孤立的商品生产过程,而是全社会范围内不断进行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情况就不同……他一举两得。他不仅从他由工人那里取得的东西中,而且从他给工人的东西中获取利益。用来交换劳动力的资本转化为生活资料,这种生活资料的消费是为了再生产现有工人的肌肉、神经、骨骼、脑髓和生出新的工人。因此,工人阶级的个人消费,在绝对必要的限度内,只是把资本用来交换劳动力的生活资料再转化为可供资本重新剥削的劳动力。这种消费是资本家最不可少的生产资料即工人本身的生产和再生产。可见,工人的个人消费,不论在工场、工厂等以内或以外,在劳动过程以内或以外进行,都是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一个要素,正像擦洗机器,不论在劳动过程中或劳动过程的一定间歇进行,总是生产和再生产的一个要素一样。虽然工人实现自己的个人消费是为自己而不是为资本家,但事情并不因此有任何变化。役畜的消费并不因为役畜自己享受食物而不成为生产过程的一个必要的要素。工人阶级的不断维持和再生产始终是资本再生产的条件。资本家可以放心地让工人维持自己和繁殖后代的本能去实现这个条件。他所操心的只是把工人的个人消费尽量限制在必要的范围之内,这种做法同南美洲那种强迫工人吃营养较多的食物,不吃营养较少的食物的粗暴行为,真有天壤之别。【注:《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第660-661页。】

  最终,情况可以显见了:“生产过程的智力同体力劳动相分离,智力转化为资本支配劳动的权力,是在以机器为基础的大工业中完成的。”【注:《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第487页。】

  这是假设?历史假设吗?假设并不是为了论证的方便而略省步骤或研究条件之假定,其根本是虚假的。这里显然不会是。但引文作者会说是。“马克思之所以得出这种近乎极端情况的理论判断,与其暗含的重要假设密切相关,即雇佣工人与科学知识与其他劳动条件一样,都始终处于一种‘绝对的分裂或分离’状态,这个理论假设与其在《资本论》中明确表示始终把‘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的理论假设是内在一致的……可见,马克思所理解的劳动力商品的再生产,实际上将劳动者掌握、占有和积累知识生产要素的可能性排除了,从而将知识生产要素排除在劳动力概念之外。”智力存放方式的改变才是资本支配劳动的条件和权力。由于不能把占有看作实在的历史财产因素,自然形成这种认识:“马克思认为劳动力的表现即‘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但作者先生旋即说,“尤其重要的是,马克思认为,雇佣工人与科学知识的‘绝对分离’是内生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特征,只有在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基础上,雇佣工人与科学知识的‘结合’才有可能实现,即‘工人阶级在不可避免地夺取政权之后,将使理论的和实践的工艺教育在工人学校中占据应有的位置。’”【注:任洲鸿:《知识积累与劳动力资本化:一个基础理论模型》,《经济评论》2013年第4期。】

  引文作者实际看到了劳动过程的历史运动,只不过力图把它当成假设的变动。从劳动力商品到劳动力资本化似乎是工人与科学知识的“分离”到“结合”,似乎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的运动。

  【劳动力资本化注:是说社会存在运动吗?显然不是,说的是假设知识的变迁。把马克思的抽象劳动硬说成“范畴”,是方便把真正的抽象规定挤出去,便于逻辑演绎和知识推导。】

  所以,它要与“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区划开,撇开对生理耗费活动的历史研究,并且要采取断然否认人们对自己生理活动的占有是始源的财产关系规定的认知方式。但是,历史上毕竟存有“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向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转化”,就要迫使“自然”(客观实体)全部化为“社会”(经济形式)。可那样分立的话,图能援引假设为据了。例如,霍奇逊裸露地说:“自然主义的迹象,以及一种联系在一起的机械论的观点,仍然可以在《资本论》中看到。这些东西的来源之一是马克思所未能发展的一种‘财产论’。在这方面他的著作与斯密和李嘉图的相似。像他们一样,马克思由于采用劳动价值论,无意中堵上了自己寻求适当的财产论的途径……没有一种关于财产的学说,他反对资本主义,就不得不寻求一种不同的理论根据。”霍奇逊囿于没有能力认识问题,只得归责于“马克思身上的自然主义”,因为他非要把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的财产分割说成是纯自然主义导向的。

  【注:前面交代,这是指明工人劳动时间在财产上的两种状态:资本家的绝对财产和资本家的相对财产,分别由绝对和相对的剩余价值生产说明。毋宁说指明了: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运动是工人沦为自己劳动的非占有者(非资产者或无产者),相反,资本家成为他人劳动的占有者(资产者)的经济根源,也是工人与科学知识“绝对分离”的历史根源。他们同科学知识的重新结合,使生产知识成为工人自己的知识;这一发展过程是对劳动力商品的规定加以整体扬弃的运动,并不能通过所谓的直接资本化的途径实现。另外,关于这个问题的分析已至少能够说明:所谓知识,也并非纯然技术状态,其作为生产要素具有特定的社会经济含意;所谓工人同知识的“结合”,既非自然的状态,也不会是物质发展的单向度的抉择,而受制于整体概念的劳动生产方式的发展。可见,没有财产关系的历史性变革而空谈“劳动力资本化”,在认识上也是极为有害的,也是对基于生产剥削的财产分割概念的一种有意识的模糊。】

  就硬着头皮说:“这种以劳动作为价值和实际社会成本的衡量标准的自然主义的概念,常常出现在马克思主义的隐喻里,所谓工作日分为工人‘为资本家工作的时间’(即剩余劳动)和工人‘为自己工作的时间’。”【注:霍奇逊:《资本主义、价值和剥削——一种剥削理论》,于树生等译,商务印书馆,2013,第150-151页。】

  劳动耗费具有客观性,“这是一个生理学上的真理。”消费劳动不过是消费一定的生理形式,不过是耗费生理的社会活动。然而,不变的真理规定也只是耗费活动本身和耗费活动的对象,至于耗费方式本身和耗费活动或方式的等同性则从来不会是一成不变的真理。可见,对劳动如何进行消费的研究并不属于生理学本身的研究对象,它属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抽象劳动≠生理劳动。也因此,在抽象劳动这个特殊社会发展规定性上,人们不应当再提出什么“简单生理劳动”(所谓体力劳动的抽象劳动)和“复杂生理劳动”(所谓脑力劳动的抽象劳动)来了。“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当然是不折不扣的对于马克思抽象劳动规定的误读误解。

  【注:这只是抽象一般的生产关系的劳动范畴上的幻觉。至此可结论说:从抽象劳动奠立经济形态社会的生成的规定上应断定抽象劳动从一开始就是经济学意义的抽象劳动,而不会是其他任何种类的劳动。】

  这是关注一点,而不虑及其他。耗费的对象只能是也从来是劳动者的生理,所以说这里的作者也像霍奇逊,并不晓得雇佣工人因为失去自我财产保护能力而突显了“财产的历史存在性”,而非得把历史(存在者的逻辑)和假设(存在的逻辑)分开,硬说“劳动力商品概念本身也只能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否则它只会沦为一个僵死的抽象范畴”,目的是从劳动力商品中推导出又一独立范畴即“劳动力资本化”,作为对“第二大形态历史”的一个知识注释;这亦如西方经济学的假设,且是不同的条件放松路径,是历史条件之辩证放松。这种辩证逻辑知识是假定历史同样有理性的狡计,具备施放认识烟幕弹的能力。在这一点上,鲁宾已经公正地指出了:“人们不能忘记,在内容和形式关系问题上,马克思采取的是黑格尔的观点,而不是康德的观点。康德把形式当作同内容具有外在关系的某种东西,当作从外部依附于内容的某种东西。从黑格尔的哲学观点来看,内容本身并不是形式上从外部依附于它的某种东西。相反,通过内容的发展,内容本身产生出已经潜在于内部中的形式。形式必然从内容本身中生长出来。”【注:博托莫尔:《马克思主义思想辞典》,陈叔平等译,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第615页。】

  正如身份劳动直接显示的是“身份关系”一样,抽象劳动显示的是价值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由物质关系或物质意义的生理关系代表。并且,这二者指示的均是“劳动之事”,而非“劳动之物”的规定性。

  

  

抽象法工作原像问题

  【题注】抽象法的工作原像和辩证法的工作原像相对而成,是体用不二的问题。因为一旦辩证法解决了科学领域内的“定义”问题,范畴就不会是纯知性的概念,抽象行动就同纯逻辑规定脱钩。总体而言,这是实践批判科学的工作启航。

  

  马克思方法论的革命性内涵终始在于确立总体思维(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力”),其作为历史规定的“客观思维形式”,则在于把握自然、社会、思维过程的统一。研究方法可据此确定为学科基础(“研究内容”)与客观思维(“研究工具”)之工作路径意义统一。因此,这里相应所讨论的是总体思维形式对具体思维形式的工作领导性问题。各门科学的抽象法,即抽象方法一般,其始源规定是“范畴的方法”(基于历史的分析法),而通常所说的“科学的抽象法”,是同时加上了“范畴批判”的规定。抛开历史的纯抽象的逻辑构图方法是把科学知识图型化了,把认识逻辑化了。文本如果仅仅是知识论,——那么意味着:它一旦写出(从思想母体的产生行程脱开,从中游离出来),旋即被抛弃。然而,这不过是它自己抛弃自己,因为它的封闭构筑体系同时宣判了它的死亡。所以,“‘创造体系’……并不是个别的现象。近来,天体演化学、一般自然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等的体系如雨后春笋出现在德国。最不起眼的哲学博士,甚至大学生,动辄就要创造一个完整的‘体系’。正如在现代国家里假定每一个公民对于他所要表决的一切问题都具有判断能力一样,正如在经济学中假定每一个消费者对于他要买来供日用的所有商品都是真正的内行一样,——现今在科学上据说也要作这样的假定。所谓科学自由,就是人们可以撰写他们所没有学过的一切,而且这被冒充为唯一的严格科学的方法……把一切淹没在它的高超的胡说的喧嚷声中。诗歌、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等中有这种高超的胡说;讲台和论坛上有这种高超的胡说;到处都有这种高超的胡说……造就出以‘科学’自炫但对这种科学又‘确实什么也没有学到’的各色人物。这是一种幼稚病,它表明德国大学生开始向社会民主主义转变,而且是和这一转变分不开的,可是我们的工人因有非常健康的本性,一定会克服这种幼稚病。”【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344-345页。】

  在此构筑法感召下,于是,马克思主义变成一种工作型范,经济学变成一种科学原理,方法论沦为逻辑图型:它们的工作关系是一种范式对另一种范式、一种原理对另一种原理、一种认识对另一种认识,以致一种科学对另一种科学的无休无止的争霸与比试。仿佛这就是科学的发展。这其实是在试图整体地删除批判规定。西方经济学宣告一切均从科学出发,实则从抽象逻辑出发。因此,伪科学的普遍做法是使科学工作实际沦落为:表面上抬高科学的位置,实则力图使人们遗忘科学产生自身规定的道路。如果把这些内容统统命名为“方法论”,经济学方法论就只有一条规范:建造伪科学的体系。那么,实证科学还会剩下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呢?作为建造体系的法则,它要求一切工作为了体系,除了体系还是体系,除了建筑还是建筑,建构直接替换了工作批判。于是,逻辑化啊,形式化啊,剩下的内容就是盲目地逻辑化和懵懂地形式化;前者多半为了更好“贴近”现实,后者则为了更高水准“解释”现象。

  

  (一)

  通过与西方经济学“假设技术”相调情,在第三种批判中,问题显得复杂起来。

  其一,仿佛政治经济学不是研究生产关系,而是研究生产发展的阶段性;通过使生产力意义的阶段性上升为知识假设,假设本身就成为一切经济关系的理解标准和逻辑演绎的基点。

  其二,劳动力商品成为理论假设的工作技术,是对实体分析规定的实质性否定,即不关注生产关系本身,仅注重强调经济范畴=抽象假设的演绎。

  其三,而对历史进行假设,对历史施以理性分析技术,无异于是把历史发展本身看作理性演化的各个阶段。生产力的各项技术参数成为衡量历史发展的先进或落后的标准;这种种条件的设置最终颠覆了生产关系的理解标准,作为可有可无的“理性基础”,使之作为可有可无的“理性基础”,沦为“本身也只能是一个历史的概念”。

  如下列这种笼统的说法:劳动力资本化——如同“市场经济”这个术语的产生一样,乃是知识经济时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假设式抽象”工作演绎主义按其内在建构逻辑必然进一步推向极端化,倒向了科学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第四种批判)的怀抱。后一种工作是以在思维领域中炒作“马恩差异”面目问世的:既然将抽象法的工作原像单纯归结为“科学(思维)规定”,而不是作为历史工作规定的“抽象力”,就认定由于恩格斯太过重视历史和革命行动,而缺乏了科学的经济思维,又因之,历史本身(客观史和经济史)不能作为科学构筑元素对待,恩格斯无力把握《资本论》“内在的逻辑”——抽象上升到具体。

  【注:参阅罗雄飞教授系列文章《恩格斯与马克思转化理论》,载《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3年第1-2、4期;此处的评析多有引申,非限于罗教授本人。】

  我们看其中的几个断章:

  首先,对于马克思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政治经济学方法,恩格斯对《资本论》的解读未能充分加以体现……随后,恩格斯写成了“《资本论》第三卷增补”……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所涉及的……逻辑过程是历史过程的直接的思想反映……可见,在他看来,逻辑过程首先是对历史过程的概括性抽象,而把典型具体作为特定有机体进行解剖分析,仅仅是“修正”历史认识的一种补充手段……表明,恩格斯对商品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化所作的历史方面的补充,很难说是合乎马克思《资本论》的内在逻辑。

  这里,断章先生在内心深处酝酿并想立即讲出的其实是这句话:“他没有真正把握住马克思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理论特质,没有把其中的一些具有一般性的约束条件看成是贯彻整个劳动价值论和生产价格理论的约束条件,从而主要依照他所理解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和事物的辩证发展规律,按历史的思维解读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但令人奇怪的是,恩格斯的这种缺点(认识偏差)“对既有的具体结论没有显著的影响”,既然没有什么影响,何劳断章先生大动脑筋来进行批判,实在是为了“心中的抽象法”——从实证主义逻辑科学方面捍卫抽象法。因为那是马克思的独家创造,所以“对于马克思经济理论的科学性和进一步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鉴于这个真实目的——维护马克思意义上的科学性,就必须对恩格斯进行工作指正,指出他由于不懂“科学抽象”,“使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定格在批判性理论的地位,难以拓展成为一种能够指导现实经济活动的建设性理论。”言下之意,恩格斯使历史=批判思维,而除掉了科学,撇开了科学思维。但是,这里也要立即指出,所谓“把其中的一些具有一般性的约束条件看成是贯彻整个劳动价值论和生产价格理论的约束条件”:诸如(1)“假定:地产=0”。

  【注:讨论资本一般时,马克思要进行这样的假定——“土地所有制=0”:“只有这样,才能在研究每一个别关系时不致老是牵涉到一切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58页)】

  (2)“假定工资总是等于它的最低额”,(3)“以劳动剥削程度或剩余价值率相等为前提”,(4)“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以及(5)“假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是以纯粹的形式展开的”,即“不同生产部门的一切商品都按照它们的实际价值出售”,(6)“政治经济学必须假定供求是一致的”等等,这些都不过是价值分析环节的真实规定。它们或者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极为现实的假定,或是为了突出生产规定的实体性而设置的运动条件。可以显见,所谓“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理论特质”,乃是经过断章先生自我精心策划的。

  其次,马克思生前与恩格斯关于价值形式的微妙的分歧,对于我们进一步理解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化有重要的启示意义。马克思关于价值形式的分析与商品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化的分析一样,都是运用理论抽象力侧重于逻辑分析。因此,恩格斯……针对价值形式向马克思建议:“可以把这里用辩证法获得的东西,从历史上稍微详细地加以证实,就是说,用历史来对这些东西进行检验……就这个问题写出很好的补充论述,从而用历史方法向庸人证明货币形成的必然性并表明货币形成的过程。”……(马克思)回信说:“至于说到价值形式的阐述,那么我是既接受了你的建议,又没有接受你的建议,因为我想在这方面也采取辩证的态度。这就是说:第一,我写了一篇附录,把这个问题尽可能简单地和尽可能教科书式地加以叙述;第二,根据你的建议,把每一个阐述上的段落都变成章节等等,加上特有的小标题。我要在序言中告诉那些‘不懂辩证法的’读者,要他们跳过……去读附录。”从马克思的回信看,实质上是委婉地拒绝了恩格斯希望补充一些历史方面内容的修改意见……原因或许是:在他看来,价值规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特有范畴,价值形式也像价值规律一样,仅仅适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因此,从物物交换到以货币为中介的商品交换的发展,尽管很容易从历史上找到例证,且马克思“在这方面掌握了许多资料”,然而,一旦离开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这些例证提供的仅仅是历史的形式,并不具有真正的理论意义。例如,“麻布=上衣”这样一个简单的等式,如果没有“商品交换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这一前提,生产商品的劳动就不可能真正表现为一种社会必要劳动,这种关系就不可能是一种真正的价值关系……“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而这一细胞只能是“对资产阶级社会说来”的细胞。他从中所揭示的价值规律,也仅仅是“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

  这里,创造一个神话:唯一版本的“独特的马克思的思维方法”,是科学思维方法,这是天才者独有的禀赋。于是,恩格斯最能理解马克思这个历史事实被无情摧毁,乃至于要被认识颠覆。这种超人魔方只为马克思唯一的科学上的继承人“断章先生”所独制。这里,波普尔-马克思线路上的学院派研究者却更向我们宣称:“我不要战斗,我要的是科学。”似乎是想说历史思想并非历史的,而是某个作家依据非凡思维能力可加以创制的。这儿仿佛是抬高马克思:马克思百分百“懂辩证法”,恩格斯则是“不懂的”,于是,“我要科学”,——因为科学意味着容易地将读者捕获!可见,委实是言说者自己的心思。

  对于这种刻意的言词上的抬高,马克思的态度向来是揶揄加讽刺的,一概加以原封不动地退回。断章先生以异常的态度强调:“在马克思那里,价值规定只具有最一般的意义,是以诸多假设为条件的最为抽象的本质。”而又莫过于强调:最为抽象的规定只能在资本主义这个发达社会中得以实现(“价值规律在前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存在的”),以致是最后才变出的“真身”。现在,经过包装的然而是进步了的“波普尔式的马克思学研究学者”高调推出了英国条件:“作为一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理论,它对价值规律的考察是在类似科学实验室的纯粹条件(这种纯粹条件是通过抽象力设定的)下进行的。”这又是所谓的“独特的德国式科学主义”。但德式科学抽象还是忽略了这一点:对生产关系进行内在剖析(这是全部批判工作的基础),要同时涉及历史和实践两个方面。《保卫资本论》第六章举出《马克思1880年6月27日致纽文胡斯》中的一些内容,它强调了:历史发展内容并不能用经院式的一般词句来预先予以确定。

  【注:也就是在这封信中,马克思说明:“在目前条件下,《资本论》第二卷(第二册和第三册)在德国不可能出版,这一点我很高兴,因为恰恰是在目前某些经济现象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因而需要重新加以研究。”】

  马克思实际对恩格斯说,“我想在这方面也采取辩证的态度”——“既接受了你的建议,又没有接受你的建议”,那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现在的“价值形式的阐述”其实就体现了恩格斯所说的“历史方法”,——只要在形式(阐述方式)上加以适当调整即可。这也正是附录经修改移入正文的理由。

  再次,恩格斯将马克思不同理论层面的分析简单对应于不同社会形态条件下的商品经济发展水平……这种倾向在《<资本论>第三卷增补》一文中表现得最为集中,也最为明确……马克思不同于恩格斯的地方是,马克思将黑格尔哲学的唯心主义实质与其表达方式相对区分开来,而恩格斯似乎是将两者联系在一起进行批判。

  断章先生这里想说的是:“恩格斯所说的逻辑研究很大程度上依然是历史研究,是历史研究成果的一种表述方式。”因其本人是逻辑工作主义导向,就武断认为:“马克思关于价值形式的分析与商品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化的分析一样,都是运用理论抽象力侧重于逻辑分析”,所以关心的只是如何将黑格尔的“虚假的实证主义”变成马克思意义上的“真实的(即科学的)实证主义”。

  【注:这和断章先生作为一名极为称职的经济学领域内的史学工作者的荣誉称呼是相违背的。他应该深知对马克思思想的研究分为“传”“评”“论”越发深入的层级,是传主的思想认识通达研究者本人和读者的过程。但是,这位先生不幸颠倒了这个过程的起始环节,过多地以“论”居主,反弄成“挟天子以令诸侯”。本来从纪传的要求上看,适当强调马恩差异,乃能达到烘托传主的艺术构境效果,这种多层次的差别记述无疑属上乘史笔。但是,如果从“论”入手,用哲学词句预设马克思主义的学说内容和思想形成过程,并对创始人予以分立和对置——如对马克思用科学的实证主义概述、对恩格斯则用物性论的黑格尔主义概述,则明显地是忽略了创始人所共有的历史创造场境,且无视他们作为工作互补含义上的对当时历史的成功代言这一基本事实。这当然是对史过程本身的割裂,犯了严重的逻辑工作主义错误。尽管断章先生们对原始意蕴的“马克思科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史海钩沉,但很难说他弄懂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工作关系,而兀自不承认二者的有机统一,时而就在它们中间搞分裂或对立。】

  而恩格斯没有朝其预想的这一方向去进行研究。所以在实证主义方面,他要说马克思是黑格尔主义的,在反对唯心主义方面,却要反过来说:“恩格斯……所突出的,是独立存在的事物的自为的辩证发展,因而具有浓厚的物性论色彩,一定意义上可以看成物性论的黑格尔主义。就此而言,把恩格斯的哲学称为‘历史唯物主义’更为准确,何况,他本人没有使用过‘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提法。”

  最后,对于黑格尔哲学的体系所具有的形式,恩格斯尽管强调要“批判”地消灭,但他并没有给我们发掘出这一“形式”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事实上,黑格尔哲学的体系,作为其思维形式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甚至被简单地抛弃了……马克思也深知,恩格斯不擅长他所运用的科学抽象法……这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科学抽象法”,体现了德国传统思维方式与近代科学精神的结合。它一方面保持了德国传统思维方式的从本质到现象、从抽象到具体、从整体到部分的基本特征,同时又使理论的逻辑展开与知识的发现、发展和广泛运用的“科学进程”相结合,从而克服了它的神秘主义色彩。古典经济学限于抽象分析的弊病也因此被克服。

  博爱论者以为自己是在严肃反对资产者的实践,其实,自己比任何人都更像它。为了衬托马克思的“科学抽象”,马克思前面的先驱者——古典学派也被硬说成“限于抽象分析”,但是马克思恰恰说他们“抽象还不够充分”,“抽象是形式的,本身是虚假的。”所以,必须郑重指出:断章先生余下的指责,均是出于对马克思不理解而引发,却诬为恩格斯对马克思的“不理解”。

  【注:相比马克思,恩格斯不懂什么呢?科学的逻辑实证的人本主义思维与方法也。盖言“科学实证主义”,乃是指:《资本论》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当作“活的生命体”,把商品当作它的“细胞”,把经济研究视作一项“生理解剖”。然而这种思维与方法本质上与经济史的事实是无涉的,仿佛所有的变化均在“活的生命体”内部进行,或是从一个活体转向另一个活体。其对知识论逻辑之推崇,可用这一段话总结之:“它要求科学认识进程始终围绕特定的客观对象,要求严格地排除脱离特定的客观对象的抽象的演绎推论。‘概念即对象’是它的一项基本原则……(于是)辩证法与实证研究的结合,既需要通过从具体到抽象的实证研究把握特定的客观对象的内在本质规定和一般原理,还要更多地要求从已经掌握的本质规定和一般原理出发,用实验科学的方式,将一般的或本质的规定具体化为对特定客观对象(而言)的系统的、整体的、有机的知识体系。这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完整含义。”(罗雄飞:《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思想——以科学实证主义为核心》,经济日报出版社,2017,摘要,1-2页)】

  例如说,“马克思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分析方法以实践唯物主义为基础,将黑格尔式的思维形式与近代科学精神结合起来,由此形成的理论结构类似于一种先验的结构。”据此可见,“恩格斯的‘现代唯物主义’……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传统唯物主义的束缚,具有‘物性论’色彩;它与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相比,在理论高度上存在相当的距离……把黑格尔的思维形式与‘绝对精神’一起抛弃掉了。”还有诸如此类的说法:“用一种历史的思维来解读价值规律……用历史发展的思路解读《资本论》……由于恩格斯不承认马克思经济理论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体系,并把生产价格与现实经济中的市场价格混为一谈,这就难免引起一些逻辑上的混乱。”不一而足,无不显示了对于“抽象”的历史知识的无知。

  科学解剖主义除了和科学结构主义具有类似的工作性质:把对象看作死的对象(即便把对象换成研究对象亦是如此),还转而把文本看作死的文本。关于这一点,前面讲的已足够多了,这里不再赘述。只重点提出一点辩驳:究竟谁是物性论者?断章先生在这里对“麻布=上衣”的逻辑表现出理解上的极大的障碍。

  【注:其用“物性论”这个术语表达以下意思:恩格斯对唯物主义的过度重视,以至于用物性统率人性,用唯物主义统率人本主义,用经验实证的历史辩证研究统率科学辩证法,概言之,指责恩格斯的“现代唯物主义”实质上是基于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一种物性论思想。其实,这是对恩格斯学说的典型的断章取义。真正把物性看作人类社会和一切事物自身所具有的本性,看作必然性认识的是资产阶级理论工作者,并非恩格斯。物性论意图——它的真正意旨——在于用物质性、物象性掩盖认识上的辩证法,遮掩历史主义规定,极力以“强制性结构”屏蔽掉一切用于批判的有价值的元素。】

  或者有意地误会,或是刻意地装作漠视,却大言不惭说“马克思把理论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马克思的回信对这种“故意”现象予以了充分揭露:

  经济学家先生们一向都忽视了这样一件极其简单的事实:20吗麻布=1件上衣这一形式,只是:20吗麻布=2英镑这一形式的未经发展的基础,所以,最简单的商品形式……包含着货币形式的全部秘密,因此也将包含着萌芽状态中的劳动产品的一切资产阶级形式的全部秘密。在第一次的论述(《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只是当价值表现已经以发展的形式即作为货币表现出现时,我才对价值表现作应有的分析,从而避免了阐述中的困难。

  又恰恰是在这封回信中,马克思对恩格斯说:

  此外,你从我描述手工业师傅变成——由于单纯的量变……可以看出,我在那里,在正文中引证了黑格尔所发现的单纯量变转为质变的规律,并把它看作在历史上和自然科学上都是同样有效的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第215-216页。】

  解决了“如何来”,才可能进一步解决“如何去”。而揭示生的过程恰恰是为了预示死。在此意义上,量变到质变的原则就莫过于实现对象的“生死实录”。只有用严重带有预设色彩的资产阶级物性论的观点看问题,才会死抓住资本的知识定义不放:既不愿向前看,也不愿向后看;仿佛就是新康德主义者:因为死抓住可认知的“定义”,而丝毫看不到以商品为基础的价值学说对以货币为基础的价值学说的质性结构上的转换性,以及相应的对以资本为基础的价值学说的工作转换性。所以关于“价值形式的阐述”的理论特殊性质,马克思事实上是如此强调的:

  (1)蒲鲁东主义被连根铲除了,(2)通过最简单的形式即商品形式,阐明了资产阶级生产的特殊社会的,而绝不是绝对的性质。【注:《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第149页。】

  

  (二)

  君在长江头,我在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与君同饮长江水。这是批判四要提交给读者的见解。此是颠倒也。翻译一下就是:马克思经济学是抽象的源头——对这一点西方经济学是视而不见的,它们本身则是“抽象现象论”,如欲再饮长江水,势必要在长江尾,而这就是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共同宏旨,也是交集。此新综合之论。

  持上述观点的人乃是以综合语境中的经济学作为构筑论说的归宿。由于平素怀有综合之心,所以一般人当其被问及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学科方法时,总采用两种作答方式:(1)历史方法类型;(2)逻辑方法类型。中间有一些闪烁其词者,那是因为要兼顾这两种类型。因为同时遵从历史和逻辑,就会觉得为了达成两者一致的原则,逻辑的方法优于历史的方法应是工作前提,因其更能表现历史,历史的方法不大能实现对历史自身的有效表现。这是将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逻辑化”“游戏化”了。于是造成历史方法的“非经济学科化”以及逻辑方法的“文本语义化”,而这一切的结果导致了逻辑优先的“经济定义”产生。然而,其不能否定历史方法从来是内容、逻辑方法从来是形式这一规定。相对历史的本体逻辑,范畴生产从而工作批判的方法,不过就是科学方法本身。

  而我们之所以强调研究方法即政治经济学批判意义的发生学,学科方法同时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或逻辑方法,为了申明方法实体结构的重要性,乃着重强调历史范畴生产对范畴批判工作转换的重要性。并且在这里,也要强调作为总体思维和客观形式的“抽象力”(如中国学科与方法的“天人合一”“阴阳”以及马克思所说的“二重性规定”)和作为一般思维活动(规定)的“抽象思维形式”的区别。而这样一来,也就有了抽象法的二次表现过程:这不是单纯的体系构筑,主旨在于明确实践化的批判规定,不单纯是生产“范畴”,从批判角度看,目的也在于生产“逻辑”。批判规定的学科方法必须具象化,以寻求适当的工作形式。可见,具体的科学方法——结构的方法或者数学逻辑方法——不过是学科方法实体的进一步工作变形,是因循具体对象分析特性的形式化的结果,是对历史方法赋以“血肉”。

  整个工作转换是程式化与非程式化的统一,依据对象和问题性质不同,具体而论。例如在思想史领域,作为认识(批判)方法,从抽象规定或范畴出发,以固定好路线的方式——如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进行,往往能够收到极好效果,因为这是人体解剖,是黄昏时刻起飞的猫头鹰。就认识的这种工作性质而论,其往往会成为理论批判和建构的先导,宜采用程式化的方法或形式。但对客观逻辑的批判行程来说,则不应有固定程式,实际是依据质朴的发生学来予以安排,工作逻辑往往由实际的材料(发展过程和生活过程)所支架而成。这里没有药方或公式。如马克思对价值形式和生产价格形式的考察,只涉及对发展行程的具体运动方面的考察,其实当中并无多少抽象元素。《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实际上并没有全部完成对于生产价格形式的考察,只是勾勒出这种历史考察的大纲,就是:(1)从市场价值和生产价格的历史转换关系中寻找它的最初的形式;(2)从资本有机构成在产业资本内部的变动不居,继而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相互关系中寻找发展的形式,亦即其总和了的扩大形式;(3)复又从资本分配具体形态生成运动把握其一般形式,这是一般利润率的社会实现关系;(4)而从资本总体精神现象学中把握的批判形态,乃是它的成熟化了的形式、它的进一步变异了的形式,即虚拟形式。最后一者是一般形式的特殊转化工作形态。但是,全部工作至此并不算是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因为“全部脏东西的分解”在运动中完成,“结论就是阶级斗争”,斗争形式是伴随运动的界限的规定进行的,这就是一般利润率下降规律和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运动。在这当中,得以贯彻到底的中心线索是一般利润率的社会生活领域的表现。实质的关系一般利润率对平均利润率的形成运动,产生了以平均利润率(表现)为运轴的全社会的利润一般分割关系。

  现将问题稍稍汇总一下,以力求给出具有明确性内容的分析说明。事实上,整个理论(认识)生产归属历史支架的发挥作用的过程,中间亦有认识支架发挥作用的因素,二者有时又同时在场,有着特殊的工作统一性。这方法论=逻辑,而又排掉知识论=逻辑的工作场合,表现得尤为突出。历史支架可限定为由“历史”支架的理论建构规定,认识支架可对应限定为“认识”直接支架的理论规定。

  而要再提《1858年2月22日致拉萨尔》。【注:《保卫资本论》最初在第三章,又在写认识发生学原理的第十六章提及了它。】

  马克思在当中最初安排了三部著作:(1)《六分册计划》;(2)《社会主义批判》;(3)《对经济范畴或经济关系的发展的简短历史概述》。马克思打算将前两者合并在《对经济学范畴的批判》中,这样整体来写:“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的批判……是对上述体系的叙述和在叙述过程中对它进行的批判”,叙述方式“是完全科学的”,因而一点也不违犯警章。这其实说的就是范畴生产,即历史支架的安排理论的情形,所以马克思要强调说:“当然,我有时不能不对其他经济学家进行批判,特别是不能不反驳李嘉图,因为作为资产者,李嘉图本人也不能不犯即使从严格的经济学观点看来的错误。但是,总的来说,关于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的批判及历史应当是另一部著作的对象。”众所周知,第二部作品马克思并没有实际地写出来。并且也就是这里,马克思说明了最初决定以六分册的工作计划形式出版自己作品的一个重要理由:“进展很慢,因为多年来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一些题目,一旦想最后清算它们,总是又出现新的方面的问题,引起新的考虑。加之,我并不是我的时间的主人,而宁可说是它的仆人。给我自己留下的仅仅是夜里的时间,而肝病的经常侵袭和复发,又使这种夜间工作受到妨碍。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如果我能把全部著作不定期地分册出版,那对我来说是最合适的了。”【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49-150页。】

  这也使我们联系起“理论的先验结构”,其实是对于《六分册计划》并入《资本论》四册结构的一种讲法,因为后者相比前者更加清晰地执行了上述任务。

  【六册计划注:实际执行中,分册的数量毫无疑问地会明显增多,——这是不可免除的,也是马克思当时较为“烦恼”的事情。比较一下“分册出版”和后来马克思一再提起的“艺术的整体”,人们或许能够明白:马克思后来选择将整个著作同时完成,委实包含了对于方法论的深思,这就是研究和辩证讲述的统一。】

  【四册结构注:马克思拟订的是“三卷本”的结构形式。之所以如此,还是想要艺术地执行“三部著作”计划,所以也一再地提及社会主义批判问题。在这里,马克思把完整的叙述同时看成“方法论”,这是特殊的逻辑科学,指导人们如何生产知识,如何进行工作批判。一句话,研究=历史(=工作逻辑,即方法的本体形式),叙述=方法论(=逻辑,即工作逻辑的形式),从而研究的过程涵容在辩证的讲述中了。】

  马克思在《1858年11月22日致拉萨尔》中交代:“材料我已经搞好了;所差的只是给它一个形式。然而,在我所写的一切东西中,我从文体上感觉出了肝病的影响。而我有双重理由不允许这部著作由于医疗上的原因而受到损害。”他总要强调:“我所追求的不是优美的叙述,而只是写出我平素的风格。”【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67页。】

  关于安排理论的历史支架和相关认识工作支架结合的场合,马克思还这样说过:“我还是打算把地租理论放在这一卷作为增补,即作为对前面提出的原理的‘例解’。”这是马克思在《1862年8月2日致恩格斯》中说的话。“这一卷”指《资本论》第一卷最初方案,众所周知,地租后来放在了理论结束部分阐述了。之所以要像前面那样考虑,是因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部问题进行考察需要;按照客观批判的要求,所谓六册工作计划,原初意旨就在于对这个生产方式的基本条件进行逐一批判;之所以采用后面的方案,是因为按照认识支架,资本主义地租理论之被提出发生于下属场合:(1)“李嘉图把价值同费用价格混为一谈。所以他认为,如果存在绝对地租(即与各类土地的肥力无关的地租),那么,农产品等等的出售价格就会由于高于费用价格(预付资本+平均利润)而经常高于价值。这就会推翻基本规律。所以,他否认绝对地租,只承认级差地租。”(2)“关于和价值不同的费用价格的上述规定,还应当指出,除了从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还有从资本的流通过程产生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所以可以看到,“对李嘉图的理论的批判……由于考虑到了资本的有机构成,许多一向似乎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都消失了。”(3)“如果上述观点是正确的,那么,根本不必在一切情况下或者对任何一种土地都支付绝对地租……凡是土地私有权(事实上或法律上)不存在的地方,就不支付绝对地租。在这种情况下,在农业中使用资本就不会遇到特殊的阻碍。资本在这个领域中就会像在其他领域中一样毫无拘束地运动。于是农产品就会像许多工业品那里常见的那样按低于自己价值的费用价格出售。在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是同一个人的场合,土地私有权实际上也会失去意义,等等。”(4)“土地私有权的确(在某种历史情况下)提高了原料的价格。从共产主义的观点来看这是很可以利用的。”【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85-190页。】

  产品社会的发展支架在这里起“认识干扰”作用,宜并入认识支架考察。它作为分配因素而起作用。看来,认识支架在很多方面的确给历史支架的生产(客观批判)提供认识导航的作用,无论主客体的批判体系,均是如此。一般而言,历史支架构成社会生产方式运动的骨骼,如劳动一般的运动、资本一般的运动,这是广阔的历史发展视野;与之同步,认识支架也规划着运动骨骼中的具体内容,如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结合,以至于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的结合等等,这是社会运动内容的实际表现和细节方面。据此而论,一方面支架必然是结合一体的,另一方面也同样需要把认识支架独立出来,以更有效组织认识生产和进行批判。整体上看,学科方法可以视为确定性程式与非确定性程式的统一。显然,与历史支架内容有关的属于后一方面的分析,代表实践化工作的取向,而与认识支架内容有关的,乃是属于前一方面,它部分满足了对认识予以形式组装的分析与综合的两方面的理论渴求。

  我们可由此引出第五种(工作)批判。

  马克思经济学,主要采用平均分析法。比如,价值是通过个别生产者总体生产某种商品的“平均劳动时间”来把握的。平均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劳动二重性中的“抽象劳动”范畴也是通过平均法获得的:平均劳动强度和平均熟练程度的劳动!可以说,没有平均法就没有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非但如此,没有“平均法”就没有“范畴”!因为一切“范畴”都是许许多多的“表象”的“共性”,“共性”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平均数……比如,价值首先是在同类商品生产者内部通过“平均”确定的;但当竞争范围扩展到全社会的不同产业之间时,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所谓“转化”,实际上是“价值”变成了“被平均”的对象,转化为“个别”,生产价格才是这个意义的“价值”。所以,通过平均化法确定的“价值”范畴本身也是发展的。随着经济范围和交换领域的扩大,“价值”经过多次平均化,是一个个别价值转化为“价值”,价值又转化为“个别价值”的辩证发展过程。【注:杨继国:《价值运行论纲》,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第14-15页】

  

  (三)

  平均,是对个别的存在现象直接进行平均呢?还是存在者上的规定呢?如果说的是前者,似乎是确认这一点:“李嘉图通过一个具体问题,提出一个比较价值的确切规则;经济学家比他又前进一步,他们每年利用各种统计表计算出一切商品的平均价格。试问平均价格的意义究竟何在呢……可以表示出产品真实和合理的价值。”【注: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余叔通等译,商务印书馆,1998,第78页】显然,“正因为平均的日常状态构成了这种存在者在存在者层次上的当下情况,所以它过去和现在都在此在的解说中一再被跳过了。”【注: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第51页】但是,要说海德格尔所指的存在者乃是平均的对象,那是不对的,它其实指的是单纯存在的现象运动,并不指涉任何真实存在者内容。他枉用了这一名称。

  马克思说的是后者。马克思也说到平均劳动力或简单的平均劳动,但是他们究竟怎样发生呢?我们已经揭明它是商品生产(不断要求专业化操作的生产)的长期历史发展的一个工作结果,在资本主义中现实性发展规定和现象运动始合二为一。作家斯塔兹·特克尔据多年周游全美国、遍访工人的经历,得出结论:“蓝领和白领的哀叹都同样苦闷。点焊工说,‘我是一台机器’;银行出纳说,‘我被关在笼子里面’;旅馆职员也这样说。钢铁工人说,‘我是一头骡子’;接待员说,‘猴子也能干我干的活’。经常迁移的工人说,‘我还不如一把农具’;衣着入时的模特说,‘我就是一个衣架而已’;蓝领也好,白领也好,他们说的都是同一句话:‘我是机器人。’”【注:施韦卡特:《反对资本主义》,李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第205页】所以对历史支架而言,马克思提示:没有生产一般这一存在者的发展规定,就不会有对一般生产的科学考察。这是总的把握原则。

  【注:《导言》声称:“生产的一般规定在一定社会阶段上对特殊生产形式的关系,留待后面再说。”“科学的叙述对现实运动的关系,也还不是这里所要说的。”因为就客观逻辑而论,生产存在的实在关系仅仅是:“生产一般。特殊生产部门。生产的总体。”亦即,“生产也不只是特殊的生产,而始终是一定的社会体即社会的主体在或广或窄的由各生产部门组成的总体中活动着。”】

  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就单个方面来看,并不构成社会生产关系,它们作为有机整体构成一个统一社会的历史生产关系的特殊类型。就资本主义而言,理解这个生产关系类型的中轴线是生产-交换(关系),分配包含在生产和交换中,而当其社会实现时,又同时把生产和消费含于自身体系内。这个模式可写成:生产(分配)—(生产性消费)—交换(分配)——分配(生产和消费)。这种构型是独特的。这是资本主义的生产一般:它把分配关系、交换关系、消费关系都写作“生产关系”。

  所以,上述“生产的一般规定”是马克思指着实体发展关系来说的。如就劳动一般对价值一般的关系而论,指的是对生产关系、相应也对分配关系的一般化处理。“特殊生产形式”指的是“第二级的和第三级的东西”,包括次级的实体关系,涉及对社会形式的运动关系处理等。这种实体到形式以及相应的实体-形式到生活过程的工作程序。

  【注:传统上说的由内而外、由里层到表层或者说从本质到现象(尽管表述不同,意思都指向由本质规定通达表象形式)的认识程序。】

  就认识的组织支架而论,客观上是存有的,也是思想史域内的一般认识规律。既然资产阶级以如此方式安排思想认识生产,那么,对应的批判(方式)也应如此进行。这里遵守的依然是一般规律和一般程序。因为思维过程是在一定的条件中生成的,它本身是自然过程,所以,真正能理解的思维始终是一样的,只是随着客观过程发展(包括思维器官发展)的成熟程度逐渐显示出区别来。很多人都对马克思曾经说过的话产生误解:把它看成是对以前思想的简单总结。其实,这是从对思想史进行考察的工作便利性上说的,毕竟,思想真值总是客观存在的。但“马克思的话”更多地也不代表他本人的思想。更何况,马克思与黑格尔都同样明白人们的思想不可能是“在思维中得到理解的”他们所处的时代。对中介环节的寻求,试图靠捏造工作用语和改变事物的正确名称的办法,是根本达不到的。一棵树,一丛树,树;树(一般),树一丛,树一颗;由此引入了“烦琐哲学”。所谓中介环节,不外确立批判的工作着力点,这是客观发展过程的规定,并不为构筑纯粹价值科学而设立。如果说,在它的规定里面除了语言诡辩性和繁琐的言辞技巧之外还有别的什么东西,那就是对所代表时代的特殊历史情境的最大涵容。针对这种情况,马克思说了一句分量很重的话:其余的一切都是废话!

  人们一旦满足在认识程式中,——这是一味关注认识支架的必然性结果,就产生出脱离历史的工作企图。

  【注:这里的引文作者试图在认识支架的一般性的帮助下,统一价值(形式)和生产价格(形式)的逻辑运动,形成有关于“各种价值”的认识生态。这样,通过逻辑群落的上升运动,“资本主义价值(形式)”的历史范畴逐渐独立出来,形成为自组织化的认识发展系统。】

  因其将历史方法仅仅归结为认识上的归纳,随即会得到“绝对性认识”:知识逻辑优先——把逻辑方法认定是工作母体意义的科学方法,据以进行认识论上的“方法(论)构图”工作。这是西方经济学的通例,也是其固化了的分析技术。以认识论反扣方法论的工作通病是从反扣行动中努力地取出各式各样的完全为了操作便利的认识方法。可是现在,马克思经济学域内的“平均”也必然被说成是上述工作结果——“平均法”。数学分析规定在方法论的“二次表现”结构中,和平均的范畴实现形式的规定顺利结合了。可引文作者这么说,“平均法在马克思经济学中贯穿始终。除价值外,其它如平均利润、平均资本有机构成、平均市场价格、平均成本、平均工资、平均地租,都运用了平均法。平均法既是揭示事物本质的方法,同时又是‘数量分析法’。”另外又说,“严格说,平均法则只是个分析工具。作为工具,马克思主义可以使用,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也可以使用,就像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也可使用边际分析工具一样。”【注:杨继国:《价值运行论纲》,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第15-16页】作为本质的“平均”如何来呢?是否由现象运动倒过来思考问题呢?由于过分推崇认识支架(独立的抽象,独立的具体,尔后汇总成认识元素的工作组装图式)在理论构造中的作用,导致平均法的功能被推至极致,地位明显被拔高。

  这种说法无法抵挡“数理政治经济学派”的一系列消极理论行为:(1)认为马克思主义“原理”已经解决,正确的出发点已经找到,科学思维已经不容怀疑,现在的任务是执行“内部工作批判”;【注:所谓正确,不过是一些自以为是的“理论假设”,据此展开辩论赛意义的学术讨论。依靠此种手段,辩论者同样是把马克思经济学分割成若干的可加以“辩论”的领地,成了几个命题和若干原理(管天锥地);于是,全部的发展和创新云涌而来,又聚集在弹丸之地,形成名符其实的管锥编。】

  (2)不仅唯物主义辩证法和科学抽象法,而且数学平均法和抽象法,都是并列互补的科学思维方法,其实是被概括为同一个逻辑方法的不同侧面,它们共同支撑着“马克思经济学的科学性”,即经验与逻辑统一的实现;(3)从上述分析基础出发,马克思经济学就可以被概括为辩证知识(如平均与边际、均衡和非均衡)的综合体系,抽象法被作为“体系构筑法”和“演绎分析工具”,并科学地结合;(4)所谓均衡即平均——这是现实过程的非均衡运动的运转中心,所以不仅如此,马克思的一些工作用语如社会必要、一般、中等水准等等均可算作“平均”意义,是满足统计学定律的“大数”,这样是把数学方法完全作为逻辑方法的代表了;(5)平均既是针对物理空间,也是针对历史时段的规定,且统一,连结二者的可谓是技术变迁:短时(供求波动)、中时(技术变化)、长时(技术变迁或生产力发展),其现象接合的运动描绘了静态均衡到动态均衡的连续的轨迹,从中寻觅出空间发展路径(推理上:从空间不变到空间可变,反之亦然),“时间(规定)”被硬塞给“空间(规定)”;(6)据此认为,马经和西经拥有相同的研究对象,但采取有差异的方法,尽管如此,普遍信仰局部均衡对一般均衡的逻辑推演关系,并同样视之为短时对长时的工作关系,这样,具体对抽象的关系也可能被确认是倒向确立“一般均衡之价值基础”这一工作努力,等等。

  【注:所谓:“由此可见,为一般均衡理论建立价值基础的工作具有双重的意义。它一方面是对现代西方经齐学一般均衡理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特别是,它通过在一般均衡价格和价值之间建立起牢固的联系,打破了长期以来认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现代西方经济学非比即彼的传统观念,为在更高水平上综合这两大经济学体系提供了可能,同时也有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体系。”(冯金华:《一般均衡理论的价值基础》,《经济研究》2012年第1期)但是我们必须要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并不需要这种逻辑操练,因为经济学不从理论出发,是从实践科学出发,是从历史和实践的社会活动出发的。华美的经济学数学形式主义或理论数学主义不过是理性主义的最后乐章。即“如果说将‘一般均衡’视为一个基于乌托邦的理论状态是一种过于苛刻的指责的话,那么将一般均衡分析视为一种纯粹的逻辑练习则毫不为过。作为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核心,一般均衡理论具有高度的内部一致性,却缺少任何赖以从理论世界过渡到现实世界的桥梁,它只是一个建立在一系列形而上学的从而非科学的公理基础上的‘逻辑精品’。”(胡乐明:《西方经济学理性主义批判》,载程恩富等主编《经济学方法论——马克思、西方主流与多学科视角》,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第283页)】

  归根结底,数理化的工作倾向一边反对西方经济学的科学实证主义,试图改进它的逻辑实证主义,一边力图构造马克思经济学含义上的科学实证主义;这样,逻辑学的一个极端(数学物理学)急速地跃向它的另一个极端(数学社会学),欲图从中还原出本来面目的“知识论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这种工作玩弄支持一种经济学哲学假象:马克思经济学的价值性似乎在于建立逻辑学含义的科学,就在于寻求数理逻辑上的准确表达。它是有着某种先验的结构形式的,用以支持经验实证。例如说,“整个劳动价值论可以说就是建立在大数定律之上。”【注:张忠任:《数理政治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序言】这种规范下的实证逻辑似乎是说:黑板经济学意义的科学抽象法在内涵逻辑上=扬弃了的逻辑实证主义=马克思版本的科学实证主义,因此,它们如出一辙。例如能够说,“斯拉法的‘不变的价值尺度’和‘标准商品’理论……通过数学模型的转换……与马克思的生产价格体系是兼容的。”【注:张忠任:《马克思和斯拉法的“不变的价值尺度”理论——纪念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魏埙先生》,《政治经济学评论》2005年第1期】

  上述说法的正确性仅限于执行范畴批判的认识功能方面,而且必须明确正确的范畴生产前提。例如,没有简单劳动范畴生产,就不能有社会平均劳动或劳动力这些分析工具。此外,也不能讲“平均”就是普遍适用的分析,毕竟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缺乏真正意涵的范畴生产。而不依据历史进行实际的范畴生产,也就根本谈不上把握范畴的社会性质,谈不上恰当地运用平均法。并且,也因为单纯的平均作为数学方法不具有分析的功能,其往往就执行不了本质批判的任务,倒是相反,会起负面性的综合作用。但引文作者坚持:“‘平均数法则’是‘规律’的外在形式,所以,作为以研究商品基本规律和资本主义经济规律为主要任务的马克思经济学,主要采用平均分析法……没有‘平均法’就没有‘范畴’!”这里,我们必须提醒注意:自足自明的数学形式总能给错误经济认识披上科学的理论外衣,这是一非常严重的问题!

  不管怎么讲,抽象劳动并不是什么平均(规定)。所谓平均,恰好把事物本性遮盖了,如果试图脱开历史,而一味坚持从平均出发的话。试想,如果没有一般利润率的历史实在的规定,平均利润率很难想得到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即使直接抛开历史实在因素,将一般利润率径直归为总剩余价值除以总资本的纯数量,也不能推出一般利润率直接就是平均利润率,因为“平均”并不是数量的简单的平均分配,或是力量的简单的均势,而是复杂性结构形成上的一个总趋势结果。因此,平均(运动)本质上是过程变量。说“没有平均法就没有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显然过于虚妄了,因为,决定价值量的并非“是通过个别生产者总体生产某种商品的‘平均劳动时间’”,而是按照生产条件的状况产生出市场价值的规定,即具有实在形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单纯的平均劳动时间并不就是社会的必要劳动时间。

  【注:我们回忆一下马克思讲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马克思讲话总有一个机器生产体系的背景语境,他处理的是人机关系中的劳动因素的放置问题,即哪些因素只能存放在工人体内,哪些因素可以存放在机器中。“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指平均的复杂劳动,“平均的劳动强度”指平均的简单劳动,二者的合成说明“平均劳动(素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一定社会的正常条件)包括了劳动纪律因素,撇开劳动本身的因素(马克思取社会平均的劳动素质,是为了在分析中达到这一目的)来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这一指标。然则,平均在这当中起到什么作用了呢?以中为庸,乃是确立社会标准过程,历史发展的规定、社会层面的性质尽在其中。单纯的数量平均是完成不了这些功能的。】

  平均体现数量的均值水准。但是,如果不以定性分析为前提,并没有实在意义,犹如中庸:以“中”为标准和性质上的分析前提,以“庸”为运用之功能执行。作为“居中而用”,平均化运动是质与量的统一,其“平均”在某个质量水准完全由社会总体结构来定。例如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中,“个别资本”类似于数理统计中的众数。对利润率的追逐,则是“这些众数”内在的质的规定性,由此,它才具有抽象企业的概念规定性,具有这一含义上的“平均”意义。

  总之,平均数是实现机制上的性状反复行动后的表现特征。个别资本的平均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间的自由移动而实现,成为了体现在“某些中间部门”上的规定。这是社会特殊规定的实现过程。所以平均不能作为出发点,相反,它从来是一个“被决定的”社会变量。犹如马克思指出过的,“一般利润率……仅仅作为平均数、作为抽象物存在;在现实生活中,它仅仅作为在各种不同实际利率的平均化运动中起决定作用的趋势存在……”归根结底,平均是待实现的规定。例如:生产价值的规定首先是抽象劳动,并非什么平均劳动,抽象劳动具体发展为一定的简单平均劳动,恰恰是这种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

  【注:小结一下:抽象劳动仅仅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人类劳动在商品经济形态社会下的规定的照射。如果舍此规定不取,而用定义法,无论把它直接说成是“天生的劳动”(与生俱来说)、“起点的劳动”(对偶认识说)、“生理的劳动”(生理学意义说),还是通过实验室技术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科学实证说)以及作为平均法则的“社会平均劳动”(价值运行说)的所谓的科学思维的把握,都不过在于寻求某个演绎起点罢了,藉此,这些论说均能如愿以偿地找到各自的体系构筑支点。令人遗憾的是,所谓的牢不可破的“起点”或“支点”,全是认识=逻辑上的公式造设,并非历史的逻辑和现实的逻辑,其虚假性可不用多说。】

  而从认识上,将它们预前“生产”出来,则是为了讲述上的方便所需,因为:“简单平均劳动……本身虽然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文化时代具有不同的性质,但在一定的社会里是一定的。”【注:《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8页】

  不可免除的情况也仍然会发生,即在叙述进程中,实际的研究性质的规定往往被遮掩了。这是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例如“平均工资”问题。“因此,最荒谬的莫过于用工资率的提高来说明利润率的降低了,虽然这种情况在例外的场合也是存在的。只有理解了形成利润率的各种关系,才有可能根据统计对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工资率进行实际的分析。”【注:《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67页】

  然则,“平均(认识)法”究竟有何作用呢?实际上,马克思总是在辩证的意义上来运用“一般=平均”这个认识公式。

  【注:这恰恰说,平均规定是有待认识生产的,它们不自足自明。即如果说市场价格的运轴是某种平均价格,那么,切实可行性在于它成为价值或生产价格,成为它们的运动形式,从而首先由价值或生产价格生产出来。如果说价值或生产价格本身也同样是某种平均数,那么,生产它们的规定就是生产方式或生产关系运动本身。这不是什么平均运动的“递归分析”,是说明整体和个例的关系,揭明它们彼此联系的方式、途径,是以“各种关系”纽结在一起的。另外也说明,基本范畴总是“平均形态”的存在关系,指示一个类存在的运动结构。平均与平均的连结之处恰好是结构和运动,两者的合成也就是过程。这个结论是《马克思1880年6月27日致纽文胡斯》给定的。】

  例如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这其实是设立总量优先下的演化结构,。如用模型语言进行简单描述,即:

  商品价值=W/Q,而W =  W/Q   Q

  后者等号左项代表商品社会价值,后者等号右边第一项代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I的价值决定关系,第二项代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II的价值决定关系。

  在一开始的分析中,出于简略论述的需要,与时间I有关的价值决定中的Q,乃是一个正常生产条件上的需要量,即未曾严格限定的社会需要量。在后来的市场价值及生产价格分析中,某行业部门“社会必需量”形成的含义是具体特定的,是社会的实际分配量,尽管这不影响价值决定,但改变了Q的内涵,这就是“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间II)的工作来历。分析中介经由《资本的流通过程》而达成。在既定生产方式下,生产关系-交换关系持续生长,因此有了时间I对时间II的空间运动关系。从物以类聚到人以群分,时间I转换为时间II,分配作为社会发展约束下的特定经济问题;时间II相应成为反映资本主义的实际价值分配关系的现实态的时间I。

  引文作者从“平均=一般”这一逆向公式出发,引出需求的预先锁定,尔后予以放松,升至“具体”。“它的实质是什么呢?是强调供求均衡的条件;无论理解为价值形态上的均衡,还是使用价值形态上的均衡,结果都一样。不过,‘第二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更多地是从社会使用价值角度强调均衡问题。当把‘第一含义’和‘第二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照起来时,我们更多的是从需求角度阐述和运用后者,而从供给角度阐述前者。”【注:杨继国:《价值运行论纲》,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第212页】

  问题归结为:平均法能否支持对价值运行实施有效的解剖,完全取决于能否把价值决定的两种含义在结构上看成由抽象推至具体的发展路径。这其实已经不是分析,而是单纯的综合。“就‘时间I’、市场价值和‘时间II’三者之间的总体关系而言,它们无疑都是思维的产物,却又都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而是体现了马克思在分析同一个问题的深化程度中考察层次的转换和角度的改变……第一卷中的价值和‘时间I’是思维抽象层面的一般考察,第三卷中的‘时间II’是思维具体层面在整体上的具体考察;前者属于简单概念,后者属于具体概念;而市场价值则是二者转换的枢纽。”【注:王峰明:《马克思经济学假设的哲学方法论辨析——以两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系问题为例》,《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

  可是生产价格呢?其对于时间II的工作批判性在这里付之阙如,被完全忽略掉,形成典型认识崇拜症。

  普遍套用西方经济学供求术语实施假设论证的工作结果是:“不顾经济范畴辩证发展的逻辑,企图不经过转化程序,直接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去解释市场价值或生产价格范畴所要解决的问题。”深层次而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崇拜症的错误产生的方法论根源在于,他们用形而上学的僵化概念界定取代生动活泼的马克思辩证逻辑运动,阉割了马克思《资本论》中各种经济范畴之间的辨证发展关系。因此,我们提出必须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解释范围和作用进行理论定位。”【注:丁堡骏:《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理论定位——兼与王峰明先生商榷》,《当代经济研究》2010年第10期】

  就是说,要禁止从价值到价格的书架式的范畴排列,好像真有什么一层层摆放的认识秩序,不同层次的价值(或价格)只适合于解决某个专门性问题。

  【注:这些排列似是而非,掺杂了太多的主观设计性,尽管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基本范畴的分解和深入,这个进程是无限的……是理论从特殊向一般的演进……更一般的统一价值理论应由六个层次构成。第一个层次是:价值与价格的本质,以及它们所体现的社会生产关系。第二个层次是:价值实体与价格最终基础。第三个层次是:交换价值(价格直接基础)与自然价格。第四个层次是:市场价值、市场交换价值和市场价格,即市场价格运行。第五个层次是:绝对价格与价格总水平。第六个层次是:价格管理、调控与价格制定。”(白暴力:《财富劳动与价值——经济学理论基础的重构》,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第3-4页)】

  这种观点忘了,价值-价格从来是总体概念。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发展反映总体概念的发展。如果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I看成价值决定的一般规定,相应,社会必要劳动时间II必然能被看成它的实现形式;前者属于生产关系层次的社会分配,后者属于交换关系层次的社会分配。在规定上,时间II其实包含在时间I中,随着社会分配实现方式的改变,而极大改变了社会需要量的实现途径,它突显出来。这是实践化的社会分配规定的工作内涵,产生了对资源配置进行整体工作批判的认识要求。

  某种意义上,《资本论》运用的“平均分析”正落入这些范围内。要之,平均是范畴的存在方式,是质性的分析,不能单独为纯量分析。它一方面表征生产方式的特征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又表明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结合运动特征,因而显露出这种生产的固有的社会发展内涵和特有的社会抽象性。从此种含义出发,也可以把“平均”认为是资本竞争所体现出来的存在方式的规律形式,从而,它本能地要求了资产阶级法权——“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如此促成了价值诸范畴的辩证转化,由“一般”向“个别”转化,复归于“一般”。其实,最终被平均的只有“劳动”,而不包含任何其他内容。在此种特别含义上,才可能说,“所谓‘转化’,实际上是‘价值’变成了‘被平均’的对象”,而又因为有了分配的不同,进一步“转化为‘个别’”,说到底,“生产价格才是这个意义的‘价值’。”所以,通过“平均化法”这个揭批资本主义的照妖镜,确定“‘价值’范畴本身也是发展的。”盖因分配关系发展缘故,“随着经济范围和交换领域的扩大,‘价值’经过多次平均化……的辩证发展过程。”

  【注:我们总结一下马克思运用“平均”的涵义。无论如何,它不是现象运动的平均态,相反,是这种“平均”产生了现象运动。首先,它是指历史比较的意义上的范畴规定——历史发展代表水平或典型范畴本身;其次是就总量而言的指标;最后是总体对象的众数(或权重意义上的贡献最大者)和中位数(或中间部门的水平即社会中等水平),等等。总之,是表征总体对象的一系列从本质到现象的结构化指标。这样的涵义和数学平均是截然相异的,它本质上隶属于范畴分析。例如拿简单劳动力和最坏土地这两个范畴来说,马克思设定的是资本主义的大多数的劳动和土地的性质。所以,简单劳动创造商品价值和劣等地获得平均利润是原理相似的,只不过一是说生产权的、一是说分配权的,与其说是平均化的结果,不若说它们本身是平均运动的前提。】

  

  (四)

  这里可专门谈一谈平均的数理表现问题,我们讨论受供求影响的价格波动。且以市场价值为例。依据的理由主要是:(1)人们通常把市场价值或平均价格误解为均衡价值,是供求一致即一般均衡条件下的商品价值,或者干脆是局部市场均衡价格;(2)“这里关于市场价值所说的,也适用于生产价格,只要把市场价值换成生产价格就行了。”【注:《资本论》第3卷,2004,第200页】

  “关于市场价值所说的一切,加上必要的限定,全部适合于生产价格。”【注:《资本论》第3卷,2004,第221页】

  很显然,市场价值和价值范畴一样,本身不是平均数表现,平均数表现乃是市场价值形式;市场价值是作为价值实现和社会分配关系的社会价值范畴,是社会生活域内的价值概念。人们通常说的市场价格的运动轴心,首先指市场价值形式,它从实体性上落实到市场价值(规定),最终归结于价值本身。这样,能够在市场价值(形式)整体含义上讨论平均值和波动的工作关系。

  我们把这些讨论总汇在图18-1当中。图中,纵坐标代表市场价格工作向度,横坐标代表供给和需求的运动变化。我们使用的字母和微观经济学教科书一致。图中显示的虚线位置是市场价值或市场生产价格的决定,并不落在该图的说明范围之内。

  【注:这要考虑到市场价值和生产价格的“平均规定”在来源和发展道路方面均是不同的,例如,一者由生产条件来选择,一者由利润机制来选择。不过,这些不同因素并不会影响市场价值本身或生产价格形式和波动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但不管怎样的情形,不会落在数理或几何图形的解释范围之内;就实质而论,其并非数理问题,甚至不是数学表现的问题。第一,生产方式的适当形式;平均也好,典型也好,都只能归入历史方法,平均=历史发展水准的不断演进,也是提取范畴的一种认识特性。第二,平均数规律;生产方式本身不能等同于平均数规律的作用方式,马克思爱用这个术语来直接说明经验规律,作为一个认识上的粗浅的把握。好处是,从实体层面直接抽掉了均衡理论的基础,恰恰不是“均衡即平均”的认识。所谓“滚动均衡”,乃是伪动态。第三,不能确定的平均数;平均是一个结构系统上的发生作用的过程和结果,是变动不居的发展运动趋势。毋宁说就是支架的发展特性。就像剩余价值水平、总资本水平以及社会生产价格的发展,由于内部结构的母子推动,其“平均数”一般来说都是变动不居的。我们用马克思的两段话确认这种性质:“价格偏离价值量的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价格形式本身中。但这并不是这种形式的缺点,相反地,却使这种形式成为这样一种生产方式的适当形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规则只能作为没有规则性的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数规律来为自己开辟道路。”(《资本论》第1卷,2004,第123页)“总的说来,在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中,一般规律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趋势,始终只是以一种极其错综复杂和近似的方式,作为从不断波动中得出的、但永远不能确定的平均数来发生作用。”(《资本论》第3卷,2004,第1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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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8-1 《资本论》中的市场价格波动理论

  相反是说明市场价格波动的出发点,“资本主义生产的实际的内在规律,显然不能由供求的互相作用来说明……这种规律只有在供求不再发生作用时,也就是互相一致时,才纯粹地实现。”马克思关于平均数决定的说明体现两点要求:第一,总量(发展)关系;第二,总量制衡下的收入分配关系。所以,“在政治经济学上必须假定供求是一致的。为什么呢?这是为了对各种现象要在它们的合乎规律的、符合它们的概念的形态上来进行考察;也就是说,要撇开由供求变动引起的假象来进行考察。”亦即,“要理解供求之间的不平衡,以及由此引起的市场价格同市场价值的偏离,是再容易不过的了。真正的困难在于确定,供求一致究竟是指什么。”“另一方面,为了找出供求变动的实际趋势,就要在一定程度上把这种趋势确定下来。因为各种不平衡具有互相对立的性质,并且因为这些不平衡会彼此接连不断地发生,所以它们会由它们的相反的方向,由它们互相之间的矛盾而互相平衡。这样,虽然在任何一定的场合供求都是不一致的,但是它们的不平衡的接连发生,——而且朝一个方向偏离的结果,会引起另一个方向相反的偏离,——从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的整体来看,使供求总是互相一致;然而这种一致只是作为过去的变动的平均,并且只是作为它们的矛盾的不断运动的结果。”实际上,“供求实际上从来不会一致;如果它们达到一致,那也只是偶然现象,所以在科学上等于零,可以看作没有发生过的事情。”亦即,“要给需求和供给这两个概念下一般的定义,真正的困难在于,它们好像只是同义反复。”这就是平均数的表现问题。因此,“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来交换或出售是理所当然的,是商品平衡的自然规律。应当从这个规律出发来说明偏离,而不是反过来,从偏离出发来说明规律本身。”“由此,各种同市场价值相偏离的市场价格,按平均数来看,就会平均化为市场价值,因为这种和市场价值的偏离会作为正负数互相抵消。这个平均数绝不是只有理论意义,而且对资本来说还有实际意义;因为投资要把或长或短的一定时期内的变动和平均化计算在内。”【注:《资本论》第3卷,2004,第207-212页】

  显然,以上所论是《资本论》中的市场价格理论与新古典价格理论最为鲜明的差别之处。

  【注:人们总是对现象态的价格运动有兴致,对供求本身感兴趣,而忽略掉价值本身,这样就把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全部归到价格运动=供求这个公式上面来了。这实际上就是新古典的理论。全面地看问题,价格运动=价值运动+供求(价格波动),价格波动和供求的运动其实是同一个规定,讲的是收入分配关系的具象形式。这就排开了用自然因素(例如人口、自然条件的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等)尺度供求的非法要求,在一个成熟发展的社会生产体制下(资源配置问题首先需要这样的发展条件),难道某种天灾能够对既有的分配关系造成严重冲击吗?有一种似是而非和十分错误的认识:马克思认为供求只影响价格,不能决定价格,价格实质是劳动价值,价格是劳动价值的货币表现;西方经济学则认为价格是由供求决定的,价格的实质是效用,价格是效用的货币表现。“似是而非”是说前者。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而不是劳动价值的货币表现,中介运动是货币(形式),即以货币为基础的社会形式构架,这是一个财产运动关系系统(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条件下,这一特征表现得更为显著),所以,货币具象了收入分配关系;此外,所谓“只影响价格”,是说供求关系作用只实现外在方面的价格运动,即表层,实质是再生产环节的诸种关系的重新组合——最后的归结是生产和消费的重新结合,其并不能实质地改变生产结构本身。“十分错误”是说后者。西方经济学实际也认为供求是由价格决定的,那是一个同义反复的语义逻辑,目的是否认价值范畴的客观存在性;买者或消费者的效用选择无疑是需求的因素,体现市场购买的欲望,在一定的信用或信贷配给条件下,可产生实际的市场需求,推动了“资源”流动,对解决短时性的结构问题大有裨益,但要说是能根本改变社会价格水平,除非他们的收入水平得到彻底改善。至于“效用的货币表现”,那就是把财产关系美学化了:使用价值是物质效用和物质过程,效用是个人选择行动,两者在社会体制下必不可少地都要化为社会行为或行动,它们对变动“价格”的吁求是客观存在的,一者无声,一者有声;前者恰恰提供价值的物质基础,并充当社会物质载体,后者恰恰提供行动基础,充当价值-价格连结作用的中介过程。价值选择一定的价格运动形式作为自身的社会表现,说到底是在一定的使用价值基础上做出的,而具体通过个人的选择行动来达成。难道这些无数的个体行动都要用价格来度量吗?如果选择有效用,那么选择本身就有价格,选择是如何货币表现的呢?同义反复的二次方、三次方罢了。这种说法根本忘掉了货币是价值形式即特殊财产形式的经济关系规定。人们在经济关系中选择,不是选择产生了经济关系。】

  上面已经指出,图中虚线表示市场价值或生产价格形式。马克思说明平均数决定是进行在社会背后的过程。由此而论,平均数表现乃是属于现实生活范畴的运动过程。即:

  供求以价值转化为市场价值为前提;当供求是在资本主义基础上发生的时候,当商品是资本的产品的时候,供求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为前提,因而以和单纯的商品买卖完全不同的复杂化了的关系为前提。这里问题已经不是由商品的价值到价格的形式上的转化,即不是单纯的形式变化,而是市场价格同市场价值,进而同生产价格的一定的量的偏离。在简单的买和卖上,只要有商品生产者自身互相对立就行了。如果作进一步的分析,供求还以不同的阶级和阶层的存在为前提,这些阶级和阶层在自己中间分配社会的总收入,把它当作收入来消费,因此造成那种由收入形成的需求;另一方面,为了理解那种由生产者自身互相造成的供求,就需要弄清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全貌。在资本主义生产中,问题不仅在于,要为那个以商品形式投入流通的价值额,取出另一种形式(货币形式或其他商品形式)的等量的价值额,而且在于,要用那个预付在生产中的资本,取出和任何另一个同量资本取得的一样多的或者与资本的大小成比例的剩余价值或利润,而不管预付资本是用在哪个生产部门;因此,问题在于,最低限度要按照那个会提供平均利润的价格,即生产价格来出售商品。【注:《资本论》第3卷,2004,第216-217页】

  市场生产价格(图中尤其指生产价格的一般形式)说到底是由市场交换价值历史羽化而来。每一市场运动的结果总是强迫供求(生产和消费)相等,对于资本主义来说,情况就更是如此。资本主义生产把商品生产完全转换成社会生活形式,直至变为自己的生活过程。资本主义发展域内的需求曲线羽化为从资本的社会需要出发,进行市场变动的双曲线:图中所示的D1-D2。据此造成资本自己的产业或部门需求——社会必要劳动时间II。方便起见,数学形式可设为:

  P QD  =  a

  a表示为由社会分配关系而来的某生产部门的总需求。在一般市场交换体系中,a 是相对固定的;但对资本主义生产体系而言,这是一个不断外推的数值,各产业间不断交换它们对这一数值的社会占有水平,以换取与自身资本额相称的对于社会剩余价值量的占有比重。从而,可能导致中等构成水准的产业利润率趋高,这一行动必然引致需求曲线向D2方向移动;反之,将向相反的D1方向移动。

  与之对应,社会生产的供给曲线应摹写为起自坐标原点的若干射线。

  【注:价格是社会分配关系的具象。若某产品的生产供应量为零,不能认为其存有社会分配上的关系,这种道理是显而易见的。】

  一般地,S1可代表低的社会供给水准,S2代表高的社会供给水准。数学形式表达为:

  P  =  b QS

  b对应为社会供给系数,即价格运动对社会总供给(这是个物质产品概念)的关系。它表示生产者在某种经济状况下平均的社会供给意愿。基于这些假定,可写出市场价值或生产价格运动形式(市场价格)的决定公式:

  P  =   ab的平方根,条件是社会物量平衡:QS  =  QD

  这个数值是不断变动的,其均值的状态恰好完成了对于价值(或生产价格)的社会测度。对于市场交换价值而言,无论短期抑或长期内,a、b均保持相对稳定,所以,均值状态的市场价格很容易保持,短暂的a波动会由相对较长一段时期内b的变化予以对冲,一个平稳有效的商品生产体系总是能得到维系。供求运动作为必然性的平衡力量属性发挥作用。供求运动严格来说即价格波动本身,寓意在于:实际供求按经济当量的含义被作为社会需要量在市场上来予以实现。据此,可把供求关系刻画为市场价格对于商品价值的一种偏离系数,即价格对价值的运动关系。实际操作中是通过产量调整来进行的,体现在QS和QD与社会需要量的适当形式的比值关系中。

  

  在以资本主义为基础的商品生产下情势则大不同:一方面,尽管短期内b保持相对稳定,但a的大幅度地变化则是资本竞争运动所驱使,所以,一个短期稳定的市场价格在资本生产体系中是不可能得到的;另一方面,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a、b均会处于各自调整状态,这即是市场价格总剧烈波动的内在根据,而在经历足够长的调整周期之后,二者可能重新保持相对稳定。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市场生产价格只有在长期运动条件下方能达成。总起来说,日常市场价格的取向就是围绕轴心的波动和震荡式运动。S1-S2以及D1-D2之间是彼此制衡的运动范围,——实质的规定是各种具体生产关系的相互制衡。运动离开轴心的目的是为了再生出轴心运动位置,因而往往能够重回原有位置。彼此制衡的复杂运动特征使得资本生产体系有时表现出稳定繁荣的迹象。尽管如此,失败的次数也日见得多。这时候,不仅波动轨迹而且轴心位置的恢复也会受到阻挠,于是,离异和变迁的行动接踵而至,那将是经济体系崩溃的预兆。崩溃之后的结果是轴心运动位置在新的基础上实现,工作准绳不过就是一般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的开始发挥作用。那个结果将使得社会总产品的实现从而供求平衡的实现过程,更加地显得艰难和相对漫长。资本主义固有体系内的运动总是如此。但在与一些非资本主义的因素或新因素相融合的条件下,上述运动情形会有很大改观,甚或增加大量的发展变数。这种情势进一步确证社会分配关系的实在性以及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现实性,而不会是向一般流通过程的平衡分析回归。

  总的来说,供求波动活动在实现节点AB区间内,或者由A至B,或者从B到A。其运动活性视a、b值的稳定程度而定。这更加突显了对资本主义现象体动用解剖学分析技术时,须得注重历史发生的分析方法,——须得追问平均的“如何来”。“破产的不是分析方法,而是这种方法的运用。古典学派是脱离起源学的方法来运用分析方法的。因此,他们没有作到使出现在社会表面上的各种形式之间完全地和不断地建立起联系。利用分析可以找到这些不同形式的统一基础,但利用分析却不能从统一的基础中引申出各种不同的形式。只有用起源学的方法才能作到这一点,因为起源学的方法是从统一的基础的发展中,因而也是从统一的基础所形成的各种不同形式中来研究统一的基础的。”【注:卢森贝:《<资本论>注释》第3卷,赵木斋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第5页】

  《资本论》集中分析讨论的是社会需要量本身的性质以及使用价值-价值的实现比例关系的基本变动趋势,而没有结合行业情况对市场的实际需要量,即供求的变化走势做出过多分析。从而,他过多关注了平均数的社会决定,对平均数表现没有体现出足够重视。但也恰好说明了人们对于平均数表现性质的模糊,使得马克思一再地要做出如下的说明:

  这个内在联系在这里还是第一次被揭示出来……以前的经济学,或者硬是抽掉剩余价值和利润之间、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之间的差别,以便能够保持作为基础的价值规定,或者在放弃这个价值规定的同时,也放弃了对待问题的科学态度的全部基础;以便保持那种在现象上引人注目的差别,——理论家的这种混乱最好不过地表明,那些陷在竞争斗争中,无论如何不能透过竞争斗争的现象来看问题的实际资本家,必然也不能透过假象来认识这个过程的内在本质和内在结构。【注:《资本论》第3卷,2004,第188-189页】

  

  (五)

  我们进行最后一种的社会主义批判研究任务。论证基础是相关联的两段话:

  首先,《资本论》的研究方法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对于马克思的经济研究和《资本论》写作,历史唯物主义是世界观意义上的方法论原则。除了这个居于研究指南地位的方法之外,马克思……还探讨了抽象思维和理论研究的一般方法。【注:林岗:《论〈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方法和分析范式》,《当代经济研究》2012年第6期】

  其次,《资本论》的研究方法就是唯物辩证法……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的过程中,还探讨了抽象思维和理论研究的一般方法。按照马克思对这一方法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解释,科学的抽象是以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为根据的,因而具体存在的事物是理论研究的出发点。经过科学的抽象,作为出发点的具体,在研究结果中表现为多样性的统一,即从具体存在中分析和提炼出来的许多简单的、抽象的规定或范畴的综合……所谓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用抽象的概念或范畴对客观存在的事物及其内在联系进行理论描述的方法,或者说是阐述理论的方法。【注:《〈资本论〉导读》,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第18-19页】

  以下试图认真理解这两段话,并进行工作批判,先后形成两个论证中心——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方法和唯物辩证法研究方法。概括的主要问题是:把握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交换关系的内在逻辑,以及相应地把握科学抽象法和劳动价值论。这个理解基础烘托了社会主义批判工作的内涵逻辑:为了避免落入资产阶级的理论陷阱(从形式上模仿),使自身陷入险地,就要“实现哲学”和“实现科学”;前者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化的界说走出,后者是从唯物辩证法的哲学或科学化的界说走出。这就可能彻底拒绝本体论的工作纠缠,还原和突显劳动价值论(以历史方法为领衔的科学方法)在学科方法建设体系中的本原地位。方便起见,下面按顺序逐个进行阐述。

  首先来看“《资本论》的研究方法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从方法论角度看,劳动价值论之所以被政治经济学批判所需要,是因为它提供了关于批判的理解工具,它连结了“历史”和“理论”。劳动价值论的工作逻辑是历史方法,作为范畴生产的本位性工作,因而是历史理论的构图;劳动价值论不是价格理论,与任何形式的相对价格理论无关,其目的也不是要寻求劳动、价值与“价格”的对接。价值工作命题激发了内部批判认知力量的产生,并源源不断地生长,因其本身即是一种“特殊价格”,是从整体发生现象看待和规定的社会价格运动现象。为了这个主要工作目的,《资本论》中马克思处处假定商品价格等于它的价值。在不同的地方,马克思做出类似这样的表述:价格和价值的量的不一致或者说它总是存在偏离价值量的运动趋势,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价格形式本身的规定当中了。

  与此同时,资本主义生产价格理论是价值理论的工作延伸。作为资本主义工作批判理论的“广义上的劳动价值论”,其完成了对于商品价值理论的直接更改,而接续了价值批判,在生活过程领域执行社会批判功能。价值批判和生产价格批判成为工作互补的资本主义两大批判:生产批判和分配批判;它们与任何的价格解释学无关。前者的力量源自社会生产实体,后者的力量源自社会分配实体,分别由其发动。之所以能如此,盖因资本主义生产系统形成以后,它本身已经分解为从生产出发的社会经济运动和从分配出发的经济(财产关系)的运动形式两种规定不同、然而内涵互补且递进的社会生产表现类型,成为了名副其实、标准意义的社会生产结合体。这种分析效果只有运用劳动价值论的工具才可达到。

  从这个意义上看,劳动价值论和历史唯物主义指向了同一个工作规定:相比较而言,一者是理论形态,一者是方法论形态;在具象形式上,劳动价值论内含历史唯物主义,因而包含了这种方法论原则的实践化的工作内容,即认识批判过程的工作规定。如此,产生以下几点工作结果:

  第一,如何把握生产方式的内在逻辑。这个问题等价于用劳动洞察价值:资本主义基本制度关系得以解决。以劳动二重性把握价值,能够将劳动性质的发展归结于商品生产发展本身,相应提炼出有关于使用价值生产和价值生产的实践化的工作批判关系,有效避免“系统抽象法”。

  根据那种认识,价值在抽象与具体上具有不同位次,从而仅仅是抽象程度相对不同的社会知识概念;其中,低位次的抽象对高位次的抽象而言是“具体”,反过来,高位次的抽象对低位次的抽象而言是“抽象”。抽象和具体就这样被炼成了。然而,它不能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动的对单纯商品生产而言的历史替换关系,即一定是资本主义生产实体替换掉劳动者的个体生产,以及资本主义流通相应更换简单商品流通形式。在这里,价值本身同时要被看成是历史财产关系,因为整体生产关系生长的规定就要求这么做;换言之,马克思实际上持有一种整体生长学说的生产关系观点。马克思把生产关系生长看成统一的财产活动,当作统一结构的构型这项工作规定来对待。这就避免了一种指责:马克思回避纷繁复杂的价格现象,从概念出发,利用哲学思辨构建出劳动二重性,将等价交换教条上升为“交换必有共通物”,作为了形而上学的逻辑起点,这就使价值理论远离了经济现实。

  要知道,劳动价值论并不排斥理性选择模型。实际上,仅拒斥抽象个人主义分析(例如约翰·罗默那种打着劳动价值论旗号的新古典主义)。但是,人们也不应当将个体分析诠释为以唯理论建构为路径演绎的类型。单纯的个人选择逻辑不仅拒斥一般的差异性(工资差异、剩余价值差异、利润差异等等)研究,而且排斥任何组织结构的存在。所有制和财产运动的关系昭示了劳动价值论对于个体分析的内在接纳性。同时,个体选择和社会选择在结构上必然是相关的,这也是不言而喻的。即如果说所有制不过是财产的特定创生方式,那么,它是由个人对财产的特定拥有关系(占有或占用关系)所组成的,其间充满了个体运动轨迹。这种轨迹从方法论来识别,不过是结构内涵的工作逻辑(从定性方面看),或是数理内涵的工作逻辑(从定量方面看)。两方面的逻辑实现形式即劳动价值论的结构与数学的规定,在形式化方面可以形成连结二者的工作接口。因此,只要不把所有制神秘化,坚持在所有制下研究各种财产(占有)关系,就必然可以显明化马克思的这一工作意图: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体现社会生产之价值形式的特殊性,从而商品形式及其进一步发展——货币形式、资本形式等等的特殊性。

  第二,如何把握生产关系的内在逻辑。这个问题等价于用价值洞察交换价值:资本主义经济运动体制得以解决。所有制体现为特定财产占有之社会经济关系,是寻求财产生产关系的实体域的解决。剩余价值生产之于一般价值生产的撤换在于,促成基于劳动的财产占有关系向基于资本的财产占有关系历史转变。在这一点上,“所有权和劳动的分离,成了似乎是一个以它们的同一性为出发点的规律的必然结果。”这种生产体制要求全部价值在工厂制度下生产,准确地说,是全部剩余价值由工厂中产生。这里,工厂制一般地替换个体的私人劳动制;即在这里,市民社会的多数人的小财产要变成资产阶级社会的少数人的大财产。生产规律的这种历史变迁要求交换规律与之对应,从而造成了分配的社会实现运动,即不仅在工厂内,更为紧要的是要在社会流通领域内实现。价值实现为社会价值c + v + m。价值全部由运动财产组成。资本的运动本性要求每一项财产(这里还仅涉及生产性财产)均是社会运动意义的财产,——这里,没有严格意义的社会不动产。亦就是,“私有制作为社会的、集体的所有制的对立物,只是在劳动资料和劳动的外部条件属于私人的地方才存在。”这里,在社会运动财产中亦包括一项特别内容,即劳动成为非财产,成为资本的财产;换言之,社会运动财产全部是资本财产,即资本的不变财产和可变财产。这意味着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普天之下莫非王(资本家)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资本家)臣!“靠自己劳动挣得的私有制,即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即以剥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所排挤。”亦即,“是处于社会的全新状态中……努力使任何一种所有制同任何一种劳动相分离。”【注:《资本论》第1卷,2004,第674、872-873页】

  因此,从价值生产角度审视,交换价值代表的是与交换权实现有关的社会制度(今天我们把它们称为“市场制度”),委实是从社会交换角度来看的“价值(财产)”。这样则有了资本的诸种运动形式,诸如货币资本(财产)、商品资本(财产)以及直属生产领域的固定资本(财产)、流动资本(财产)。由于中心内容是剩余价值的财产生产关系,这些运动财产形式毋宁称作是生产性财产的不同社会占用方式或形式。整个流通过程表现为生产关系对交换关系的社会工作关系。《资本的生产过程》阐释了W = c + v + m公式的历史生成,从中直接取出c’和m’两个指标;其交换域中的羽化形态是p’,——《资本的流通过程》的分析实质上内含了这个工作规定。一般而论,c’是生产方式上的工作规定,m’是较为纯净的生产关系规定,而p’则可视作是交换关系(或交换方式)上的工作规定。这里直接看到了研究对象不同实践元素之间的互动情况。例如,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是锁定c’的m’研究;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进一步阐明一定

的生成条件下的

研究。整体看,剩余价值生产体现了生产方式(c’)和生产关系(m’)的历史互动性。而剩余价值分配:是锁定了m’的c’和p’的研究,整体展示生活领域中生产方式和交换关系的社会互动性。

  据此可以扼要说:理论部分乃是集中研究

,工作剖解和它契合的m’和p’的运动关系。“这不仅可以说明日常的竞争现象,例如某些低价出售的情形,某些产业部门的商品价格异常低廉的现象……(而且)会看到,政治经济学迄今没有理解的关于资本主义竞争的基本规律,即调节一般利润率和由它决定的所谓生产价格的规律,也是建立在商品价值和商品成本价格之间的这种差别之上的,建立在由此引起的商品低于价值出售也能获得利润这样一种可能性之上的。”【注:《资本论》第3卷, 2004,第45页】

  这实际上就是资本主义特殊的生产和特殊的交换,以及它们由于采取特殊的结合工作体制所导致的特殊的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

  也因此,坚持从W的社会公式中整体取出p’指标,不能说是为了显露现象,也是为了进行认识批判的需要。同时,c’、m’作为孕育在p’背后的实存规定,首要表明了一种工作整体性,即《资本论》将经济运动体制描写为有机整体的结构,绘成生产体制和流通体制的运动统一。在这种情势下,任何个体的或组织的研究均是这个有机整体的某一工作局部或方面。当然,按科学本性而言,《资本论》不反对这些研究,相反,热忱欢迎。

  第三,如何把握交换关系的内在逻辑。这个问题等价于用生产价格洞察市场价格:资本主义社会分配关系得以解决。我们基于广义含意具体运用市场价格的经济范畴。(1)就资本主义经济运动体制来说,市场价格锚定于生产价格形式域内,是生产价格形式的工作规定,从而可说清楚它的演化内涵和历史变迁的逻辑;(2)市场价格具体受供求关系影响,为其调整,供求其实是市场价格本身的短时变动过程,表现为生产和消费实现运动的调整区间(结构)。资本主义基本制度关系说明了资本生产的性质——资本积累性,其经济体制上的性质则在于寻求资本积累的整体(运动)形式。马克思一再指责整个古典学派包括李嘉图在生活过程中玩弄现象学的变戏法,“抽象是形式的,本身是虚假的。”古典学派把交换关系看成完成表面化的关系,把表现形式理解为一般规律的证实或表现,从而忽略了对内在交换过程的研究和把握。但是,后者恰恰是说明社会分配(实现)过程的基础。因为我们不能够忘了,资本家是将其所得看成全部财产的回报的,它从全部财产均参加了社会交换这一点上找到了根据。

  资本主义整个交换过程都是为资本积累的生活形式而设置。它直接从分配出发,从货币财产出发,直接把资本的货币财产形态当作社会财富增值实体,从而,事实上已经引发了对于财产形式“实体化”的要求。《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的流通过程》说明了生产危机的根源性,即必爆发于对实体生产的损害、社会消费的日益严重不足、再生产结构的屡遭破坏的环节。但《资本的流通过程》的阐述尚“隐瞒”两种特殊商品的交换权:一是货币所有权,二是土地所有权。前者在金本位制度下可通过金属货币的扩大再生产完成,后者则指望了整个社会范围内的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身份的二合一(规定),当然,这是一种抽象把握。反过来则说明:资本共同体有不断扩大发展这种要求的内在趋势。在生活过程领域,尤其纸币(本位币)制度纵容了上述两种交换权的社会特殊性,愈加使得货币(财产)的实体扭曲成为财产(形式)的实体。这样通过从分配出发,生产性财产和非生产性财产的界限被模糊了,非生产性财产同样作为资本财产,作为资本分配财产。通过一种操作,等额财产等额分配,财产权获得了直接实现形式。于是,流通中大量充满了仿真的货币,与之对应的是,资本财产中亦充满了大量的虚拟财产。这样在生产价格和虚拟运动形式双重发展的阶段,“供求规律”整体上亦要被证伪!因为,“在虚拟经济范围内,供给与价格成反比,需求与价格成正比。”证伪行动上升为一种“准定理”,称之为“反供求律”;在“反供求律”下,“与之相关的一个推论是,虚拟资本的虚拟‘利润率’也不会有下降趋势这一规律。”【注:杨继国:《论虚拟经济的特殊“供求规律”》,《厦门大学学报》2013年第6期】

  造成一种假象:一般利润率规律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过时,或至少已处于从属的地位。发展实体生产的经济要求为大力发展虚拟经济的主张所替换,国际的、国内的资本集团协同加强掠夺能力,成为当务之急!

  【注:工作名目是发展“高端服务业”,例如金融房地产,美曰其名“经济的高价值化”。】

  这种操作化的分配关系势必越来越对生产本身造成一种逼迫,由此变相提高工人的社会剩余价值率,乃是不可阻挡之势!这就是现代的资本家要采取的欲壑难填的社会应对办法:一边与邻为壑(实体资本的竞争),一边合作共赢(虚拟资本的联手),使得老百姓越来越能够亲身感受到了这一策略的存在性——自己的钱越来越少、别人的钱越来越多;他们每一个人都如此切身感受着,——它像一个越来越紧的魔咒箍在每一个人的项上,

越来越有了实际生活的含义。这就是现代财产状况,个人的财产竞争直接体现他们之间的竞争,这就是现代博弈理论的用武之地,包罗其中的实质性规定除了这些,恐怕不会再有其它东西。

  

  (六)

  其次来看“《资本论》的研究方法就是唯物辩证法”。我们对上面的阐述稍稍进行总结。(1)所谓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说明社会生产制度变迁,是说从劳动二重性规定中能够引出所有制发展关系,进而可引出财产的不同历史占有关系;这种概括使得在理解上,必须将社会生产归结于价值生产的性质。(2)所谓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基础确定整个社会经济制度性质,强调了所有制从而财产占有关系,乃是整个社会制度的联结关系的中心环节;这样,财产运动形式必须从决定历史财产关系的生产实体性规定中引申出来,而且其本身也必然归结到不同财产占用关系的互动行为的理解层面。(3)所谓在历史形成之社会结构整体制约中剖解人的经济行为,是说个体的行动和认知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均同等地受到社会集体的规定的制约;并且,这里必须强调后者根本引导着前者。

  条理化的结论并不意味着法律和经济关系要被教条化,经济关系中,法律关系始终在场,并不是一个最后才登场的缺席的工作角色。历史财产关系是实质性的法关系;财产运动形式可以归结为社会法关系的实际生成,同时是法律实施过程,这就有了分配关系的拟制基础;与财产虚拟有关的法律,则可以说是对人类最大多数(即无产者)的阴谋。“商品之间只有价值关系,而没有其它关系。”【注:《资本论》法文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第25页】

  即是说,这里面是没有法的关系的任何工作预设,而只有关于整体的生产关系——物质生产关系同时就是社会生产关系的生成过程的内在说明。即“是社会创造了法律,而不是法律创造了社会。”“所有权先于法律。”“‘社会’本身——人生活在社会中,而不是作为独立自主的个人——是所有权、建立在所有权基础上的法律以及不可避免的奴隶制的根源。”【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2004,第418页】

  关于事实的法和形式的法的这种工作一体化,马克思后来又举例说,对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而言,它只是从社会形式上确认最初发生在工厂内部的事务;从而,“这种纪律发展成为完整的工厂制度,并且使……监督劳动得到充分发展,同时使那种把工人划分为劳工和监工,划分为普通工业士兵和工业军士的现象得到充分发展。”【注:《资本论》第1卷,2004,第488页】

  “这就为后来英国议会提供了国家干预工厂事务的法律上的根据。”【注:《资本论》第1卷,2004,第457页】

  可见,“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任何别的生成方式一样,不仅不断再生产物质的产品,而且不断再生产社会的经济关系,即再生产产品形成上的经济的形式规定性。因此,它的结果会不断表现为它的前提,像它的前提会不断表现为它的结果一样。单个资本家正是预先把这些关系的这种不断再生产当作不言而喻的、毫无疑问的事实。”【注:《资本论》第3卷,2004,第987页】

  不教条式地诠释经济制度对于法律政治制度的决定性作用,这就是依据经济关系理解政治的和法律关系的工作规定的实质。它不是把握个别人之间商品的市场的交换过程,而在于给出总规定上的分析:“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的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的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在这里,人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的代表即商品占有者而存在。”并且,“在研究进程中我们会看到,人们扮演的经济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们是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的。”【注:《资本论》第1卷,2004,第103-104页】

  所谓人格化,指的实际就是个人或组织的法律人格,例如个别资本作为企业发展关系的法律人格。技术和法律(权威)总体上伴随着生产权力的生成而不断调整着它们之间的结合关系,最终塑造出了竖立在全部现实基础之上的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

  实践化的历史描绘法的关系生成路径的工作,遵循的其实就是“唯物辩证法”,因而将唯物主义彻底归结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言其“辩证唯物主义”,是说它彻底拒绝了本体论纠缠,使经济和法律成为相生相克的一对工作关系;言其“历史唯物主义”,是说它根本否决了自足的自然社会观,坚持由历史而社会存在的生长工作规定。石头是长出来的,历史亦是长出来的;仿此说法,也就可以同样说,存在是长出来的,社会是从历史中长出来的规定。一切存在皆是生长规定摒除了本体论的工作束缚,为在敞开了的历史过程中探索存在者乃至社会生成,奠立了坚实基础。在这种工作场合,自然应当这么认为:“除了这个居于研究指南地位的方法之外,马克思……还探讨了抽象思维和理论研究的一般方法。”

  这样看来,言其“一般方法”,是说这种工作方法在人类思维中具有一般性。从其在理论研究中所居于的位置来看,乃是处在基础的地位。例如,以抽象(认识)对具体(规定)进行表述,以(思维)具体对抽象(规定)进行认识反映,等等。总之,“唯物主义辩证法把理论的具体性理解为对象在其相互制约性中,在其内部相互作用中的一切必要方面的反映。”【注:伊林柯夫:《马克思〈资本论〉中抽象和具体的辩证法》,孙开焕等译,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第79页】

  抽象和具体成为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存在规定和认识形式,它们由此获得了逻辑工作的一致性。但是,不能据此要求其对一切工作对象负责,对一切认识有待把握的对象负责。并且,由抽象上升为具体的认识方法所把握的对象,归根结底是认识对象,是进行社会自我批判的特殊社会认识对象——具有工作自为性和自觉性。

  由于《资本论》开创的社会批判科学乃是一门新的实践科学:历史科学和阶级科学,从中发掘出来的方法论规定也具有特殊的学科规定性:阶级科学性。或者说,其着力把握住历史科学了实质性规定,对阶级科学的内涵进行充分的工作显露。由此,整体分析的方法论获得荣誉,个体分析的方法论被包罗其中,作为实践构件。方法论就总构造而言,乃是整体主义工作取向的。我们必须坦率承认,这样做也没有什么不好之处,毕竟“认识的粗暴”“逻辑的强制”被制止了,最终保证了思维能动性的充足发挥,保障了人的认识解放。这样,人和他的共同体更容易亲近相处,人在自己的思想中获得了自由追索的权益,获得了充分实践的条件。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一切东西都是长出来的。历史唯物主义进一步告诉我们:人类一定的社会形态乃是从历史生成和产生的,社会总是具体生长出来的社会历史形态,它们一方面从分别是联系着的历史环境中产生,另一方面,彼此之间的发展环节结成有机织物的联系。所谓“历史的”“辩证的”唯物主义,即确证世界是历史世界,是过程集合体,是永恒无常、变动不居的发展运动。“运动,就它被理解为存在方式,被理解为物质的固有属性这一最一般的意义来说,囊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变动起直到思维。”恩格斯说明:“对于现今的自然科学来说,辩证法恰好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因为只有辩证法才为自然界中出现的发展过程,为各种普遍的联系,为从一个研究领域向另一个研究领域过渡,提供了模式,从而提供了说明方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95,第284、346页】

  可见,这个命题包括了两个工作组成:(1)一切事物皆是生长出来的存在规定,这是“唯物”;(2)存在的事物本身是不断生长发育的运动构造和发展规定,这是“历史”和“辩证”。它的理解基础是:“现在,整个自然界是作为至少在大的基本的轮廓上已得到解释和理解的种种联系和种种过程的体系而展现在我们面前。”这归功于现代自然科学的辉煌成就,人们不能据此重新回到古代社会中去了。可能,这是所谓的推广说能够有的一个最为强有力的字面意思。单向度的推广,也是从来不存在的,“推广”总是双向过程。理论社会科学从而人们对人类自身历史的了解认识程度,对于理论自然科学来说同样是必要的;人体的奥秘,社会机体的产生、成长和构造,能量守恒定律、质量守恒定律、生物的细胞与进化学说,这些认识哪一项不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通力协作的工作结果,又有哪一种秘密的展示能够离开对于大写的人的规划,由于生长过程被归结为遵循某种规律的发生过程,秘密被逐次地揭开了,从前人们不可能理解的认识奥妙奇迹般地逐一解开了。于是,“固定的范畴在这里消融了,数学达到这样一种境地,在这里即使很简单的关系,如纯粹抽象的量之间的关系、恶无限性,都采取了完全辩证的形态,迫使数学家们既不自愿又不自觉地成为辩证的数学家……各种自然力的同一性及其相互转化,这种转化使范畴的一切固定性都终结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95,第302-306页】

  只此而论,劳动价值论集中体现了历史和结构的方法、数学的方法之工作统一,展示各种具体分析方法之结合,又依托于范畴,故而完结科学之规定。可见,这种规定毕竟是哲学用语(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乃至唯物辩证法和所谓的科学抽象法)囊括不了的,恰恰是它们在各自学科中的具象化。所以,我们宁可说劳动价值论不过就是政治经济学的学科方法:把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经济构筑元素对待的历史的、实践的批判方法。这一认识本身又从批判的角度进行,因为毕竟在现象生活领域,劳动价值论既不能替代价格理论,也不能替换生产价格理论进行工作。可见,经由马克思的工作努力,它的实质作用被揭明是方法论上的。它开显了以历史方法为领衔的科学方法工作体系。

  

  本章附识:就中国人的见地而言,学科和科学不仅不相同,而且后者仅是列在前者当中的一个构件。只此而论,与中国意义的唯物主义一同成长的规定是学科(即研究规定),而不是直接的科学。我们可以识别出三种研究活动的基本类型:自然学科、社会学科、道德学科,分表求“对”和“错”、求“真”和“假”、求“美”和“丑”。前一学科活动的科学性最强,余者次之,阶级性和道德性则增强;中者的阶级性最为显著;后一学科活动针对于“自然”及“社会”的实现,道德性最为显著(我们用“道德”一词表达“道”和“德”结合关系的实现)。隔开诸类型学科规定的是对象的属性。故我们只能以物质工艺和智识的活动来达到对“对”和“错”的探求——所谓的自然科学,以价值判断和逻辑的活动来达到对“真”和“假”的探求——所谓的社会科学,而以艺术感受和人文的活动来对待“美”和“丑”的问题——所谓的道德、艺术、伦理的活动,等等。要之,对真假问题的探索与求对错问题的一个显著不同的地方即在于:求真;这其实是价值判断过程。西方经济学以理性经济人作为前提假设和工作出发点,固然是“假”(对商人圈层或市民社会的初级发展状况而言是真实,对人类历史一般而论则实属伪命题),却一味地如此宣称,盖言价值判断也;与此同时,马克思经济学以阶级性作为立场,所鲜明化者,亦不过是人类史前发展时期的“真问题”而已。唯物主义串联三个不同的学科,可谓相生相克、彼此制约,作为实现自身的道路。但没有固定路线可供遵循,它们在发展上的且依存且对立,乃是常态。故此,科学、阶级、道德不能说在学科活动之外各自孤设,而宁可说全部落在学科活动之内,以至于它们的结合既是学科活动的内容,亦必然是统一表现形式本身。

  

  【判词·聪明累曲】江山留胜迹,吾辈登临上。意迟迟,理性国里未醒,慵懒丛中梦悠长。意悬悬,趣舍异路究可哀,多悲伤。意仓皇,三春景破行未长,四春欲改昔时妆。呀!忘却了意卿卿具体身份,成岭成峰各模样。试前心已碎,作后性空灵,空彷徨。抽象智慧,枉费了科学皮囊物聪明,勘尽事沧桑。机关尽,终难详。穷蹙窘迫鬓云霜,两哀伤。忽喇喇求倾大厦,昏惨惨灯儿黄!莫叹意沉沉,幽禁了碧玉妆。

  许光伟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三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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