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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平等”的朽绳套不住““台独”势力的奔马
——实践证明《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该取消了
四川师范大学 涂绪谋
《反分裂国家法》颁布十五年了,制定该法的社会背景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世界格局和中美关系、台海两岸关系也出现了历史性的变化。从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反分裂斗争的需要来看,该法的某些条文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下面以该法第七条为例,谈一谈“两岸平等”的朽绳已套不住“台独”势力的奔马这个实践检验出来的真理,并提出初步修法建议,供有关方面决策参考。不当之处,敬请大方之家教正。
一、《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原文:
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 (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 (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 (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 (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二、《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存在的问题:
1.首先,《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主动断送了二战以来争取台湾回归中国的国际共识,葬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6年以来统一祖国的努力,否定了联合国大会第二七五八号决议的重大成果,动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个世界秩序的重要基石!
1943年12月1日《开罗宣言》明确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日本必须将所侵占的台湾等中国岛屿还与中国;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公告》明确宣布“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的其他小岛之内”,断绝了日本可能事后节外生枝的希望。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至上世纪七十年代初,中国政府即使一穷二白都坚持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主权问题上从不含糊,赢得了国际社会普遍尊重,有力促进了台湾回归。1971年10月25日举行的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第1976次全体会议就“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问题”进行表决,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联合国大会第二七五八号决议,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集团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驱逐出去,再次证明台海两岸绝不是平等关系。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联合国大会第二七五八号决议,代表二战以来争取台湾回归中国的国际共识,包含建国以来的统一努力成果,是法定台海两岸关系的基础。
1978年12月16日,中美两国发表《中美建交联合公报》。1979年1月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美国宣布断绝同台湾的所谓“外交关系”,于年内撤走驻台美军,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这就是中美外交关系正常化的三个基点,即“断交、废约、撤军”。
显然,国际公认的原则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只能回归大陆为主体的中国。这已经是支撑世界秩序的重要基石!只要中国政府不主动“挥刀自宫”,美国政府也不能撼动台海两岸关系的这个基本定位。
然而,经历建国56年发展,在中国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日趋上升的背景下,国家却居然出台这么一部通篇找不到一处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个基本原则的《反分裂国家法》,单方面以法律条文形式主动提出“国家主张”“两岸平等”关系的新定位,其深远影响与严重后果可想而知!
2.实践证明《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主张的“两岸平等”谈判这条和平朽绳根本套不住“台独”的奔马,造成了祖国统一大业出现严重倒退的后果!
经过《反分裂国家法》出台15年来的实践检验,大陆确实和台湾开展了多轮次平等的协商和谈判,但“实现和平统一”了吗?“平等谈判”的唯一成效就是巩固“两岸平等”!“两岸平等”的唯一发展前景就是“两岸永续和平”与签订“和平协议”的事实“台独”,再发展下去就是“一边一国”的关系法定化。
近年来,“台湾正名”、“台湾去中国化”、公投“独立”、“制宪独立”等渐进式“台独”愈行愈远,而“主权独立论”和“两国论”等死硬“台独”愈来愈猖獗,公然叫嚣“台湾一直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从蔡英文2020年“5.20就职演讲”来看,定位“独立”,“联美抗中”意图已经更加明晰。甚至连“港独”等分裂势力也深受鼓舞,亦步亦趋。
显然,《反分裂国家法》主张两岸“平等”自缚手脚,已成为套不住“台独”这匹疯狂奔马的和平朽绳!
目前,“台独”分裂势力已经举旗,美国趁机谋取霸权,已公然抛弃表面友好实际暗助“台独”的遮羞布,赤膊上阵走到分裂中国的前台。
在蔡英文“5.20就职演讲”的当天,美国白宫官网发布《美国对中国的战略方针》,宣称美国决定改变对华战略,转向对中国公开施压。2020年7月23日,美国国务卿发表对中国宣战式演讲,宣称必须以更具创造性而且更为强势的方式引导中国做出改变,还鼓动中国分裂势力参加行动。
国内还有人寄希望于美国总统特朗普的竞选对手拜登,但是提名拜登为总统候选人的美国民主党2020年8月18日通过的新党纲删除此前党章承诺履行一个中国政策的表述。美国的多名政要也频繁提到要“对华强硬”!
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中国政府还要自缚手脚软弱求和,只能在霸权主义的欺压和分裂分子的猖獗中自取其辱。
2020年8月7日,新华社全文刊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洁篪署名文章《尊重历史、面向未来 坚定不移维护和稳定中美关系》,文章长篇回顾了中美两国人民“友好交往的历史”,苦口婆心说“中美之间没有过不去的坎”,希望互相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文章特别强调“台湾、涉港、涉藏、涉疆问题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事关中方核心利益”,要求美方慎重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立即停止干涉中国内政。显然这篇文章用心良苦,代表了中国和平崛起甚至和平谈判的诚意。
仅两天后,2020年8月9日,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长阿扎尔抵达台湾,代表美国政府对台湾进行“正式访问”。公然宣称“值此关键时刻,美国政府做出这样的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幻,美国政府支持自由台湾的决心坚定而不移”。他还公然警告和威胁中国政府,不要妨碍台湾的主权独立。次日,美国国务卿彭佩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称台湾为“国家”,公然挑战中国底线。
令人难堪的是,在美国不断军事挑衅中国和支持“台独”分裂势力之际,连中国大陆党报所属《环球时报》这样重要的媒体2020年8月17日都发出“不开第一枪应成为中美台三方军队的共同准则”这种言论,堂而皇之地将“中美台”三方并列。可见《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主张“两岸平等”这个两岸关系新定位对人们的影响已严重到何等程度!
3.《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等不但不利于反分裂,而且还可能被分裂分子用来“和平谋独”甚至反攻大陆!
由于《反分裂国家法》通篇找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个基本原则,而该法第七条宣布“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第七条第(六)款又说“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都可以谈。假如严格按照《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依法办事,在“两岸平等”的统一谈判中,“依法”作为“平等”的台湾方,“台独”势力是不是可以要求谈判“和平统一”来领导大陆一方呢?这就是《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主张对台海两岸关系重新定位的重大逻辑隐患!
令人警惕的是,海内外新闻表明,连一向 “以和谋独”的台湾在野国民党也撕去了虚伪的面纱,借道“两岸平等论”把“一中各表”“九二共识”的“一中”换成“中华民国”,不但和平颠覆了联合国大会第二七五八号决议对台海两岸关系的定位,已鼓噪“基于《中华民国宪法》的九二共识”,高呼为达成“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之职志,“反对任何破坏以三民主义建设中国全境之势力”!不但不想被大陆统一,还明确表示要来统一中国大陆了!
这,就是《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主张“两岸平等”,幻想通过平等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的必然结果!
显然,《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是自弃主权的非法规定与和平养痈的带病条文,继续入法有害无益,必须取消。
三、修正建议
那么,建议取消《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是不是意味着关闭和平统一的谈判大门呢?显然不是也不应该。可以适当增加相关条文,只为建设性力量打开和平谈判的大门。
首先,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可以在《反分裂国家法》中堂堂正正地写进解决台湾问题具有国际共识的三大原则:“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以此作为和平统一的谈判底线。
其次,可以增补一条保障性的规定:“为妥善解决中国内战遗留问题,国家首选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充分保障维护国家统一的爱国同胞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平统一与稳定发展的需要,国家可以赋予特定地区高度自治权”,这就为建设性谈判协商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三,可以增补激励性规定:“国家采取各种适当措施鼓励促进国家和平统一与稳定发展的爱国主义行动”,这就为和平统一留下了建设性的谈判通道。
当前,反分裂斗争的形势异常严峻,台海问题事关全局,《反分裂国家法》第七条的严重问题已充分发酵暴露。时不我待,建议国家高度重视,及时修订以治痈除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