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企业家的角度来看贺建奎 望长城内外

如果从企业家的角度来看贺建奎 望长城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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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家不能只讲“法无禁止即可为”,更要讲“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贺建奎作为一个科学家,他“编辑基因婴儿”的行为受到国内外学界的广泛批评。可他同时又是一个民营企业家,如果从企业家的角度来看,对他的做法又应该如何评价呢?我觉得,按照目前政府对企业家所提倡的东西,贺建奎至少有三点是符合要求的。

  首先,他适应了国内市场的需求。

  对于HIV阳性者(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来说,他们也是人,也想结婚生养后代,并且也有结婚生养子女的权利。可是由于艾滋病的传染性,如不采取必要的措施,他们生养的子女极有可能也传染上艾滋病。因此,对于这些想生养子女但又不想让自己生养的子女传染上艾滋病的HIV阳性者来说,防止把艾滋病传染给下一代,就是一种市场需求,而且是正当的需求。

  据有关资料,截至2017年3月31日,全国报告现存活的HIV阳性者和AIDS病人共计691098例,而实际数量可能远超过此数。这说明,防止把艾滋病传染给下一代,还是一种不小的市场需求。贺建奎通过修改胚胎基因来防止把艾滋病传染给下一代的办法究竟是否有效,现在还无法下结论。但这至少是一种思路,适应了一些人的正当需求。作为一个企业家,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满足市场上正当的需求,就这一点来说,贺建奎没有错。

  其次,他及时发现并抓住了商机。

  作为一个企业家,对于市场信息必须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善于及时发现并果断地抓住商机。贺建奎在这方面的表现是突出的。从媒体披露的有关情况看,贺建奎在美国做博士后时,他的导师就是好几个公司的股东,贺建奎由此深受启发,联想到中国的实际情况,他感到搞基因等生物科技是个很好的商机。于是他回国没多久,就创办了六七家公司,主要经营与基因等生物科技有关的业务。

  第三,他“编辑基因婴儿”的做法没有违法。

  我国政府多次明确说过,“对于市场主体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而目前,我国还没有哪一部法律明确禁止“编辑基因婴儿”的行为。因此,贺建奎应用修改胚胎基因技术“编辑基因婴儿”的行为,完全是按照政府说的“法无禁止即可为”做的,并没有违法。

  那么,从企业家的角度来看,贺建奎究竟有没有错,如果有错又错在哪里呢?

  我的看法是,即使从企业家的角度来看,贺建奎也是有错的,而且是大错,他错就错在善良的缺失上。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企业家也是人,而且首先是人。因此,要当一个好的企业家,首先就要做一个好人。而做一个好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做善事,不做恶事。

  而贺建奎虽然善于及时发现并果断地抓住商机,是一个比较聪明的企业家,但他却不是一个好人。因为他明明知道“编辑基因婴儿”的做法严重违背了道德伦理,并且存在着很大的隐患,但为了个人的名利却仍然大胆而妄为之,其丑恶之心充分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所以,贺建奎不是一个好的企业家。

  贺建奎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在商战中取得成功的企业家,并不等于就是一个好的企业家,我们衡量一个企业家的好坏,绝不能单纯地以财产、营业收入和纳税额等来论英雄,而首先要以道德品质来衡量他;对企业家不能只讲“法无禁止即可为”,更要讲“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样,才能造就出一支国家和人民真正需要的企业家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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