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妻子不忠拳击情敌酿故意伤害案 对方索赔20万愿给5万难取保候审 作者:华商报 发布时间:2019-02-04

 看到妻子不忠拳击情敌酿故意伤害案 对方索赔20万愿给5万难取保候审 作者:华商报 发布时间:2019-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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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看到妻子和别的男人在车里幽会,激愤之下出手将对方打成轻伤。因为赔偿金谈不拢未取得对方谅解,无法办理取保候审,38岁大连男子姜某悔恨交加。2月1日,离大年三十也就3天,代理律师张进华在大连市开发区看守所会见时,姜某无奈地哭了。让他万分懊悔的是,他连累60岁的父亲要一起在看守所里过年,而且如果出不去,儿子上学的问题咋办。可怜这位1.8米的壮男,自己被羁押年关难过,还在考虑儿子。

  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九,也是过年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在华商报的持续关注下,终于传来好消息,姜某父子俩终于办理取保候审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

对方住院花1.8万却索赔20万

  2月1日,辽宁祝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进华在大连市开发区看守所会见了这起故意伤害案的当事人姜某。“姜某的案子,现在到了关键阶段,他是我职业生涯中我见过的最老实的当事人”2月2日,该案代理律师张进华告诉华商报记者,1981年出生的姜某是大连开发区某商城的一名汽修工,老家在抚顺农村,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羁押在大连市开发区看守所。

  2018年9月7日晚10时许,姜某发现妻子不在家,他和父亲四处寻找,最终在自家面包车里找到了妻子。当时,他打开车门,发现妻子与另一男子半裸着上身,在车后座上做一些不可描述之事。

  妻子在车内通奸被丈夫抓了现行,姜某当时和父亲是在激愤之下与对方动了手,将对方打成轻伤。2019年1月13日,大连警方对姜某采取刑事立案措施,对方住院治疗花费1.8万元,姜某主动提出赔偿5万元希望取得对方谅解,能够取保候审,但对方提出要20万元赔偿,姜某最终因没有达成谅解被刑拘。

打人不对 那个时候哪能控制

  张进华告诉华商报记者,当天会见时,他感觉很无奈,姜某反倒安慰他:“没事,张律师,事已至此,我知道你尽力了,你也不要上火,告诉我家人,我在里面一切都好,不要担心,麻烦你帮捎个话,让我妈过年买点好吃的。”

  对方坚持要20万元赔偿,不然就不能谅解,而且姜某的妻子事后也联系不上了。

  “哎,我都答应赔他5万块钱,他为啥还要置我们父子于死地呢?他在我的车里睡我老婆,我打人是有错,但是我那个时候哪里能控制住啊,再说我也没往死里打,就用拳头打了几下,出出气罢了,谁知道能够造成轻伤,最无辜的是,因为这个事还连累了我60来岁的父亲跟我一起被刑拘,家里母亲小脑萎缩,奶奶瘫痪在床,我一个农村人,怎么能赔的出那么多钱嘛。”姜某承认动手打人不对,但他始终认为对方有过错在先,对方是得理不饶人。妻子出轨,夫妻面临离婚,自己和父亲又被羁押,一家人无法团聚过年,想起这一切变故,姜某内心可谓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

  张进华表示,案发后,警方30天刑拘的期限被迫延长。2月2日,他前往大连市开发区检察院,因为公安机关已经提请批捕,案件报批到检察院,如果检察院作出批捕的话,按正常法律程序,如果从1月13日算起延长刑拘期限30天的话,那就会到2月10日,姜某父子俩就可能会在看守所里过年了,走完法律程序估计,要半年左右到法院开庭;如果检察院不批捕的话,也许元宵节左右能取保出来。张进华分析,今明两天,案件就会有一个阶段性的结果。

说到儿子上学问题 他流泪了

  姜某听说还有拖半年时间,有些急切地对张进华表示,他12岁的儿子上学的问题还悬而未决,因为这个案子,妻子把儿子一起带走了,现在也联系不上,儿子还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他想尽快出去把孩子上学的问题处理好。

  姜某还猜测说,失联的妻子恐怕是跟那个男的跑了,因为对方住院期间是妻子陪护的,当时他还拍照了。“如果他们确实要好,我也成全他们,但是不能连累我的儿子。如果那男的是真心对待我老婆,我卖房也愿意多赔点钱,让他们好过一点。”说到孩子上学读书的问题,这位80后1.8米高的东北农村汉子流下了悔恨与无奈的泪水。

警方也想取保但上报暂未获批

  “我也很无奈,这个当事人姜某,是我见过最老实的当事人,没有之一。”张进华说,这位朴实的东北汉子的这番话,令他为之动容。他实际上很想帮助姜某,一直在为案子奔波,但现在来看,估计帮不上忙了。

  张进华表示,通过调查,对方实际住院治疗花费1.8万多元,按理说姜某愿意赔偿5万元应该是合理数额,但对方板的很硬,低于20万元免谈,所以警方斡旋调解多次,关于赔偿问题始终没法谈成,年前恐怕是出不来啦。“他们父子俩一看就是那种很老实的人,人太老实了。”据张进华介绍,被姜某父子打伤的男子已婚,有40多岁,无固定职业。

  张进华认为,姜某父子俩激愤之下的触犯法律,大连市开发区抓着必须达成谅解才能取保这个法律硬性规定,人性化执法灵活性不够。“姜某丧失理智动手打人,出手的力度轻重也没掌握好,固然不对,但那是丈夫在那样一种特殊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且妻子和对方有过错在先,很遗憾,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通奸罪。”张进华一直为姜某鸣不平,他认为正义不能向不正义让步。

  2月2日,大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值班民警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当初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原先也是考虑直接给姜某父子办理取保候审,但是上报开发区公安分局法治科没有批准,原因是姜某没有取得对方谅解,所以不能办理取保手续。这位民警表示,一般构成轻伤的刑事案件量刑在7年以下的,可以不办理谅解手续,但如果是量刑在7年以上的,则必须征得对方谅解后才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律师说法
由受害者变加害人 不予取保候审符合法律规定

  2月2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姜某原本是受害者,因为妻子与对方通奸,因姜某一时冲动,或许是为了教训对方,为了出气,采取了殴打对方的非法手段,致使自己由受害者变为加害人。因此,这起案件也给姜某一个深刻的教训,处理问题,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取保候审法律咋规定

  赵良善认为,姜某父子过年被羁押于看守所,不被取保候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目前的案情以及法律规定,姜某父子俩不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针对构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案的取保候审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本案中,姜某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又因是故意伤害案件,如采取取保候审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如果姜某及其父亲积极赔偿对方,取得对方谅解,才可被认定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才可能被取保候审。

  赵良善特别指出,如果对方在此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趁机漫天要价,致使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建议姜某父子待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再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当然,如果对方以威胁方式,以勒索姜某的钱财为目的,有可能触犯《刑法》第274条关于敲诈勒索罪的规定,可被追究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责任。

轻伤案法律如何量刑

  针对轻伤案的量刑,根据我国刑法及法定基准刑参照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6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赵良善表示,本案案情有其特殊性,的确是情敌过错在先,在量刑方面,法官会酌情考虑这一因素的。当然,在法律面前还是人人平等的,《刑法》具有极其严肃性,需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存在法定的减轻、从轻或免除刑罚情节时,才可减轻、从轻或免除对姜某父子的刑罚,而不必过多地考虑人性。本案中,姜某的妻子与他人通奸,首先姜某的妻子在感情上对姜某不忠诚,姜某的妻子存在过错,姜某可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要求妻子赔偿姜某精神损害费。而不应随意殴打对方,造成故意伤害案件。因此,年轻人碰到类似的感情纠葛,应该冷静处理,采取合法的手段处理,而不应以报复及其他非法手段处理。

情敌过错在先 加害人如积极赔偿医药费可轻处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曾杰律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姜某父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羁押在看守所,本身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也要考虑到情敌还有姜某的妻子他们是有过错的,当然,他们这种过错不是那种典型的故意挑衅,而是一种比较严重的危害社会公德行为,这是本案应该考虑的一个情节因素,不能够一味地认为只要造成轻伤后果,就应该将其刑拘。一般这种故意伤害案造成轻伤的话,是刚刚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本案其实还是属于轻微暴力案件,如果姜某能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一般来说会判处缓刑或者拘役等较轻的刑罚,不会判处有期徒刑。

  曾杰指出,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警方会提前取保候审,不会把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所以本案中最重要的就是被害人提出的谅解书,这个谅解书往往是建立在被告人比较充分的赔偿的前提下。也正是因为谅解书是这类案件的关键点,所以被害人就拥有要价的权利,可能他要求的那个价格远远超过了他实际支付的受伤医药费和其个人损失。曾杰认为,如果对方趁机漫天要价,双方无法谈拢的话,法官会建议至少把医药费先赔到法院执行账户,法院会通过执行程序把这笔钱直接打给被害人。法官判案时也会考虑到这个情节,就是说,加害人虽然没有拿到谅解书,但能积极赔偿医药费用这样一个对他有利的情节。

  曾杰表示,考虑到对方偷情在先,这是属于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婚姻法,属于有过错在先,法官审理时也应对加害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理。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腊月二十九 父子俩取保释放走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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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姜某父子俩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终于走出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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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这张释放证明,姜某就可以与家人团聚一起过年

  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九,也是过年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在华商报的持续关注下,大连开发区警方展现了执法灵活性温情的一面,终于同意为姜某父子俩办理取保候审,父子俩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

  “感谢所有坚持正义的办案人员,感谢社会各界朋友的关注,我们坚信,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2月3日下午5点半,张进华律师向华商报记者证实,在年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大连开发区警方终于为姜某父子俩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释放证明书显示,父子俩因故意伤害案于2019年1月14日被刑事拘留,现因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张进华表示,他作为代理律师,下午前往大连开发区看守所为姜某父子俩办理了所有手续,父子俩总算走出了看守所,终于可以回家与家人团圆啦。归心似箭的父子俩因为羁押期间思念家人心切,急于想返家与家人一起过年,婉拒了华商报记者采访。

  “把他们父子俩送走,我也该下班了”张进华表示,自己因为忙于工作,遗憾的是错过了回江西老家的最后一个航班,“万家灯火盼团圆,我的父亲头两天就天天打电话催我什么时候回家,我总说等两天看情况再说,可到了今天,已经没有两天可等了,怕是又让他们失落了……” 华商报记者 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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