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财教授涉6年抄袭风波:论文“错别字也雷同” 2019-06-20 08:33 来源:中国青年网

 上财教授涉6年抄袭风波:论文“错别字也雷同” 2019-06-20 08:33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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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财教授涉6年抄袭风波:论文“错别字也雷同”

一场历经6年的抄袭举报,至今还在掀起新的风波。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国祥面临一项新的质疑:他于1999年在厦门大学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涉嫌学术不端。

这并非徐国祥第一次被指涉嫌学术不端。此前,他的两部著作,被指涉嫌抄袭。这些学术成果与他人的论著部分章节结构类似,大面积文字完全雷同,一些用数值计算解释公式定理之处,所用数据也完全相同。就连他人论著中的错别字,都出现在他著作同样的段落中。

例如,徐国祥1994年出版的《股民投资门径——股市行情分析和对策》(下简称《门径》)一书,与1991年王健、禹国刚编著的《股票交易技巧》多处雷同,部分章节结构相似,而且,两本书都将“贻误战机”误写为“怡误战机”。

2013年,有人匿名举报徐国祥的著作涉嫌抄袭。2017年至今,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的多名学生也多次向上海财经大学实名举报这一问题,但这些举报内容最终并没有被认定为抄袭。2013年至今,徐国祥继续作为上海财经大学的教授,担任上财应用统计研究中心主任,并负责了2项国家级项目、12项省部级项目,还成了上海市模范教师。

2019年3月,上海财经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第一次正面回应,称《门径》一书不构成抄袭。

不久后,59岁的徐国祥学术生涯的一块基石也开始动摇了。

学术规范的标准不随时间变化而改变,这是学者的基本功。复制粘贴是抄袭,是偷窃

在上财学生、举报人刘运眼里,徐国祥教授于1999年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指数理论及指数体系研究》(下简称《指数》)不仅存在严重抄袭,学术水平也不达标。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核查后发现,该博士学位论文共6章156页,超过60页与1999年及之前发表的作品存在雷同。与之雷同的文章,不仅包括徐国祥1985年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因素分析法研究》,还包括多本他人的论著,甚至是徐国祥指导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徐国祥的博士论文(左)与其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周侃的硕士论文(右)多处雷同,举例使用的数值也完全相同。

其中,《指数》与徐国祥的硕士学位论文和由硕士学位论文增删而成的书《因素分析的理论和方法》雷同最为严重,共有43页几乎完全相同,包括第一章的后半部分,和第二、三章的全部。错别字的问题也再次出现:1985年,徐国祥在硕士论文里把“不禁要问”写成“不仅要问”,1999年,他继续写成“不仅要问”。

《指数》还有10多页与此前已经出版的书籍雷同,如韩嘉骏主编的《价格指数理论与实践》、邢天才主编的《证券理论与实务》、史德怀主编的《话说股票》等。

此外,《指数》第70~71页,第73~74页与其指导的研究生周侃的硕士学位论文《上海股票市场股价指数编制的理论和方法研究》(1996年)第10~17页的相关内容雷同,举例使用的数值也相同。

在与他人作品的雷同之处,徐国祥几乎没有标明引用,有些甚至没有出现在文末参考文献中。

博士学位论文全文中也未提及“引用”了自己的硕士论文和曾经指导的学生的论文。

在内容提要中,徐国祥指出自己在第二章和第三章中“开拓性地提出了用增量分析法作为对其改进的方法”“开拓性地研究了积分分析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发现,这篇论文中的“创新内容”均来自其14年前的硕士论文。

在一名曾在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任职的教授看来,这是非常不符合学术规范的。他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解释,论著可以有综述的部分,但引用要规范和适度,“学术规范的标准不随时间变化而改变……(引用的时候)或是用双引号直接引用,或是用自己的话转述——这是学者的基本功。复制粘贴是抄袭,是偷窃。”

授予徐国祥博士学位的厦门大学2014年颁布了《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其中第八条规定:“对博士论文的基本要求是:(1)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2)论文内容应能反映作者已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3)应能反映作者已独立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4)有创造性的见解,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刘运于2019年3月8日向厦门大学及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徐国祥博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一事。23日,他收到厦门大学学风委员会邮件,称已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厦门大学学风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强调,厦门大学坚持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对确定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依纪依规处理。

该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委员会于3月15日收到举报后,立即对举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经请示校学风委员会主任,于3月23日正式受理该举报。根据《厦门大学学术失范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调查组由同行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调查通常在60日内完成,如情况复杂,可酌情延长,最终将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将认定结论告知当事人。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于6月13日向厦门大学学风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了解调查进展,厦门大学工作人员回复称,针对徐国祥博士论文涉嫌学术不端一事,已在《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并将在通过相关部门审议后及时对外公布,目前正在协调专家时间。根据《办法》,调查结果须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由调查组校学风委员会审议。

不到300页的著作,有超过100处与10多本早于该书出版的著作雷同

刘远从2017年9月就开始关注徐国祥学术著作中存在的问题。她最早追溯到徐国祥出版于上个世纪90年代的《统计指数理论及应用》和《门径》。

经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核实,这本不到300页的著作,有超过100处与10多本早于该书出版的著作存在明显的内容雷同之处。这本书涉嫌抄袭的书籍主要有1990年诸葛霖等编译的《证券与证券交易》,1992年杨宇慧编著的《领你踏进股市》,1992年管金生主编的《万国证券实用手册》,1992年史德怀主编的《话说股票》等。

以史德怀主编的《话说股票》为例,徐国祥的《门径》一书涉嫌抄袭该书超过20处。在《话说股票》中,史德怀将恒生指数最低记录日期误写为1967年8月3日(应为1967年8月31日——记者注),徐在《门径》中同样误写为1967年8月3日。在举例说明综合股票指数、移动平均线或讲解算术平均法时,徐在《门径》中使用的例子和数字也与史德怀完全相同。

徐国祥发表于2004年的另一本专著《统计指数理论及应用》,则与孙慧钧1998年主编的《指数理论研究》一书存在类似的雷同问题。

刘运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2017年9月18日,就徐国祥两部著作涉嫌抄袭一事,包括她在内的5名同学就曾实名向上海财经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纪委及信访办寄去举报信。

但这封举报信没有得到任何部门或负责人的回复。

根据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7月发布的《上海财经大学学术行为规范及管理规定(试行)》第七条,任何人都有权向校学术规范工作小组举报。学术规范工作小组在接到实名举报后,应当在30天内进行处理。

2018年,《经济观察报》曾以《一书上百处内容雷同,上海财大徐国祥教授被指涉严重抄袭》为题报道徐国祥的两本著作涉嫌学术不端。上海财经大学校长蒋传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校“对于学术道德问题的态度是一贯的,就是对于学术道德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核查,一旦查实将按照相关的规章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处理。”

此后,在2019年的前两个月中,刘运又4次向上海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举报这一问题,并附上了详细的逐页抄袭对比图。2019年3月11日,她首次得到上海财经大学的正面回应。

回应称,“学校对你的反映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通过“向出版社进行调查、查阅同时期出版其他书籍等工作,并经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会议研究审议,认定徐国祥同志《统计指数理论及应用》及《股民投资门径——股市行情分析和对策》两本书籍均不构成抄袭。”

著作还是科普性读物

上海财经大学的回应让刘运感到疑惑,“你能轻易发现这本书与多本著作大面积雷同,连‘洗文’的工作都没做。”

《门径》一书出版于1994年1月,当时徐国祥在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系任副教授。1994年6月,徐国祥被评为正教授。同年7月,徐国祥教授拿到了学术生涯中的首个国家级项目。

目前,上海财经大学官方网站徐国祥的个人简历页,仅提供其2000年以后学术成果。但在多个搜索平台,均能找到与官网相同模板的简历,根据简历,在评上正教授职称前,包括该涉嫌抄袭的专著在内,徐国祥仅有两本专著。

而在中国知网,仅能检索到一篇徐国祥在评上正教授前发表的论文,共8页,发表于1994年4月。

对外界的举报,徐国祥曾经作过辩解。前述教授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回忆,2013年春天,徐国祥曾在一次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发言,称自己没有抄袭,并表示咨询过律师,自己的著作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另一名彼时在场、长年在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任职的教师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确认了上述说法。

事实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在《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青岛市版权局的答复》(权司[1999]第6号)中明确表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分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

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徐国祥表示,自己是当事人,不便于发表意见,“抄袭不抄袭不是我说了算的,以学校有关部门的认定结果为准。”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联系上海财经大学校方,校新闻中心回应称,校学术道德委员会认定,学校收到的举报中所列情况属于“适当引用”的范围,不构成抄袭。

而对此结果感到疑惑的教授则认为,依靠院系或者学校自查自纠可能无法解决问题,建立异校调查制度,或者由教育部成立相关部门负责调查,能更好地杜绝包庇情况的出现。对不属于机密的研究内容,有关部门应该将调查报告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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